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iker (goniker)
看板Fiction
标题[分享] 女性小说家的脉搏
时间Thu Jul 27 13:01:42 2006
※ [本文转录自 book 看板]
作者: goniker (goniker) 看板: book
标题: [分享] 女性小说家的脉搏
时间: Thu Jul 27 13:01:25 2006
【裴在美】
提出「女性小说家」其实并没有甚麽特殊的理由,只碰巧她们都是女的。
把她们放在一起,是因为她们值得叙述,以及让我感到一种心灵上的接近
──但其实这两点倒都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她们的作品在汉语中还没有
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广泛的介绍。
又,苏菲‧卡尔其实并非小说家,她被世人冠以「观念艺术家」或「摄影
家」称谓的时候居多。但她的作品除了视觉和行动之外,同时也以文字和
情节的形式呈现;感觉上,她的敏锐和面对世界的真实,为所有人所不及
。而这种文字与摄影并行的创作,也可以算是小说的另一种形式吧。
童妮‧摩里森
Toni Morrison(1931-)
摩里森,一个美国非洲裔女作家,写过几本深沉如诗的小说,曾获美国普
立兹小说奖与199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她的第一本小说《最蓝的眼睛》1970
年出版,普遍认为这是她最好的一本小说。
《最蓝的眼睛》从一对黑人小姊妹开始说起,她们相信如果埋下种子,再
对着它念念有词,种下去的东西便会好好发芽长大。接着,只用了一句话
就把整个故事交代清楚了:在她们的街坊里,一个月经初潮未及十一岁的
黑人女孩比蔻拉怀上她父亲的孩子。
这一年种下的金盏菊不曾发芽。不只是她们的金盏菊,连湖岸花园里的金
盏菊也一样没发出来。她们互相责备、怪罪对方,很久以来妹妹都以为是
自己的错,如她姊姊所说,是她把种子埋得太深了。但她们谁也没想到,
其实问题出在大地。
真是已经无啥可说了,除了一个「为甚麽」之外。但是「为甚麽」却是
这麽让人难以消受,或许只能避重就轻去讲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如何发生的?一个典型低收入的黑人家庭:妈妈在城市的另一端白人区
打扫房子,爸爸酗酒,哥哥时常逃家;比蔻拉祷告,希望自己有一对蓝
色的眼睛(在她的认知里蓝眼睛是一切美丽与美好的代表);如果她能
变成蓝眼金发的话,她不仅美丽,她的世界也会整个改变:
哥哥将不再不断的逃家;
父亲将不再酗酒;
母亲不再为生活奔波烦闷苦恼;
他们的生活从此将无比幸福快乐。
从这些童騃而疼痛的事件和语言里,从这一件绝望而单纯的家庭悲剧中,
小说开始层层揭露并全面涵盖、一一呈现整个当代美国非洲裔的生活、处
境,他们所有人的特色形貌,不论是他们的丑陋、猥琐、叛逆、赖活,还
是可耻的贫困、疯狂和绝望。
小说是语言的,她的语言精准细致。《纽约时报》的书评说:如电流般充
斥着痛苦和惊叹,把这本小说变成诗。
至於这本书,真的没甚麽可多说的了。就是这样:从单一事件开始,由一
个点扩及整个族群的样貌和情境。深沉如诗,电流般充斥着痛苦和惊叹。
秋天是遍地金黄的收获季节,尽管秋天来到,金盏菊却不曾抽芽──不光
是她们姊妹俩的金盏菊,而是整个地区的金盏菊。因为比蔻拉怀了她爸爸
的孩子。正是这样的罪与痛,让大地都感觉到,甚至战栗了。
娜汀‧葛蒂玛
Nadine Gordimer(1923-)
她已经太有名了,有名到前不久在《西雅图时报》看到她的近作Get a Life
的书评,只有那麽小小一方块,蹲踞於报纸的下角,非常低调,文中连诺
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头衔也没提,大概因为大家都太知道,所以用不着多此
一举了吧。上头敲锣打鼓大篇幅刊登着的,是几个刚冒出头的小说新人极
具企图之作。
我对葛蒂玛的小说无法忘怀。犹如大家一致认同的:葛蒂玛有一种巧妙的
手段,将世界与个人连结。
《我儿子的故事》在这里就不用说了,因为名气太大,全世界的小说读者
没有半数也起码有四分之一读过这本书。尤其在有黑白种族问题的国度里
──那也是地球的一大半了,不是吗?
但其实也很不幸,大家只读她那本《我儿子的故事》,就像大家提到贝托
鲁奇,只晓得他拍了一部《末代皇帝》。事实上,那不过是他最普通而大
众化的一部作品罢了。
讲到葛蒂玛「将个人与世界连结的巧妙手法」。最佳范例首当她的一个短
篇〈最後一吻〉。这个短篇之於葛蒂玛便如同〈老样子的一天〉(讲一个
牙医给镇长拔牙的故事)之於马奎斯一般。同样是个涵盖面极广、极具个
人代表性的短篇。〈最後一吻〉由一件事讲到一个人,再由一个人说到他
和这个城市的兴起和渊源。在时间和世界的更迭下,并非生命的老去成为
无能避免的悲剧,而是权势的消失,使人失去尊严。
那个有着辉煌过去和光荣历史的前市长,垂垂老矣时变得肮脏邋遢不堪,
每天搭火车到约翰尼斯堡的徵兵处干一个小差事。他最後的「成名」倒不
是由於人们突然忆起了这个城市的起源或旧日的历史甚麽的,却是由於他
在火车上「猥亵」了一名初中女生。
由於一起微小的事件,他「注定要悲哀地,受到世人们的观察与议论」。
不仅涵盖浓缩了个人的身世来历与城市的兴起,也揭发了人世的虚伪──
即使做出一个最合於生命的举止:当他「温柔地」亲吻一个女孩时,却在
时间、历史、城市脚步的错置下,成了罪犯和笑柄。
而所谓成功伟大的小说,大抵就是把庞大复杂的思考和感受,融入一个简
单故事的模式中吧。
弗兰娜瑞‧欧康纳
Flannery O'Connor(1925 -1964)
欧康纳是一个特异的小说家,自小身体伤残,一辈子独身。在短短39年的
寿命里,创作泉源不断。除了将自己标帜以──少数生长在新教的美国南
方的作家 (她生於乔治亚州,一个早期爱尔兰移民後裔的天主教家庭)
;虽以南方为写作题材,却认为那儿并非基督中心(Christ-cen-tered)
,而毋宁是基督魂慑(Christ-haunted)的世界。她的文学,便以反映此
而着称。
欧康纳每一篇小说的开场都是单刀直入,绝不废话。看得出胸有成竹,有
一堆重大发展需要陈述,没功夫开篇先来一套闲扯淡。简白平实的叙述中
透露聪明世故的练达(这点有些像张爱玲),一路畅顺写来,嘲讽不断。
同时将角色身分、人物心理、情节发展把握得分厘不差。而她真正的好处
却在,将生活里的愚昧喜剧与惊怖混为一体,凸显美国南方神权统摄的神
秘,以及人的愚昧荒谬,以此直指生命的智慧和原貌。
《上升者必凝聚》(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普遍认为
是她短篇的极盛。
另有一个名为〈河流〉的短篇,通体渗透贫瘠河水(生命)的意象。讲一
个疏於照顾的四、五岁大男孩,出於无聊,在无人看管之际,自己跑到河
边,模仿他看过的一个传说能治癒疾病的传教青年,那样将身子整个浸入
河水之中,口中念念有词地叫喊着「基督的王国」。小孩竟因此不幸遭溺
毙。
这个短篇让人联想到鲁迅的〈药〉。同样是批判迷信,同样无辜的孩童
,同样牵扯上愚昧可怖的社会风俗和文化。
她的另一个短篇〈圣灵的庙宇〉更是让人惊叹。故事侧写两个三八愚蠢
的少女,正在发育的思春期,除了男孩子,对甚麽都提不起兴趣。碰巧
周末放假时,到庙会上看了一场阴阳人的表演:
「牠既是个男的,又同时是个女的。牠撩起裙子来给我们看……」
……帐篷用黑布帘分成两部分,一边给男人、一边给女人看。但是大家
都可以听到彼此的声息。舞台一直延伸到前方。……
「上帝把我变成这款,如果谁要笑,祂也会罚你这样。上帝要我这样,
我不能违背祂的旨意。我把自己给你们看,因为我总得让它像回事,对
吧?我想你们一定有君子和淑女的风度,不是我把自己弄成这款的,但
是不论如何总得让它像回事对吧。我不能违背啊。」接着是一段长长的
静默。然後牠从男人那边过到女人这边,再讲同样的话……
苏菲‧卡尔
Sophie Calle(1953-)
苏菲‧卡尔,法国人。
第一次看到她的创作是一幅名为〈瞎子〉("The Blind")的作品。由
三幅画面组成,每幅都以深赭色框裱起,置於白色墙面上,显得极为均
衡,素雅,静谧,优美而深邃。
左上角是一张脸部的黑白照片特写,很明显的,他是一个盲人。右边是
一长方扁形的画框,白底,上写一排极小的黑色文字。左下中间放置一
幅出自苏菲之手、谧静而美丽的彩色海面摄影。天光微暗,海水反射着
异常细致的银质波光(我猜,不是日出之前便是日落之後、月光初露挥
洒海面的时刻)。
框里的文字写着:
海,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西。那样无限深广的延伸,最後终至看不到了。
苏菲说:「我遇到好些一辈子都没有看过任何东西的盲人,我问他们心
目中最美的东西是甚麽。」这,就是这组系列作品的来源。
她没说出来的是,在记录盲人的心象时,她加入了自己的视界和心灵。
才会变得那样神秘,丰美,带着悲剧性的诗意。
与其说她创造作品,不如说她像个艺术侦探。到某间旅馆当清洁女佣,
仔细观察房间内的所有什物,书、报纸、衣物、垃圾桶、东西放置的方
式,然後拍照、记录。於此同时,她不仅走进陌生人的生活和空间,也
在这样一个空间里感应、思考、发现、参与,真实的面对自己。
1996年,洛杉矶郡立美术馆开了一个有趣的展览,叫作「会说话的照片
」(Talking Pictures),那不是甚麽专业艺术创作的展出,而是找一
些各行各业有意思的人,每人述说一张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照片。
苏菲‧卡尔的照片是她自己的一张头像快照。奇异的是,照片上,不知
怎的,脖子上出现一道极为明显的血色痕印。她写着:
……像刀痕,更像血。我很害怕。照片拿回家以後,有八天不敢出门。
一直以来我都有脖子问题的困扰。我曾经被人勒过两次脖子。第一次是
在瓜地马拉被一个想要强暴我的男人,後来我装死,他才跑掉了。另一
次在巴黎,也是一个男的在路上狙击我,用手掐住我的脖子。这之後,
这个部位变得极为敏感,碰不得。好几年我脖子上甚麽都不戴,包括围
巾。但是後来我碰到一个喜欢勒脖的情人。(享受)勒脖这件事对我变
成一项挑战,要去区分强暴狙击性的勒脖以及另外理由的同一个动作。
最後,我变得很喜欢做这件事了。我把这张照片放在一个储存有意义东
西的信封袋里,而且会常常拿出来看。
【2006/07/27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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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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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braryfay:一般认为Toni Morrison最好的小说应该是Beloved吧? 07/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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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julians:所以是原文语焉不详. Morrison最有名的小说无疑是Beloved 07/27 22:16
5F:→ julians:(同时也是我个人小说排行第一名 XD [私心很大]) 07/27 22:16
6F:推 julians:每一次读就好像被Morrison的文字吸进去一样 07/27 22:32
7F:推 goniker:beloved虽然不错 但the bluest eye还是我最喜欢的作品 07/28 00:04
8F:→ goniker:也是因为这一本ꬠ才栽入morrison的小说里 07/28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