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c (低温。 )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心得] 男女平等! 恭喜台湾!
时间Tue May 8 15:21:02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之铭言:
: ※ 引述《Pgic (低温。 )》之铭言:
: : 我很想问,女方的姓氏,不是女方她爸爸的姓氏吗?
: 1. 男方爸爸的姓 和女方爸爸的姓 一样吗?
那是不是只代表他爸爸和我爸爸平等?和男女平等有什麽关系?
: 2. 女人自己的名字 本身就有她爸爸的姓
: 她爸爸的姓 已是她的一部份 她化身的一部份
: 如果没有她爸爸的姓 她就不完整
我不懂你这里说的不完整是什麽意思,可以请你解释一下吗?
所以你口中独立自主不仰赖男人不好逸恶劳的新女性,
却要仰赖同样身为男人的父亲来给自己一个名字,否则她就不完整?
不论她是多麽的独立自主不仰赖男人不好逸恶劳,是这样吗?
如果我爸的姓,等於我的姓,等於我的名字,我的一部份,
那麽我的丈夫的姓,也不等於他的家族的姓,而是他的姓,他的名字,他的一部份。
也就是说,小孩不管姓他的姓或我的姓,於「家族」这件事本身都无关,
既无关於我的家族(父系),也无关於他的家族(同样是父系);
反之亦然,
如果小孩姓他的姓,等於姓了他爸爸的姓,等於属於那个家族,
那麽小孩姓了我的姓,也只是等於姓了我爸的姓,等於属於我爸的家族。
当你说「夫家就不能再把小孩当成是只属於夫家的」,
你实际上并不是争取到任何在性别上的平等,而是为你的家族争取到小孩的瓜分权。
当然你可以说,至少这代表女人对於这个孩子也是有权的!
我会说这是废话中的废话,如果有人连这件事都需要被教导,
那只有这件事也绝对教导不了什麽;更何况这句子怎样都会变成:
「女人的家族对这个孩子也是有权的!」
: 男方父亲的姓有他的力道
: 女方父亲的姓也有他的力道 而且还可以传承给他女儿 对抗男方的父权
父权...
这里好像有两种父权,一种是与生俱来的,是善的;
一种是随着婚姻关系而来的,是需要对抗的。
然後在这两种父权底下,我没有看到女人的位置。
: 小孩双姓: 可看做两个"平等"国家/家族间的合作关系与契约
: 传统父姓: 女方却是"附属"男方家族 小国"隶属"大国
: 这样的说法 应该够清楚了吧!
你这两国指的是两个家族吧。那女人到底在哪里?
女人成了她自己父亲的军队,dna的生产线,这样吗?
: : 那到底平等在什麽地方?
: : 如果这是『我』的小孩,我可不可以选择让她姓我前男友的姓?姓粱朝伟的姓?
: : 为什麽我的小孩跟着我爸爸姓,可以变成是一种平等的方式?
: 原则上 小孩应冠生父生母的姓吧!
: 这是一种基本尊重 除非有例外情形与因素
尊重谁?
: : 再来问题是,解决了姓氏是否有连带解决你说的那个小孩是谁家的问题。
: : 走进现实生活中看,很明显地并没有吧。
: 小孩双姓的话 公婆应该不太可能还会"误"以为小孩只是夫家的吧?
: 除非 男女结婚时
: 女方还有做"嫁卖"女儿的行为与动作:
: 向夫家"开价"要聘金 饼钱 房子 车子 甚麽的金钱交易
: 摆明将女人婚後丢给夫家负责 从此当她是泼出去的水~~
: 除非 女人婚後要靠夫家赏一口饭吃
: 否则 是不用鸟夫家人 任何一点不平等对待的! ^_^
: : 除夕夜要在谁家过,这之间还有着多少的权力角力,
: : 你说的『再也没有』真是太远太远了。
: 每个家庭文化程度 不一样啊
: 就像世上每个国家的进步程度 也不一样!
: 譬如 有些女人结个婚 还是想向男方"开价"聘金 饼钱 车子 房子等
: 才愿"嫁卖"到夫家 她非把她自己当"东西"卖不可! (像男人在"娶买"外籍新娘)
: 但对於有双姓观念 有男女平等平权观念的人来说
: 以上行为 根本就很无知 落後 与可笑
我一点都不会觉得上述的那些行为很可笑,那每一桩每一件背後,
都有相当复杂,千头万绪的成因和背景。
而相信把上述行为强行摘除之後,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像电脑扫毒一样,
我觉得这个反而可笑多了。
: : 三十年的时间没有改变什麽,凭什麽认为现在就可以改变什麽?
: : 害公婆误以为小孩只是夫家的原因,真的只是姓氏如此简单吗?
: 姓氏会改变一个人的思考模式啊!
: 吴小明 和 吴刘小明 两个名字字义就不同啊! 两个不同祖先姓氏啊!
: 除了小孩双姓
: 女人同时要破除传统"娶买嫁卖"的仪式
: 女方父母不应有任何"嫁卖"女儿的动作
: 向男方"开价"任何一毛 (交易买卖女人的行为)
: 当然了 男女在交往过程中 也要沟通男女平等平权的观念
: 才不用婚後 才在吵甚麽男女公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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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里,
最大的兵荒马乱不过是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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