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ite (何不停止呢?)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转录]慰安妇非被迫? 女立委吁苏揆谴责安倍
时间Fri Mar 9 15:01:20 2007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之铭言:
: : 可以参考一篇新闻:
: : 沉默50年,白人慰安妇首次公开要求日本道歉
: 问题是 阁下的文章无法解释
: 为甚麽父母面对从日军慰安团出来的女儿
: 是辱骂 而不是疼惜?
例如说里面的女主角跟医生说了他们被迫来此的事情
常理:受到医生帮助
口述事实:反被强更多次
而依据当时(也就是1940年代以前?起码在1950以前):
1.贞操观念2.传子不传女3.养儿防老养女没用
(这三点应该很容易有文献或是专着可查)
在这三点的前提下,如果要:
直接引用「如果女儿是被迫的,父母应该以疼惜代替辱骂」这样的前提
而导至「因为父母、家属的反应是辱骂、不耻,所以女儿是自愿慰安的」
应该没有这麽明显地完成这题证明题吧?
当然也可以从反面证明
先假设女生确实是自愿的
但是从当时的文化、民智、社会价值观去分析
一个女孩在家庭观念深植心中的前提下,贸然离家的可能性?离开友人家人?
一个还在中学就学的女孩编造出这样一个谎言的可能性?
离家比较符合利益,还是在家比较符合利益?(包括受阻碍程度、安全感)
在这样的思考过後(纵使不论是非黑白对错)
Which way is the more tentative way?
问问板上各位,在你有吃有穿有家人的情况下(经济情况足够你上学)
一个不认识的人要带你去远方赚大钱,你会去吗?
还是说,你会觉得「今天真虽碰上个肖ㄟ...」
如果说你不想答应去,但是最後事实是你人就已经在慰安所了...
你觉得那会是自己答应的,还是被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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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219.17
※ 编辑: tonite 来自: 220.139.219.17 (03/09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