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yintw (爱蜜丽)
看板Feminism
标题[转贴]迷离的情爱关系 傅大为
时间Wed Apr 23 16:45:53 2003
傅大为 迷离的情爱关系
海枯石烂的爱情,永世不渝的誓言,有一天,可能会彻底的改
变。倒不是因为背叛,也不是因为变质,而是人们忘了那是什麽东西
了。我们今天所被教导、所熟悉的爱情,并不是一直如此的,它是有
历史的──它有开始,也大概有结束。
今天一般所说的一对一的爱情关系,通常都指「婚姻」或准婚
姻,至於「同居」等其他的形式,现在暂时不谈。而这种形式的婚姻
,有人说主要是起於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婚姻。强调在基督之下
的神圣爱情,婚姻,性等等的意义,但它们其实也是今天许多人所质
疑的对象。古希腊时期一般来说没有这种「一对一」的婚姻爱情关系
,当时的男人也没有「异性/同性」恋之分,一个男人有较多的情爱
伴侣,顶多只是被称作「不晓得节制」而已(但当时的女性情爱并没
有被公平地对待)。中世纪以来,虽然「神圣婚姻」大行其道,但同
时也造就了各种地下形式的「情妇」、「情人」、「妓女」。「神圣
」往往与「伪善」相生相灭。
至於中国古代,虽然一对一的婚姻(不是爱情)被重视,但男
人若是有权有钱,可以纳妾,可以宠爱名妓等,更不用说王公贵人了
。所谓的「一对一」,也许比较是对女人说的。所以,虽然「一对一
」的情爱关系在近一两千年的历史中相当活跃,但它也总是相当的模
糊,男人常常若无其事的在此关系之「内与外」往来频繁。当代西方
的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也对这模糊地带特别感兴趣,对之企
图作生理基因方面的解释。而女性主义者,或後结构主义者如傅科,
也从这模糊地带的存在来观察「一对一」婚姻情爱关系的社会意义。
女性主义者常说,近代的婚姻关系是父权用来束缚与剥削女人的,因
男人特别要求女人遵守这个规则,而女人则往往没有权力反过来要求
。而傅科则建议说它可能是传统权力的一种发展「策略」,如家族间
彼此的结盟是透过互相交换「女人」来达成,如家族或王族权力系谱
的保证延续,也常需要透过禁止「通奸」与「乱伦」等来维持。男女
当事人都陷在另有目的的婚姻机构中。
但是,一旦女人们开始来质疑这种近代的婚姻情爱关系,如问
「近代史中的婚姻制度究竟是为谁服务?」;或一旦权力的发展策略
有重大的改变,如傅科在「性史」中所强调的,不再以婚姻为发展主
轴,而改以许多透过「医疗监控」的性sexuality机制来发展(如过
去对手淫的广泛监控与治疗);或乃至国家机器、统治阶级一旦不再
以婚姻当作其运作的基本机制单位,那麽,婚姻情爱关系,作为一种
社会制度,就会逐渐解体。
解体之後的可能是什麽?我们知道,权力的发展策略不会因此
而停止,反而会发展出新的策略(如医疗的性机制);脱离婚姻的男
人也难保是好男人,傅科也曾经对「性解放」的实践提出警告。是否
可以这麽说,比起女人来说,「一对一」婚姻情爱的解体对男人所作
的冲击比较小?前面提过,毕竟「一对一」比较是对女人说的。但反
过来说,什麽是异性恋男人在「一对一」解体後的「政治正确」行为
准则?则是个比较危险、又难以回答的问题。说它「危险」,是因为
有时它可能与传统男人的习性太接近:究竟,当男人在进行新的「非
一对一」关系时,与传统男人习惯性的跨越「一对一」禁区,彼此有
何区别?女人会信任这种区别吗?──特别在男性的「性侵犯」与「
性权力」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而说它「难以回答」,则是因为目前没
有很多已经「定型」而可供反省讨论的实践可言:异性恋男人的新「
非一对一」型态有哪几种?可否包括所谓的「恋女童」「恋女学生」
或「乱伦恋」?或还是以权力关系的考量为主,应该多多「恋」权力
位阶高的名女人,如此比较不会重复传统的两性关系?
下面,我想讨论一点关於女性在「一对一」婚姻情爱关系(部
份)解体後的可能性与条件。毕竟,比起关於男性「非一对一」新关
系讨论的稀少,女性的「新可能性」的讨论近年来倒有相当份量的发
展。
首先,从社会生物学的观点而言,女性的「新可能性」倒是很
小的;但社会生物学通常只涉及「生殖」行为的演化论意义(以生殖
的狭义必然性来解释一般的性行为),有相当的局限性,理论上不容
易涵盖到生殖行为「之外」、还有生殖时期「之外」的各种性行为与
情爱关系,如少女期,或相对高龄期(35─40岁)之後,当然还有女
同性恋等。限於篇幅,我这边就先点到为止。至於其他可能性,如「
一对一」的同居生活,则是一改变较小的情况。传统婚姻的寄生利用
者,如国家机器、亲属关系等,起码在「同居」这边都使不上力。但
若是改变较大的,如异性恋的一对多或多对多关系,女性通常需要有
相当的条件才有可能作那种「实践」。「豪爽女人」的问题性又回来
了。
一个有权有钱有势的女人,能够进行一对多的关系,比较能够
理解。若是没有这种「物质条件」,则需要什麽条件?有人提出「公
社」生活,有人提出「情慾解放」的社会运动。但就公社生活,我们
似乎缺乏好例子,常常听到的是警告。在台湾有实践过吗?也许值得
认真去「在地」实践。但即使公社生活真的成功,也不能孤立於社会
之中,而需与情慾解放运动相配合。那麽下一步,情慾解放运动的可
能条件又是什麽?我尝试提两个方向的考虑。
首先,一般「解放运动」本身的问题需要克服。傅科曾警告过
「压抑/解放」的论述有可能成为新权力策略的工具。「解放运动」
本身也有复杂的权力关系。台湾近年来社会运动的「退潮」,大环境
的不利因素只是其中之一,而一些解放运动本身「升级」的问题不能
解决,恐怕是更根本的原因──从过去运动初期的笼统反对专制,到
现在需要调整运动团体本身的权力关系,并面对多元诡变的新局面,
而不再是单纯简单的「反独裁」或「解放」的口号。同样地,女人的
新情慾解放运动并不就能保证可以「自动避开」过去以男人为主体的
其他解放运动内在的问题。
其次,也许比较可能尝试情慾运动的团体,不是那些正值生殖
旺盛期的女人,而是小女孩,或是年纪较大,多少已过生殖期的妇女
。这是一个值得作观察与讨论的假设。
对这两个年龄层的女人而言,也许,情爱关系可以比较是一
种「游戏」?情爱行为也比较不受千万年来「演化生殖」固定行为反
应(如嫉妒与占有等)的限制?当然,女同性恋的实践也是另外一种
可能。总之,这三种情况,都是我上面曾提过的,是在社会生物学所
限定的「生殖」行为模式「之外」的领域。
豪爽女人的潜能、她的真实身份,目前仍然不清楚。
http://r703a.chem.nthu.edu.tw/~rpgs/gzine/issue9/g-eye/lo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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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07.69
※ 编辑: emilyintw 来自: 203.68.107.69 (04/23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