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ndaccy (安静的神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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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娘家] 娘家的无法无天
时间Thu Jul 16 19:47:29 2009
不好推文太长
把一些想法写文大家讨论吧
1:履行同居义务
以前父权主义盛行,女生就像是附属品一样
所以婚姻关系中,往往以夫之住所为共同住所
也就是说,老公住哪你就得住哪
但是现在女男要求平等,所以就以共同决议取代
即你们自己决定要住哪,吵不出结果再来法院帮你们决定
所以也就是说,今天绿云搬出去顶多是她不同意以彭家为夫妻共同住所
不能说今天绿云不住彭家就是不履行同居义务
那如果这样很多老公在大陆或是陪小孩出国念书的该怎麽办
实务上过去的确有丈夫因为外遇告自己在国外的元配这条
但经过修法和大法官解释
这个情况很难被采行
更何况按丽芸是找得到的
而法律对於所谓履行同居义务
不是管你们有没有上床,多久一次。那个法律也不想管
而是针对婚姻关系,概念上认为有共同生活的必要
如果不想生活在一起,或是不能生活在一起
那有继续维持婚姻的必要吗?
所以法律对於如果有恶意遗弃他方的情况
允许被遗弃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
所以昨天预告安琪听到建弘说要求丽芸履行同居义务时
她一附气急败坏好像看到建宏要约丽芸晚上温存的样子
她一个律师做成这样那也很好笑
(我有合理怀疑编剧讨厌律师)
或者如果建弘真的要以此为理由提起离婚之诉
不仅丽芸有没有恶意遗弃都很难举证(因为建宏找的到丽云)
而且上法院他们的婚外情势必被掀出来
对一个如编剧所说这麽专业的律师
那根本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好吗
2:外遇通奸
我国法律保护一夫一妻的精神
故全世界虽已硕果仅存
但我们还是坚持不对通奸除罪化
就算是最近的大法官解释亦采保护家庭关系为尚
而通奸无除罪化的意思
就是可以用刑法明文去处罚去非难
所以丽芸是有权利去对建弘安祺提告妨碍家庭
而且她可以决定要告一个还是告一双
但如果她曾表达过宥恕或纵容
那法律就拒绝变成她反覆的打手
但这又牵涉一个问题
丽云有没有纵容或宥恕要由建弘安琪这方来举证
法庭上举证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因为你很难去证明
而民事上绿云当然可以他们通奸的事实起诉离婚
但若他有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
或是已经知情达六个月
或是这件奸情已经发生逾二年
绿云就不得请求离婚了
因为又回到上面
法律目的是要使不确定的关系趋於稳定
并不是为了报复或是抓猴用的
但目前剧情绿云打算死守四行破仓库
所以现在这仍静观其变
3:弟弟归谁
基本上夫妻离婚和弟弟归谁无关
讲白点,法律关心的是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而不是你们之间的恩怨情仇谁对谁错
通常离婚民事官司上会有未成年子女的问题
现在跟大家正名一下
绿云和见红是弟弟的亲生父母
他们对弟弟的权利不是监护权(不是监护权不是监护权不是监护权)
法律上的名称是
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和负担
(很长,但这才是正确名称)
监护权是如果法院认为两方都不适合时
选定监护人监护他长大
而就弟弟两边父母该酌定给谁
以弟弟的状况有社工去调查判断,给法院做参考
以前因为父权而且母亲的经济地位普遍偏弱
几乎判给男方居多
但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许多判决也会考虑交给母亲
尤其弟弟还在喝奶阶段
除非丽芸的经济社会状况精神状况让法官很不能接受
(不过我私下以为建宏丽芸都怪怪的,弟弟真可怜)
不然会判给妈妈照顾为多
打一堆感谢看完
不过娘家是个无法无天的世界
老子都不老子了还娘什麽
我忍不住认真了
大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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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67.36
1F:→ brillante :推~~屡不履行同居义务不是上不上床啦。 07/16 19:50
2F:→ brillante :法官又不是脑残,知道妻子怀疑老公外遇还会觉得妻子 07/16 19:50
3F:→ brillante :该跟老公上床或非得住在一起。 07/16 19:51
4F:→ brillante :还有不一定要告通奸,民事的也可以告。 07/16 19:51
5F:推 girl10319 :原波辛苦了 看完眼都花了@@ 07/16 19:51
6F:→ brillante :现在若安琪生了孩子就是罪证确凿了。XD 07/16 19:52
※ 编辑: amandaccy 来自: 61.64.67.36 (07/16 19:59)
7F:推 tarepa :推~PO到官网去吧 ^^ 07/16 21:35
8F:推 btogwx :推~~~~~~~~~~~~~~~ 07/16 22:13
9F:推 templedream :原PO好认真!! 我觉得现在建弘在吵亲权行使或是监护权 07/16 22:39
10F:→ templedream :的事还有点早,都还没离婚...他的目的应该是在威胁 07/16 22:40
11F:→ templedream :恐吓丽芸,迫使丽芸签字离婚的烂手段@@ 07/16 22:41
12F:推 templedream :丽芸应该可以把建弘这段时间跟她吵监护权的事录音存 07/16 22:44
13F:→ templedream :或许将来真的打官司,可用来当成建弘不适行使亲权的 07/16 22:45
14F:→ templedream :证据 (突然替丽芸好紧张喔 XXD ) 07/16 22:46
※ 编辑: amandaccy 来自: 61.64.67.36 (07/17 01:07)
※ 编辑: amandaccy 来自: 61.64.67.36 (07/17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