作者lovelpc (低头亲吻我的左手)
看板FIR
标题Re: [问题]黑松沙士的广告
时间Tue Aug 3 22:23:41 2004
我是看了网路上的言论之後再看这只广告的
原本以为会看起来四不像的感觉出现 没想到是彻头彻尾的相同
所以 我觉得用"抄袭"这个角度去看是不正确的
其实也不用仔细看 他整个场景就跟stomp一模一样
真心想要抄袭会做的这麽彻底吗?
这广告摆明了就是要告诉观众他们拍的是stomp的东西
他们就是要我们联想到stomp 它象徵着是一种活力
这应该才是广告的真正目的
不过他们没有想到观众朋友会产生抄袭这种想法
我假设一种状况好了
假如今天这是台北市政府拍的公益广告
一堆政治人物在跟stomp完全一样的场景拍
我想大部分的人就是联想到他们运用这个打击乐团的方式呈现很有创意
而且政治人物跟艺人不会产生"抄袭"的联想
偏偏今天fir跟stomp都是音乐类型的艺人
虽然一个用手敲一个是唱歌 结果大家还是认为那是在抄袭
我想这是大家对广告的一个误解
一点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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