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男性被性侵的法律规定
时间Wed Jul 18 20:09:10 2007
1F:推 Herblay:等一下 公诉罪应该是人人都可抓现行犯 只有自诉罪才需当事 07/18 19:43
2F:→ Herblay:人提出告诉吧 袭胸 是公诉罪还是自诉罪? 07/18 19:43
3F:→ Herblay:假如是没有别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性侵 那当然当事人不讲 07/18 19:44
4F:→ Herblay:没人会知道 可是现场有别人 甚至有警察 当然可以干涉吧... 07/18 19:45
5F:→ Herblay:但是"性骚扰"的认定困难 很多人在当下会觉得是自己太敏感 07/18 19:46
6F:→ Herblay:而别人可能也认为不是什麽严重的事 所以才会都不管... 07/18 19:47
这样说吧,
今天一个警察看到路口等红灯的一个男的一直摸女的屁股,
他认为这是强制猥亵罪要上前抓那个男的,
女的说:「我要他摸我的。」
这时候警察能怎麽办?
既然是女方愿意且要求的,
这里就没有「强制」的问题,
没有强制,即便是公诉,警察要如何移送?
检方要如何提出告诉?法院要如何判决?
所以即使它是公诉,
当事人如果主观上不认为自己被强制,
就根本没有犯罪事实存在,
要诉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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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205.4
7F:推 Herblay:所以 无法移送的原因是 认定困难 而不是 警察没有权利抓.. 07/18 20:45
8F:→ Herblay:虽然结果一样就是了... 07/18 20:46
9F:→ Herblay:但如果是很容易认定的性骚扰 比如说 在捷运站强脱女乘客内 07/18 20:46
10F:→ Herblay:裤 那就是谁都可以抓了.... 07/18 20:46
11F:推 nominalism:是啊??女方如果说是她让他脱的,顶多以公然猥亵,而非强 07/19 21:13
12F:→ nominalism:制猥亵罪抓吧?? 否则无强制事实,怎麽以强制罪抓?? 07/19 21:13
13F:→ rabbit66376:问题是即便男性遭袭胸,警方也不会过去盘问确认吧... 07/20 03:02
14F:推 nominalism:so what? 只要男方报案,可以不处理吗? 07/20 18:09
15F:→ Herblay:因为警察嫌麻烦... 看台湾警察吃案的状况就知道... 07/20 21:51
16F:→ Herblay:公然猥亵也是公诉罪吧(有错请指正)... 07/20 21:52
17F:推 oznek:『非告诉乃论』不等於『公诉』,这串讨论混淆了两个概念 07/20 23:02
18F:推 oznek:大家在这里讲的「公诉罪」实际上应该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07/20 23:05
19F:嘘 nominalism:了解,感谢楼上指正。 07/21 02:34
20F:→ nominalism:...居然按错 orz 07/21 02:34
21F:推 nominalism:补推 07/21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