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8026 (V8)
看板FORMULA1
标题[情报] HAM在FP3红旗下偏快判决书
时间Sat Oct 4 20:46:51 2025
#懒人包
红旗下开看似速度稍快,但符合规定不罚
#判决书中译
2025新加坡站 (2025/10/3–5)
收发:赛会干事 => 法拉利车队经理
文号:26
时间:2025/10/4 20:30
干事在收到总监报告(文24),并传唤车手及车队代表後,考虑以下事项并作出决定:
车手:#44 Lewis Hamilton
车队:法拉利
时间:自由练习三 17:46
事实:涉嫌未遵守红旗指示。
违规:涉嫌违反 FIA 国际运动法附录 H 第2.5.4.1(b)条
及2025 FIA F1 运动规则第37.6(a)条。
裁决:
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理由:
干事听取了#44车手及车队代表的陈述,
并查阅定位/影片、计时、遥测、无线电及车载影像等资料。
在因#30连恩罗森事故触发的红旗时,#44看似以相当高的速度行驶。
然而,遥测数据显示,自红旗出示至进入维修道的过程中,
#44保持的速度皆高於规则第37.6(a)条所要求的最低时间。
至於进入维修道时的车速,虽然略高於其他车手在类似情况下的速度,
但其全程保持完全控制,并未出现可被认定为危险的驾驶方式。
干事认为,若能进一步减速会更理想,但最终结论为未违反相关规则。
附注:各参赛队伍可依 FIA 国际运动法第15条及
FIA 司法与纪律规则第4章,在时限内上诉。
干事裁决独立於FIA之外,仅依据规则、准则及所呈现之证据作出。
原始判决书:
https://i.meee.com.tw/ougIw8R.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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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Vincent8026 (125.229.223.87 台湾), 10/04/2025 20: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