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o (Ken)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检举] fotofolio 推文挑衅
时间Wed Jun 27 22:15:41 2007
※ 引述《Iriss (是否魂梦就此相系)》之铭言:
: 参照前後文, fotofolio的推文是循着 fyao 的在本文中的论述做换置式
: 的嘲讽。直接指名的做法略微流於尖锐,但在战文性质的系列文章中出现
: 实属难免。这件事且到此打住,请将讨论回归儿童色情出版品的争议。
1.我并没有提出任何可让他做「换置式的嘲讽」的论述;如果有,
那也是他读错了我的意思。
他的推文是:「fyao看完A片就想上街强暴异性(笔记)」
而我的文章是否曾表示过「儿童色情观看者看完儿童色情影片
就想
强暴儿童」?
没有,我说的是:
「如果儿童色情
导致儿童性侵害
的可能性确实存在,无论它是1%或
0.01%,单单基於保护儿童安全的理由,就足以禁止儿童色情的存在
。」(#3392)
「我认为『观看儿童色情物』和『对儿童性侵害』两件事在同一件已
发生的『儿童色情观看者对儿童性侵害』的事件中是
存有某种程度的
因果关系的:『观看儿童色情物』可能不是导致一个人『对儿童性侵
害』的唯一原因,但
绝不会毫无影响力。」(#3396)
「成人对儿童进行性侵害遭遇的难度较成人对成人时为小,这时任何
可能促成性侵害者动机形成的因素显得更为重要;为了全面性的预防
儿童性侵害与性剥削,儿童色情需要被管制。」(#3405)
简言之,我只提出「观看儿童色情」与「儿童性侵害」间可能存有因
果关系,前者可能是促成後者动机形成的因素之一;但我从未说前者
「必定」或「足以」促成後者的动机形成,因此,我的论述就不可能
有所谓「观看儿童色情後就想强暴儿童」的结论。
2.如果您认为「直接指名的做法略微流於尖锐」,我不懂何以它出现
在所谓「战文性质的系列文章中」就可以被接受?
什麽是「战文」?又如果 fotofolio 不是在所谓的战文系列文章中
推文,是否您才认为是不可被接受的?还是无论如何他的推文在这个
版上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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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6.38.164
※ 编辑: fyao 来自: 210.60.207.4 (06/28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