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请益] 通奸除罪化
时间Tue Oct 23 00:27:22 2007
※ 引述《ocean26 ()》之铭言:
: 我们是否可以容许法律介入人民的感情,而且在其有效性争论极大的情况下仍施以刑法呢
: (事实上如果你看过那些法学者的文章,你就会知道不是争论极大,而是一面倒)
: 最後,我想要说明的是
: 一个行为好或坏,跟国家要不要施以刑罚权介入是两个层次的问题
: 就像我们不会因为一个人很花心就处以刑罚
: 不会因为一个人没事爱夸大其词或说说小谎就处以刑罚
: 当然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生活作息不正常不好就处以刑罚
: 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如果不能说明到底要追求多重大的目的
: 不能说明其刑罚发动对该目的达成是否有有效性
: (处罚通奸罪可以让家庭和谐?)
: 而纯粹诉诸道德的要求,那跟处罚同性恋这种严重侵害人权的法律到底有何两样?
我只知道, 通奸除罪化, 只会让人通奸更加便利,
有钱有势的人, 可以一直换配偶, 从第一任到第四任,
然後, 有一半的人口离婚, 很多小孩都是单亲家庭!
女人身上得一堆因为性交结果的病!
例证: <4分之1美国妇女 染人类乳突病毒>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article?mid=1468
(虽美国男女性别不平等问题, 还包括女人冠夫姓等等不明智习惯!)
---
资本主义社会国家下, 谁有钱, 谁就占优势, 消费年轻(女)人肉体与心灵,
优胜劣败竞争更加剧烈, 伦理道德排最後!
(人永远是越变越老, 而女人的身体/姿色, 是越来越不值钱! 女人的身体, 要供
有钱年长有经济基础的老狐狸男人消费吗? 那年轻纯情男孩的真爱, 不就被比下去?)
---
不要以为外国的法律就比较明智!
光就美国女人冠夫姓, 通奸无罪, 就知道, 为甚麽他们的女人很惨!
不是女人四分之一得病, 就是小孩单亲! 再不然就是男人换太太的次数比较多!
还有, 有些美国女人的穿着与打扮, 和妓女实在是相去不远!
---
我实在不知你是怎麽想的,
但大多民众, 起码分得清楚两件事: 1. 女人不要冠夫姓, 比较明智!
2. 通奸不应该除罪化! (这是东方"伦理"的智慧!)
ps. 若你真的无法了解"伦理/道德"的重要性的话,
请把孔子<<礼运大同篇>>, 再温习一遍!
也许, 世界要大同不容易, 但起码那是个对的方向, 一个有希望与正确的方向,
一个守望相助/互助的社会, 而不是全然受金钱与资本主义左右, 竞争激烈无情,
宛如动物/丛林世界, 只会无情彼此为己利为优先, 互相残杀不止!
(造成许多小孩单亲, 许多女人受男人宰割/消费! 然而, 你我都可能生育出女儿!)
--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
(小孩双姓, 不拿夫家聘金/饼钱,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男女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 小孩从父母双姓, 除夕夜,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权益, 没甚麽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
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1F:嘘 rehtra:不懂就不要胡说八道什麽伦理智慧的!你根本就不懂 10/23 00:38
※ 编辑: Aimable 来自: 61.216.178.79 (10/23 00:45)
2F:嘘 rehtra:真的是鬼扯 10/23 00:52
3F:→ Aimable:一个人若没基本道德, 订再多再精密的法, 也没有用! 10/23 00:52
4F:→ Aimable:谁说道德(教育)观念不重要??? 10/23 00:53
5F:嘘 rehtra:跳针 10/23 01:12
6F:嘘 Pgic:不会啦,听说笨蛋生不出女儿。所以别担心了。 10/23 01:42
7F:嘘 papaduck:这种断圮残垣的文章...实在叫人很难回应呢... XD 10/23 12:25
8F:嘘 wmja4387:怎麽扯到性病了?好会牵拖喔 10/24 04:33
9F:嘘 pttlz:连礼运大同篇都没看清楚,就来这里"对的方向",真是超级讨嘘呀 10/2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