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情报] 结婚VS卖女儿
时间Sat Jul 7 23:40:57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之铭言:
: ※ 引述《turnsongyy (施搭搭)》之铭言:
: : 我未来要不要结婚 要不要当家庭主妇不重要
: : 但结婚不等於买卖 现在都什麽年代了
: 结婚若不是买卖女人的话
: 女人就不要向夫家"开价" 要聘金 饼钱 车子 房子 甚麽的
: 不要娶买嫁卖女人!
: 免得被公婆 大小姑看不起!
请问你知道「买卖」的意思吗?你知道「买卖」是一种「所有权交换」
的动作吗?你知道「所有权」是什麽意思吗?你知道如果你拥有对另一
物(无论是人、物、财……)的「所有权」,你可以对该物做任何你想
做的事情,而不管该物的意志如何。
但无论「嫁女人」是否有「聘金」、「饼钱」、「车子」、「房子」或
任何其它「什麽的」,丈夫对妻子都不可能拥有「所有权」,任何人所
具备的基本权利,女方一样都不会少,请你告诉我,你所谓的「买卖」
是什麽意思?
: 女人自己更不要爱往夫家跑 丢着自己的父母不管
: 好好像男人一样 懂得孝顺她自己父母吧!
你能给我一点点的统计资料,告诉我,有「聘金、饼钱、车房或其它任
何有价物」的婚姻当中,有多少比例的「妻子」是「不孝顺自己父母」
的,并且,所谓的「不孝顺」是根据哪些具体行为类型项目的调查所得
知的?
并且再给我另一份统计资料,告我诉,没有「聘金、饼钱、车房或其它
任何有价物」的婚姻当中,有多少比例的「妻子」是「教顺自己父母」
的,并且,所谓的「孝顺」又是根据哪些具体行为类型项目的调查所得
知的?
最後再附上一个论述,来证明这两份统计资料所显示的并不仅仅是关於
「有聘金、饼钱、车房或其它任何有价物的婚姻」与「妻子孝顺自己父
母与否」的统计关系,更是因果关系。
提供了这三份资料之後,我们再来讨论看看,是否真的如你所说,只要
一段婚姻没有「聘金、饼钱、车房或其它任何有价物」中介其中,这种
婚姻中的「妻子」就会孝顺自己的父母。
喔对了,差点忘了,由於上述三份资料完全是仅仅根据「异性恋」的婚
姻模式所设计的资料要求,因此即使三份资料都备齐了,其正确性也都
无懈可击,这依然无法套用在非异性恋婚姻模式当中。
因此你还得设想,在一段同性恋婚姻当中,会否因为聘礼的习俗,而产
生某一方被「卖」到另一方家中,或某一方不孝顺自己父母这类社会问
题。
: ---
: 另外 补充一点
: 女人结婚时 请不要讲: "希望夫家好好疼她" 这种好笑话!
: 要疼女儿 请女方父母自己亲自好好疼她
: 请勿将她丢给夫家负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7.201.233
1F:推 reke:台湾同性恋婚姻还太少 让父母知道的更少 样本数会不足.. 07/07 23:45
2F:推 nominalism:所以同志部分我并没有要求统计资料 lol 07/08 00:20
3F:推 reke:对喔 我眼花了以为你有要资料... 07/08 01:56
4F:推 Herblay:怪了 有必要为了一张跳针唱片吵成一团吗? 07/08 12:43
5F:→ Herblay:这样说来 A大继续po文 大家就要继续吵 这个板就有看不完的 07/08 12:44
6F:→ Herblay:战文了... 07/08 12:44
7F:推 Pgic:你要不要定义一下什麽叫做吵成一团什麽又是战文? 07/08 14:26
8F:推 nominalism:怪了,没必要就不能做吗?? 07/08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