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pard (夜空)
看板Galaxy
标题Re: 为奥贝斯坦平反﹗﹗﹗
时间Wed Oct 2 18:57:40 2002
※ 引述《Trunicht (优布.特留尼希特议长)》之铭言:
: ※ 引述《leopard (夜空)》之铭言:
: : 以过去的历史统计资料,来预测某某人将有大於百分之五十的机率造成危害,
: : 於是先宰掉这个人,这样的做法是既轻松又有效率,但是这样的做法难道就能心安
: : 理得地自称为〝正确〞?
: : 现在活着的人不是过去的历史人物,与之条件相近不代表一定会有相同的行为
: : ,人又不是标准化大量生产的机器。还没发生的事情又有谁能知道那一定会发生。
: : 吉尔菲艾斯虽是莱因哈特阵营中的「第二人」,但吉尔菲艾斯是吉尔菲艾斯,
: : 不是历史上许多集团中的「第二人」,他不一定会做出类似其他历史人物的行为。
: : 「第二人有害论」也只不过是根据历史统计得出的结论,历史也只不过是历史,吉
: : 尔菲艾斯说不定将会是统计中的少数,或者成为偏差值太大,无法列入统计范围的
: : 例子。
: 就是因为这种例子太少了
: 反而让人难以相信吉尔菲艾斯会是特例
这个嘛,难以相信是一回事,不过不能完全否定这个可能。
银英中不也一堆人都觉得难以相信杨没有野心,偏偏杨就是少数的特例。
「难以相信」这种词之所以存在,部分的原因正是因为世界上确实是有让人
难以相信的事存在。
一般正常的法官或检察官,是不会用「虽然他没有犯罪,但是依过去的统计
资料来看,我判断他将有可能犯罪」,或者「我难以相信他不会犯罪」这种理由
来起诉或审判嫌犯的。
就事实来讲,吉尔菲艾斯从头到尾都没有反叛的意图或作为,是一位彻底清
白无罪的忠臣。凭个人的判断,以「将有可能反叛」的罪名为无反叛意图与事实
的忠臣定罪,这种作为可以称之为「诬陷」,明明没有人证、物证(当然不会有,
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反叛的意图或行为)却以可能发生但还没发生的事,强行
为无辜者定罪。
: : 奥贝斯坦预测罗严塔尔可能会危害新王朝,於是靠着阴谋去促使罗严塔尔反叛
: : 进而灭亡,其间的受害者还包括两军交战时牺牲的无辜者。
: 奥贝斯坦的谋略在此达到极限
: 奥贝斯坦的上策应是在罗严塔尔说出叛逆的言语时就逮捕他
: 中策是在罗严塔尔举起叛旗时逮捕他
: 下策才是让罗严塔尔起兵後在战场上打败他
: 在刚开始时只要五十名武装士兵就可逮捕罗严塔尔
: 等他准备行动时只要五百名士兵就能逮捕新领土治安军的所有司令官
: 等他出兵後连出动五百万大军都不能生擒罗严塔尔
: 最高明的手法应该是在刚想有所行动时用一纸文书就饬夺他的兵权将他送到费沙
: 用公正的司法审判将他明正典刑
: 任何人都没话说
: 而非使用这种造成大量无辜牺牲的下乘谋略
效率上的问题暂时不予置评,因为本文所探讨的是
道德层面的问题。
奥贝斯坦如果没有纵容属下诬陷罗严塔尔的作为,而以罗严塔尔所说的带有叛逆
意图的话作为意图反叛的证据,加以逮捕,这样做的话的确在道德上或效率上都无可
挑剔。
问题在於奥贝斯坦主动迫使他人犯罪,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罪。
奥贝斯坦默许朗古陷害罗严塔尔,破坏罗严塔尔与皇帝莱因哈特之间的互信。在
专制政体中,君主对臣子的信任十分重要,一旦两边互相猜疑,最後通常会演变成两
种结果,一种是君主先一步肃清所猜疑的臣子,另一种是被猜疑的臣子先一步反叛君
主。如果奥贝斯坦不刻意默许朗古的作为,藉由非法的手段意图排除掉罗严塔尔这个
政敌,罗严塔尔可能不会叛逆,不用担心还没见到皇帝就被奥贝斯坦以非法的阴谋手
段除掉,而愿意亲身前往费沙向皇帝解释。
: : 「为了国家的未来而背负污名」,可能会有人这麽说吧。
: : 列贝罗议长或许也是如此想的,为了国家的未来,迫不得已要牺牲有着许多功
: : 劳的杨提督,所以只好自己一个人背负起污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 : 自我牺牲或许是一种值得称赞的美德,不过强迫不情愿的他人牺牲是难以获得
: : 别人称赞的。
我先解释一下这段文句所写的意思。
这边的意思是,虽然可能会有人以奥贝斯坦的动机来为他辩护,但是就算行
为的动机看起来很伟大,这种行为仍然没人会赞许。
我所想要谴责的是奥贝斯坦牺牲别人在所不惜的手段,而不是他一切为国的
伟大目的。
: 目的可以为手段辩护,所以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如果世界上的人都认同这句话,
那我会非常担心哪天自己会不会为了某个伟大的目标被别人牺牲.....:p)
对某个人而言非常伟大的目标,对另一个人来说不一定具有同等价值。
在现实世界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其实也很多,有近代侵略中国的日本军阀
、屠杀犹太的希特勒、最近世足赛里的南韩队,无论哪个动机说起来都是正义凛
然,要不是为了国家的未来,要不就是为了民族的荣耀。
虽然每个动机都是什麽为了国家、为了民族,讲起来很伟大似地,不过显然
伟大的动机不足以安抚被他们牺牲掉的人。
以南韩队来说,为争取到民族、国家的荣耀非要动用到一堆数不完的犯规动
作吗?除了以不当的手段获取不应得的胜利外,加强自己的实力去得到应属自己
的胜利不也是一种办法吗?要达成目的明明还有其他正当的办法,只挑轻松省事
有效率的手段来做,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这样的做法岂能以原本的目的来美化
卑下的行为。
这种行为被人谴责的是手段,而非目的。所以即使他们的目的多麽伟大,也
无法为他们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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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国家的未来」,所以得努力地去谋害无罪者吗?国家的未来非要建立
在这种基础上的话,不如乾脆灭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