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natsuok (小乌龟)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女儿告妈妈
时间Thu Aug 22 15:17:28 2002
昨天看 于美人Fun电这个节目
他请到了 妈妈 大儿子 大女儿 二女儿 四女儿
以及刘姓宗族 李明誉律师(帮郭玉玲打官司的那位律师) 曹西平 及几位特别来宾
针对为什麽要告妈妈 来作双方面的解说
事情的原由:
父亲去世後 妈妈的意思是说要将财产分成九份 一人一份
但是要先父亲生前所欠的150万先扣除掉 所剩在分
也就是说150万的债务要子女们一同承担
但六位女儿不答应 原因
当初那150万是大儿子要借的 但因为他没加入农会所以无法向农会借款
於是便以爸爸的名字去向农会借款 也成功借成了 但那笔钱实际上是大儿子要借的
而今父亲去世 女儿们的意思是这150万不能够除掉
因这是大儿子私人的债务 不该由其他的兄弟姊妹们帮他背
但妈妈不答应 意思是说当初就是大儿子没办法 所以才向父亲借
如今大儿子生意也失败了 要他怎麽背这债务呢
而且之前四女儿因为房贷的压力 自杀过一次
之後爸爸也拿出了30万要给女儿去付房贷
之後四女儿在爸爸病重时说要还给爸爸拿去治病时
父亲拒绝 说那笔钱是要给四女儿好好养身体的
可是妈妈却一直认为四女儿应该要还这笔钱才对
其实到这里为止 虽说老妈妈一直说他并没有偏心
但实际上 我这个外人都觉得老妈妈真的蛮偏心的
大儿子借的钱就不用还 四女儿借的钱就一定得还
不还就诅咒连连 说四女儿如果不还钱就还会再死一次
所用的字语实在令人听不下去 而在场的刘姓宗亲们 想当然尔的
他们摆明就是认定女儿不该要求分家产
而刘律师也说了 依照法律来讲 父亲所给四女儿的钱是不用还的
因为那是父亲对子女的爱 不忍见女儿为钱而身体弄坏
但儿子用父亲名义所借得那150万 不能像老妈妈说的那样
由兄弟姊妹共同分担 虽说那也是父亲给儿子的钱
大那笔钱是用来在去《生财》用(也就是说那是做生意用的资金)
应该是在父亲所剩的财产依他们所说的分九份後
自大儿子的那份扣除才对
但老妈妈却认为这样对儿子不公平 其实这就是传统的 重儿不重女
这让我想到我家 我爸爸是台南人 我妈妈曾经跟我说郭过
叫我要有心理准备 因为台南人是不分遗产给女儿的
但她要我努力去争取 说不定有变数
其实 这对女性真的很不公平 为什麽女儿就不能分遗产呢
难道她不是父母生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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