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god124 (随风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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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拜17年!妈祖庙盖30楼顶 判拆庙还地
时间Sat Nov 26 19:45:0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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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自由时报记者王定传、黄立翔、吴柏轩、郭颜慧、吴志伟/综合报导〕
建在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国际星钻」大楼30层楼楼顶,号称全台最高妈祖庙的
「宏圣宫」,因大楼1位黄姓女住户认为庙宇占用屋顶平台,恐危及公共安全,
故提告要求排除侵害;板桥地院审理後昨判拆,并将占用的屋顶平台返还给全体共
用人,另须将楼梯间杂物迁出,还给全体共用人;本案可上诉。
信徒怒骂会报应
对於判决结果,有宏圣宫信徒说,对方就是不相信神明,才会对妈祖提告,
「一定会得到报应!」也有住户说,宫庙建在顶楼的公共空间,在法律上的确有瑕疵,
应该拆除。
据了解,宏圣宫宫主正是盖「国际星钻」大楼的鸿国建设董事长李鸿钟,
78年间他听从妈祖指示,从宜兰北上投入建筑业,他认为过程中得到妈祖保佑,
大楼完工後,南下嘉义县东石乡笨口港港口宫,掷筊请到1尺6大妈当主神,
并在顶楼创设宏圣宫,迄今已17年。
提告的黄女昨受访时表示,该大楼明明都是办公区,李鸿钟未经全体共用人同意,
就占用屋顶平台兴建庙宇,不仅造成出入人口复杂,若有火灾,恐危及整栋大楼人员
安全,她才提告要求排除侵害。
黄女还指出,宏圣宫占用屋顶平台面积,经法院测量共121平方公尺(约36坪),
另有约57平方公尺(约17坪)的楼梯间面积,被用来堆放杂物,故一并提告要求返还。
建商主张顶楼使用权
李鸿钟则主张,他是大楼最顶楼的区分所有权人,有权管理使用,
且成立宏圣宫是为回报妈祖在兴建大楼期间的庇佑,增建更是为了祈求大楼及全体
住户平安顺利,设立期间,完全自力付出,从未对外募集善款或向信徒收费;
信徒之一的艺人秦伟昨获悉判决後,难以置信地说:「真的吗?我每周都会去一次,
竟不知要被拆,我也固定捐款赞助作功德。」
李鸿钟另指出,对於增建物,邻居多年来都可共见共闻,黄女或其他区分所有权人,
并未表达反对或提议迁移他处,甚至有住户前来上香,且一同参与各项活动,
依实务见解,足认黄女及其他共有人显非单纯的沉默,
而是「默许同意」他使用屋顶平台,有默示分管契约存在。
住户不反对≠默许
但法官认为,李并未提出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同意书,仅能认为其余住户的不作为是
「单纯沉默」,更不能仅以他自建造始即占用,进而推论共有人间存有分管契约,
也不得仅以其余共有人单纯不反对,即认有默示同意的意思,故做上述判决。
新北市府下周一勘查
新北市政府工务局表示,过去未接获检举,下周一将派员到现场勘查,
了解究竟是违建还是违反分区使用?工务局表示,依违建拆除法令规范,
民国84年以後兴建的建物,顶楼空间一律不准使用,84年以前的顶楼违建,
须评估是否有危害公众安全,若有则须分期分类排定拆除时间。
对於判决结果,黄女昨不表示意见,宏圣宫庙方则表示,宫主李鸿钟外出,
无法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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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84.37
1F:推 masiroi:感觉是异教徒要对抗台湾民间宗教的戏码 哈哈哈 11/26 20:37
2F:推 puba:这种戏码以後会越来越多... 11/27 00:04
3F:→ fql:敬爱神明就不应该陷神明於不义.... 11/27 14:05
4F:推 abyepi:如果判决真的违法该拆就拆,以建商资金换个地点并不难 11/27 16:13
5F:→ windgod124:这间庙妈祖很灵 很多政商大老都信这间 要盖庙应该不难 11/27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