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fapin (Chen-Fa-Pin)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建议] 解决服贸争端的体制内方法?
时间Mon Mar 24 01:07:00 2014
以下是我念法律的爸爸刚刚在电话中提出的解决方法之一
他不会用PPT,所以我帮忙贴上来,欢迎大家讨论。
进驻立法院的学生团体诉求1.退回服贸及2.在立法院本会期内,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惟因国民党在立法院立委总席次113席中仍占有超过二分之一的65席,无论诉求结果如何
均无法撼动目前既定的结果,继续抗争至多仅有拖延时间的效果而已。
台湾既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或许我们应该考虑使用真正文明理性且更符合民主机制
的方法,以解决目前的僵局。
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 条第2项第3款之规定,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一
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时後,应於四十八小时内
以记名投票表决之。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院长应於十日内提出辞
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院长
再提不信任案。
提出不信任案及解散国会,是先进民主国家解决重大争议最有效最理性的解决方案,当
重大争议发生,彼此都宣称系代表多数人民的意见且僵持不下时,提出不信任案及解散国
会,进而重新改选国会议员,让「最新的民意」可以真正毫无争议地表现出来,正是民主
政治本质之一即「公意」政治最具体的表现,由最新民意决定未来政策走向,再大的争议
也可以因此而得到解决。反之,若双方继续坚持,继续抗争,并无助於问题的平和落幕。
以目前民进党在立法院占有40席立委,提出对行政院院长的不信任案,绰绰有余,又因
采取记名投票,透过各种施压(包含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罢免该选区持反对意见之立委
),若能让足以超过二分之一门槛的委员支持,不信任案即可成立。 而服贸协议假如真
正对台湾是有利的,自然会受到民意的支持,国民党也理应赞同,除非实质上并非如此。
民主政治当然应诉诸全体民意以解决争端,而非可由少数人即可擅自决定绝大部分人民
的未来,这种在政治学上ABC 的问题,相信所有具备最粗浅常识的人民均可以了解及认同
。
结论,进驻立法院的学生团体应立即改变诉求如下:
1、呼吁立法院各政党共同提出并通过对行政院院长的不信任案。
2、呼吁总统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选立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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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icklin:对不起 之前提过了 一年内不可能111.248.119.179 03/24 01:07
2F:推 Anail:前面有人说过了解散立法院马英九最爽 118.171.68.168 03/24 01:07
3F:→ thomas0229:提过了失败,你说谁读法律? 123.240.185.17 03/24 01:08
4F:→ jyekid:2就算了吧 他不会理你 1.174.2.192 03/24 01:08
5F:推 StartFire:改选立委,如果蓝营又过半,然後咧? 114.34.121.245 03/24 01:08
6F:→ ak90406:不可能真的解散的了国会,谁都知道在当下 114.24.172.117 03/24 01:08
7F:推 sylviasilvia:会office就会用PPT吧 61.224.87.60 03/24 01:09
8F:→ ak90406:重选立委後,国民党将得到很少的席次 114.24.172.117 03/24 01:10
9F:→ ak90406:所以他们不可能会一起连署的 114.24.172.117 03/24 01:10
10F:→ BeNative:鸽子封包? 42.79.154.58 03/24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