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emissary (新肝入舱)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结束」陈为廷、林飞帆请投降吧,我们输了
时间Mon Mar 24 10:13:21 2014
※ 引述《New100 (KKK)》之铭言:
: : 因为本来就要试试各种不同的方法,如果一昧的守在立法院虽然合法
: 守在立法院是合法的喔? 0.0
: 害我一直以为他们占领立法院
: 让官员无法上班是违法的说
: 原来如此@ @"
侵入住宅也是告诉乃论,今天一家之主(院长)没动用警察权,当然是视同默许
而周边的路权已经经过申请也通过了,所以就"现阶段"来说可以勉强讲是合法的
行政、立法本来就是分治的,总不能叫江宜桦下令去冲立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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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63.101
1F:推 momo777:可以收手了,战士们该回家了111.235.250.224 03/24 10:18
2F:→ momo777:战魂以传达到每个人心中,这就够了!!111.235.250.224 03/24 10:19
3F:→ brightest:毁损公物是非告诉乃论耶 210.61.82.125 03/2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