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k1o (打电话问功夫)
看板FLAT_CLUB
标题[呓语] 像我这样的流浪汉 王文华
时间Sat Apr 11 16:55:24 2009
高中的创伤
我是在跑不动的年纪才喜欢跑步的。所以我参加了2月8号的香港马拉松。
以前不喜欢跑,是高中时的创伤。运动会接力,我跑最後一棒。接棒时旁边和前面没有任
何对手,我在全校同学欢呼中单独跑完一圈。但这不是因为我一路领先,而是其他队伍都
已经快我们一整圈跑完了。
後来我就讨厌跑步,甚至所有竞争性的运动。输赢的原因很多:时势、对手、运气,跟当
事人的实力同样重要。成王败寇,是很懒的逻辑。但话虽如此,当初交棒给我时若领先一
圈,最後还是会被我败掉。
因为我厌恶比赛,所以爱上了爬山、游泳、瑜珈等一个人的运动。偶尔去校园打篮球,大
学生为了抢球而祭出手肘,我立刻举手投降。嘿,轻松一点,这只是一场游戏。
中年的兴趣
第一次跑步,是去年2月的台南马拉松。当朋友招兵买马,我只听到「台南」,没听到「
马拉松」。台南多少文化美食,当然要去!跑马拉松?我可不可以在饭店等你?但比赛当
天,还是被拖了去,参加入门的10公里。一路上想的不是冲到终点,而是哪里有蚵仔煎。
第二次是去年12月的台北马拉松。动机也不是跑步,而是美女。我在台南发现跑步的女生
都很性感。她们的性感,不是微风广场模特儿的那种性感。跑步的女生个子不高,但腿和
身体的比例8比5。裤子和袜子很短,吸气和吐气却很长。微风广场模特儿,会摆出撩人的
姿态。马拉松女生,是少来烦我的表情。但我仍觉得她们性感。跑在她们後面,轻舟已过
万重山。
香港是我第三次跑步。不算是马拉松,马拉松要跑42公里。我是初学者,10公里就要出人
命。「10公里?不能上健身房吗?」朋友问,「只为了跑一小时,飞到香港一天,划算吗
?」我是实际的人,但还是去了。因为很高兴中年还能培养新兴趣,而且马拉松教了我一
些人生道理。
我不是要说坚忍不拔,你放心。
金木水火土
到香港跑的第一个诱因,是不熟悉。在台北或台南,我痞到不报名。跑到一半,溜去上厕
所坐捷运。但我对香港一无所知,起跑後只能一路前进。年纪越大,新陈代谢逐渐减慢,
不熟悉的环境,可以刺激所有的内分泌。
10公里的路线,是在香港岛临海的一座高架桥(类似台北的新生高架桥)。往东4公里,再
折返6公里。清晨5点15起跑,桥上下一片漆黑,我却第一次清楚地看到全世界。为什麽?
因为脚踩在平日被车子占据的土地,一步一步,振动清楚。有去有回,货真价实。
我们都活在世界「上」,但很少人活在世界「里」。意思是我们都存在於这个环境,却从
来没有充分地感受到、运用到,这环境中所有的软、硬体。坐在捷运或公车,感受不到土
地。坐在中央空调的大楼,感受不到天气。坐在双层玻璃的家,听不见声音。坐在24小时
连线的电脑前,感受不到人味。我们活得舒适方便,却消毒隔绝。自己宣告自己得了法定
传染病,跟土地和人群断绝关系。在黑暗的马路上跑步,失去保护,才真正感受到金木水
火土。
最公平的事
喜欢马拉松的第二个原因,是它是世上少数公平的事。世上最公平的两件事,是身体和自
然。有钱人也会得癌症,大雨一下淋湿每一个人。但我们选择远离身体和自然,整天用心
机,去纠缠人与事。人与事都很难公平。我们有时受惠,有时受害。受害时上网大骂,受
惠时沉默不语。
马拉松是重返身体和自然的机会。人生不公平,但地是平的。不管你是谁,参加了,就要
一步一步、自己亲自跑。没有後门、捷径、代替、关说。每一步你都要抬脚,每一滴汗都
要自己擦掉。跑时的快乐,你完全拥有。跑後的酸痛,你概括承受。很少事,像跑步这样
纯粹、透明、立即、公平。
人怎麽胜天?
喜欢马拉松的第三个原因,是没有人讲话。世界充满话语,大部分音量都过高,很多话没
有必要。有些是谎言,真话中一大半是客套。我靠主持和演讲吃饭,是罪魁祸首。
我曾做过实验,走在城市中,有没有可能一小时都不讲话,也听不到别人讲话?结果很难
。街道、地铁、公车、公司……口沫横飞、不断重覆。就算外界安静下来了,心里还是自
言自语。甚至在梦中,还在临时动议。
跑步时喘不过气、没地方放手机,所以虽然五万人挤在一起,除了零星的加油声,异常安
静。听觉通常被讲话声霸占,一旦没人讲话了,风声、雨声、呼吸声、脚步声,才从背景
浮出。早安,自然!原来你一直存在。
对自然陌生,是因为不把它放在眼里。很少人能天人合一,因为大家都想人定胜天。在那
10公里,我失去了人定胜天的工具和力气,才开始体会和平共处的意义。
人怎麽可能胜天?甚至怎麽可能胜人?连美国都抓不到宾拉登,人类连感冒都治不好,我
们还想战胜谁?人的烦恼,在於花太多时间征服,太少时间适应;太多时间控制,太少时
间相处;太多时间拥有,太少时间分享;太多时间想赢,太少时间认输。
跟膝盖聊聊
我很早就知道人是脆弱的,或至少我是脆弱的。跑到4公里时,突然有了伴。不是短裤短
袜的美女,而是左膝开始发酸。好啊,既然人不能胜天,那就放弃吧,但我不想停。
先说,我从来没有男子气慨或英雄风采。我对很多事都软脚,所以从来不硬撑。这次不想
停,不是为了向别人证明什麽。这是香港,旁边都是陌生人。也不是想向自己证明什麽,
因为已有太多的反证。不想停,只是想了解左膝,跟它聊一聊,搞清楚它最多能让我多少
。如果就这样停下来,我永远不知道它只是撒娇,还是快要断掉。
人很脆弱没错,但人有弹性。无力承受的痛苦,可用弹性稀释。力量和弹性,是活下来最
重要的两个条件。所以年轻时,我们读书打拼,累积自己的力量。中年後,修身养性,培
养自己的弹性。很少人能两项全能,所以两者间要互相支撑。
像我们这样的流浪汉
我的弹性比力量多。既然膝盖的痛无法解除,只好听音乐来分心。亏我大言不惭地讲没有
人声是多麽高等的境界,自己也只能撑半小时。抒情、R&B、爵士、古典,通通不能听。
这些歌让人手脚发软、意志薄弱。快跑不下去时最好听摇滚乐,而我的万灵丹是布鲁斯史
宾斯汀1975年的《Born to Run》(「生下来就注定要跑」)。
这首歌当然不是在讲马拉松,而是讲贫穷小镇一对苦命鸳鸯,如何逃离家园、改变命运。
从歌名、歌词、到节奏,都适合激励跑不下去的人。过了8公里,我把音量开大,一次一
次重播。
跑到最後,终点的啦啦队夹道欢呼。歌到最後,所有的乐器争先恐後,当史宾斯汀唱到:
「像我们这样的流浪汉,宝贝,生下来就注定要向前跑」,我终於懂了:我们都是流浪汉
。虽然有家有室,但仍在人生这场马拉松,迷途不知返。
有些人可能流浪的速度比较快(特别是肯亚人),我总是慢半拍。在马拉松或人生上,我不
是专业选手。没经验、没训练、昨晚加班又狂欢,早上睡过头了。衣着和装备不及格,只
会注意女生的短裤。整天幻想着黄金比,自己上下半身是1比1。
但我们报名了、缴费了、起床了、出门了、跑,或走完了。甚至在回家的飞机上,开始想
三月的台北国道马拉松。
三月我不会去挑战21公里,但会记得戴护膝。不想破自己的纪录,因为要留一点体力,适
应现实世界的不公平。人生的马拉松不需报名,不只10公里。我赢不了别人,也不必赢自
己。唯一的心愿,是邀那短裤短袜的女子同行。因为,宝贝,像我们这样的流浪汉,生下
来就注定要向前跑。
◎刊载於《中国时报》人间副刊 2009 / 3 / 13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8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