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eomort (巴利欧魔特)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女儿告妈妈
时间Fri Sep 13 03:39:24 2002
※ 引述《ktotoo (头发怎麽还没乾啊)》之铭言:
: 如果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去思考
: 这个案例中最有问题的
: 应该是受母亲偏袒的儿子吧
: 为何总不露面...为母亲...也为自己说说话呢
: 我只是单纯觉得
: 有些事情也许应该跳脱法律...合理....正义...
: 就像探讨这个案例的同时
: 别忽略的家庭...伦理...这些看似很迂腐的名词
其实应该是说,伦理不可以不重视,但要调整。
: 做子女的
: 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
这是相对或绝对的问题。如果要讲传统,
孔子也说父不父、子不子,
这就表示,父母要有父母的样子,子女要有子女的样子,
父母不全然什麽都对,子女也不须全然去做父母所提出
的不合理要求。
同样地,有人会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你是不
是这样想呢,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那父母的行为对
你造成伤害,你是不是要全盘接受) 让我们看孟子
的说法吧,他说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你觉得孔孟如何,他们采的也是相对性的伦理,
你似乎比圣人还严格啊。
: 钱财....远比不上父母的养育之恩
你可以在说清楚一下养育之恩的内容,
有些父母养女儿是为了拿来卖的,
有些父母看待女儿是看成赔钱货,
我不知道你要怎麽看待这种例子,
恩不知要从何处论起。
养育之恩是对的,但个案很多,不能一句
话就带过去了,你就会忽略很多悲惨的事实。
那些案子很难想像天底下有这种父母,。
: 根本不需谈论什麽法律..女性自觉
没事情的时候没人会想到法律,
只有权利被侵害的时候,法律才会动用。
我国民法制定时原本就有改善陋习的想法,
而这些陋息正是旧派反对的,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祖宗家法,
你的想法其实跟张之洞很像,
但民法终究还是制定下来了,
而且随时推移,不断修法。
你可以讨厌法律,
但是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是人权,
父母所抱持一些男尊女卑,把女生
的财产权剥夺的作法,值得非难,
不是一句天经地义可说。
再者,每个人都有自己认为天经地义的是,
社会秩序的维持,不是回到过去君父的观念,
而是权利义务的维持。
: 偏偏这现代的社会
: 人的思想太过发达
: 忘了文化的源头
: 从家庭开始
你的根据何在,
还是你的「信仰」。
文化是什麽,定义一下?思想是什麽,定义一下。
建议你买本小六法,先学当现代公民。
如果这样还做不到,
回去前面看看孔孟圣人,
他们都没有你那麽敢说,他们
也都强调相互对待,
毕竟是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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