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kim (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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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 爱 ] 如果明明转股权给正杰 要的回来吗
时间Fri Sep 21 10:19:46 2007
基本上就我印象中的剧情
建中把股权登记给明明
并不是真的想把股权赠与给明明
(原因我有些忘了 反正明明和明爸似乎是跟建中说了些什麽 要建中把登记名义人换明明)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麽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类似信托
而依照信托法第63条之规定
这种情形委托人(建中)原则上得随时终止信托
(建中七早八早就叫明明返还股权了 只是明明不理他XD)
受托人(明明)应负返还的责任
如果明明将股权登记给正杰(赠与)导致无力负担返还责任时
建中可以依照民法第244条第1项撤销其赠与行为
而因为正杰受赠与时也清楚该赠与行为将有损建中对明明之债权(股权返还之债)
因此建中甚至可以依同条第4项直接请转得人(正杰)返还
另外单纯论离婚的部分
如果明明因为通奸而被建中告上法院获准离婚时(民法第1052条第1项第2款)
则因为在离婚中有过失的一方是明明(她通奸才导致离婚的)
建中可以依照民法第1056条之规定
请求明明赔偿因离婚所导致财产及非财产上之损害
最後是侵权行为
因为建中是明明的配偶
具有因配偶关系所生之身分法益
如果第三人与明明有通奸行为
即侵犯了建中基於配偶关系对明明所拥有的身分法益
构成民法上之侵权行为
可依民法第195条第3项之规定请求明明及正杰赔偿慰抚金
总结以上
建中可以依信托关系终止後所生之返还请求权要求明明甚至正杰返还股权
如果有因明明通奸判决离婚可以再请求因离婚所受之财产上及非财产上之损害
而明明与正杰之通奸行为损及建中对明明之配偶上身分法益
也可请求相当之慰抚金
刑法的部分除了犯通奸罪以外
因为股权登记给明明并不是真的要送给她
而只是希望她帮建中处理股权相关事项
所以明明後来利用股权图利自己
违背建中的托付
并损及建中的利益
有构成刑法第342条背信罪的可能
另外
明明与明爸在股权尚未登记时就花言巧语用一些理由要建中把股权登记给明明
但内心早已打定主意要侵吞该股权
这样的状况已经构成刑法第339条第2项之诈欺得利罪
p.s以上民刑法的说明是本人用残余的法律记忆来写的 有错误亦请不吝指正
另外本人不就上开言论担保其正确性 切勿将之套用於现实生活
若有因文章中之错误遭受不测损害者 请自负其责:p
补充一点 以上讨论均不涉及举证问题 能不能充分举证是另一回事
附注:相关法条
信托法 第 63 条
信托利益全部由委托人享有者,委托人或其继承人得随时终止信托。
前项委托人或其继承人於不利於受托人之时期终止信托者,应负损害赔偿
责任。但有不得已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244 条
债务人所为之无偿行为,有害及债权者,债权人得声请法院撤销之。
债务人所为之有偿行为,於行为时明知有损害於债权人之权利者,以受益
人於受益时亦知其情事者为限,债权人得声请法院撤销之。
债务人之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或仅有害於以给付特定物为标的之债权者
,不适用前二项之规定。
债权人依第一项或第二项之规定声请法院撤销时,得并声请命受益人或转
得人回复原状。但转得人於转得时不知有撤销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 1052 条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重婚。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对於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亲属之虐
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六、夫妻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恶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
由应由夫妻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民法 第 1056 条
夫妻之一方,因判决离婚而受有损害者,得向有过失之他方,请求赔偿。
前项情形,虽非财产上之损害,受害人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但以受
害人无过失者为限。
前项请求权,不得让与或继承。但已依契约承诺或已起诉者,不在此限。
刑法 第 239 条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刑法 第 342 条
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
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致生损害於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刑法 第 339 条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之。
※ 引述《nanaJ (就是要瘦瘦瘦瘦瘦到死)》之铭言:
: ※ 引述《thinkmema (为嘘而嘘的才是小白)》之铭言:
: : 如果像板友预测的 明明杀正杰留给多丽 当然没问题
: : 但如果明明过给正杰 但建中通奸告赢
: : 这样股权要的回来吗
: : 谢谢
: 应该是可以的
: 民法第 1020- 1 条
: 夫或妻於婚姻关系存续中就其婚後财产所为之无偿行为,有害及法定财产
: 制关系消灭後他方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者,他方得声请法院撤销之。但
: 为履行道德上义务所为之相当赠与,不在此限。
: 夫或妻於婚姻关系存续中就其婚後财产所为之有偿行为,於行为时明知有
: 损於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後他方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者,以受益人受益
: 时亦知其情事者为限,他方得声请法院撤销之。
: 也就是说如果明明把股权登记给正杰
: 在他们还没离婚的时候
: 建中就可以依照1020-1请求撤销 明明就不能登记给正杰了
: 因为登记了就侵害到建中的权利→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因为在民法第 1030- 1 条 有规定这项权利
: 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夫或妻现存之婚後财产,扣除婚姻关系存续所负
: 债务後,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但下列财产不
: 在此限:
: 一、因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
: 二、慰抚金。
: 依前项规定,平均分配显失公平者,法院得调整或免除其分配额。
: 第一项剩余财产差额之分配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剩余财产之差额时起
: ,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起,逾五年者,亦同。
: 这是说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假设明明跟建中在结婚时没有约定其他的财产制)
: 那就适用法定财产制
: 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中
: 因为夫或妻增加的财产通常都是另一半协力而来的
: 好比说老公去赚钱老婆在家做家事
: 那离婚的时候老公名下有1000万 老婆却因为没有工作而名下身无分文
: 那法律就规定老婆离婚的时候可以向老公的财产请求1000万的一半 500万
: 这就是1030-1所说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所以如果明明跟建中离婚 照理说建中可以跟明明依照民法1030-1条要回一半的股配
: 四十五趴的一半
: 当然这边还有涉及一个问题是
: 在婚姻存续中夫赠与妻的财产 算不算是婚後财产归扣的范围内
: 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学说上有所争议 不过比较有力的说法
: 认为夫妻间的赠与还是要扣
: 也就是虽然明明收了建中的四十五趴
: 但这并不算是无偿赠与的范围内(1030-1但书)
: 建中还是可以要回四十五趴的一半
: 题外话是
: 如果建中不知道明明把股权登记给正杰 那没关系
: 还有民法这一条可以用
: 民法第 1030- 3 条
: 夫或妻为减少他方对於剩余财产之分配,而於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前五年
: 内处分其婚後财产者,应将该财产追加计算,视为现存之婚後财产。但为
: 履行道德上义务所为之相当赠与,不在此限。
: 前项情形,分配权利人於义务人不足清偿其应得之分配额时,得就其不足
: 额,对受领之第三人於其所受利益内请求权但受领为有偿者,以显不
: 相当对价取得者为限。
: 前项对第三人之请求权,於知悉其分配权利受侵害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
: 灭。自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起,逾五年者,亦同。
: 离婚的时候可以把登记给正杰的四十五趴算回来
: 明明还是要还一半啦~~~
: 我认真了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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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国媒体问到,水手队一直都打不好王建民,是否是因为不常碰面、对他的伸卡球不熟
悉的关系,总教练托瑞说:「这跟熟不熟悉没有关系,当王能控制他的伸卡球时,熟悉也
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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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23.252
1F:推 idvera:大家好认真.... 09/21 10:22
※ 编辑: kimkim 来自: 210.69.23.252 (09/21 10:24)
2F:推 morewater:大家真的都好专业欧,念法律系的人很多耶^^ 09/21 11:07
3F:推 alwaysmine:把这篇寄给民视的编剧!! 09/21 11:13
4F:推 himena:明明也有违民法第1052条第4款....忤逆婆婆 09/21 11:50
5F:→ kimkim:第四款的部分牵涉到明明的行为有没有严重到"虐待"的程度 09/21 11:57
6F:→ kimkim:这部分我持比较保守的看法 有疑虑所以不列入 09/21 11:58
7F:推 cheddare:不知道如果转到民视的官方讨论版编剧会不会看 09/21 12:37
8F:推 roseaa:编剧记得看一下这篇啊!!!...股权才找得回来啊 09/21 16:08
9F:推 fct:好专业喔!!! 同理可推正杰霸占刘茂雄的财产也可以要回来罗~!? 09/21 15:55
10F:推 kimkim:如果我没记错剧情的话 刘的股权登记为正杰这件事并非刘同意 09/21 16:22
11F:→ kimkim:而是正杰私底下去办过户登记的 所以是可以要回来 09/21 16:23
12F:→ kimkim:但请求权基础会不同 可用委任契约积极侵害债权请求回复原状 09/21 16:24
13F:→ kimkim:或是侵权行为以及不当得利等方式 09/21 16:24
14F:推 Onimusha:编剧好可怜..还要懂法律XD 09/21 17:12
15F:→ cheddare:要写到打官司,当然多少要研究一下罗况且板友都整理好了ꐠ 09/21 19:34
16F:推 lucyg:好晕@@ 09/21 21:42
17F:推 tvyes0812:整个很入戏 09/2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