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ogirl (去死吧!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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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娘家] 又是法律问题
时间Wed Oct 28 21:43:39 2009
※ 引述《hose (hose)》之铭言:
: 我国的法律,太太要拿掉孩子必须先出示先生的同意书。
: 像安琪这样没有先生同意,合法的医院是不会帮他拿孩子的,若是
: 他们擅自拿孩子,建弘是可以提出告诉的。
: 若是安琪伪造先生的签名,建弘也可以对安琪提出告诉。
: 不过我知道,跟编剧认真我就输了......
: ps.莉莉夫人好不容易白了几天,那个只要孙子的嘴脸又让她瞬间变黑!
优生保健法第九条
怀孕妇女经诊断或证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愿,施行人工流产: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亲等以内之血亲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疾病者。
三、有医学上理由,足以认定怀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险或危害身体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医学上理由,足以认定胎儿有畸型发育之虞者。
五、因被强制性交、诱奸或与依法不得结婚者相奸而受孕者。
六、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监护或辅助宣告之人,依前项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
得法定代理人或辅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项第六款规定施行人工流
产,应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无意识或精神错乱者,不在此限
。
这样看来安琪是可以自行堕胎的,因为她的配偶建弘精神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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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讲的只有最後一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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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69.223
1F:推 loveyunW :大推最後一句 10/28 21:46
2F:推 CoCoEGG :大推 原来我小看了编剧.... 10/28 21:47
3F:推 NotEasyToSay:最後一句点出重点 XDDDDDDD 10/28 21:49
4F:推 wczsff :同意楼上两位... 10/28 21:49
5F:推 kittyman :编剧跟原po真专业!哈 10/28 21:50
6F:推 adsl2 :演到这种戏 天天乱吼乱叫 不精神错乱 也很难噜 10/28 21:53
7F:推 hateOnas :XDDDD 10/28 21:54
8F:推 memoryvicky :推推,我也推最後一句,赞!!岳母也是~~ 10/28 22:01
9F:推 haggis :推最後一句XDDDD 10/28 22:20
10F:推 nothing0718 :不推最後一句不行阿XDDDDDDD 10/29 00:28
11F:→ brillante :第六项其实就是帝王条款啊XDD 10/29 00:39
12F:推 YaoIling :XDDDD 10/29 15:08
13F:推 haamath :最後一句有好笑到,推一下 10/2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