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ean26 ()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请益] 通奸除罪化
时间Wed Oct 24 21:00:51 2007
直接回应A1Yoshi的意见
民法是用来解决私人和私人之间私权的争执
刑法则是动用最严厉的手段来处罚严重伤害他人的行为
这两个法律体系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即使对於部分行为的谴责态度是一样的
再来,当民刑法判决会相互援引时
前提在於两个法律对於同一件事情都有规范
如果没有规范,那也就不必相互援引了
事实上,之所以会相互援引,本来是为了避免裁判矛盾
希望不要国家在刑事法庭说A胜诉、在民事法庭说A败诉
这跟两个体系之间有没有相互强化,是两回事
而且最重要的是,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本来就不应该互相援引
为什麽?
例如说医疗纠纷好了,因为刑法要把人抓去关,所以他对过失的要求就很高
你要让法官认为没有其他合理理由认为这个医生没有过失才可以判这个医生有罪
可是在民事法院就不是这麽一回事,因为只是金钱的赔偿
所以只要让法官大致上认为有过失就可以了
这个民刑事庭功能不一样,不应该彼此援用,也已经开始有法学者加以批评了
不过呢,我们的法院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结果怎样呢?
通常是民事法院会停下来等刑事法院,可是刑事法院的认定很严格
结果就是医疗纠纷成为我国民事案件中败诉率罪高的类型
医疗过失的受害者无法让医生去坐牢也无法获得赔偿(所以只好抬棺抗议了)
另外A1Yoshi提到体系间的完整性,这是不对的
因为不同法体系有其不同目的,为了要解决不一样的问题
首先就像上面所说,不同的法律是为了要解决不同的问题
例如超速撞死了人,大家都进来了,目的也不是一样的
行政罚只罚超速,目的为了让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维持交通顺畅和安全
刑罚则是因为你严重侵害他人权利,我动用刑罚,让你、让别人以後都不敢再犯
民法就不考虑再不再犯,它就看着谁受到损失谁就应该被填补
再来,国家选择手段的方式,同时反映着它侵害人民深浅的方式
不会因为一件事情是错的,就全部的法律体系都要跳进来处理
例如,我们觉得丢烟蒂是不好的,也希望可以确实实现烟蒂不落地
但是不会这样就要一丢烟蒂,行政罚单进来、要赔钱、又要被抓去坐牢
基本上因为民法有刑法没有,那个落实就不太实在,这句话是骗人的
就像是刑法没有介入,契约实现的可能性也不见得就比较低
也不会因为刑法介入,实质的婚姻外性行为就会比较少
(我实在很质疑在做爱之前会想到刑法处罚通奸,所以停止做爱的情形发生可能性)
最末,我之前就已经回应过了
我还不敢说婚姻绝对没有包含性专断权
但是婚姻的性专断权在我国实定法上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就算有,那也跟刑法要介入是两码子事情
因此我对於一口咬定婚姻有,而且必须以刑罚介入的说法很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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