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ngscott (~微风~)
看板Finance
标题[困扰] 会计处理问题
时间Thu Dec 3 16:42:18 2009
当在认列可合理估计且可能发生之或有损失时,应该以金额的上
限或下限入帐?
有书是说要以最合理的金额来认列
无法判断才以下限认列再揭露额外损失
但是有的却说 直接用下限入帐再揭露额外损失
还有
若极少可能发生要揭露吗?
有书写说要在附注揭露
但有的写说极少发生者,无论金额可否合理估计,均不需揭露(同或有利得)
请问哪个才是正确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29.21
※ 编辑: youngscott 来自: 61.230.129.21 (12/03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