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chao ( noblegas)
看板Game-Talk
标题Re: [问题] 线上游戏点数兑换/退换
时间Fri Dec 28 13:03:35 2007
※ 引述《johnchao ( noblegas)》之铭言:
其实,早知道我就不听朋友的拉拢、一起玩这个线上游戏的,我本来就没甚麽在玩的,
不过发现问题就要处理,这就是我的忍道........(-_-.)a
: 第二十四条 契约之终止及退费
: 甲方得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契约。
: 契约终止时,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应於三十日内以现金、
: 信用卡、汇票或挂号寄发支票方式退还甲方未使用之储值或游戏费用。
: 当然,我也看了一些报导,知道这样的定型化契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因为我们玩
: 一般的商品、游戏有所谓的"监赏期",软体已经拆封视同购买、或是现在有厂商提供
: 小包装的监赏品让使用者可以无偿地使用一旦用完视同监赏结束,为什麽我们点数没
: 有办法监赏?或是说一个思考期?
: 当然,如果已经使用、要退换这种实在不合哩,我的要求不是这样,我是觉得应该要
: 有一个机制,对於点数的转换错误有补偿方法,如果大家支持我,希望利用推文或是
: 转贴的方式处理。
我已经向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协会提出申诉,除了我自己的事情(当然,符合资格拿到
虚宝铁定是爽的),但是我觉得既然发现就不能视而不见,现行所有线上游戏付费机
制,如果用任何手段强迫玩家认为不能退费、或是禁止玩家退费(当然,可以收取一
定比例的处理手续费)是绝对不合理的,我现在要争取的是,应该要有合里的退费机
制、或是未使用前的"思考期"(这个不能"试用",就是如果要求"监赏"是不合理的)
,至少如果能提出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储值,绝对绝对是应该要可以退费
以下是我的申诉书内容,案件现在正在处理,请大家广为宣传、一起争取我们应有的
权利(如果你觉得我争取的东西不合理,能否给我点意见?尤其是有法律背景的人?
搞不好这样的处理结果可以发表一些比较鸟的期刊,哇哈哈)(实验做不出来的内心
谜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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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诉人基本资料
*被申诉对象: 游戏新干线公司
负责人:
*电话 : 02-27XXXX88 分机206
*被申诉对象地址:台北市xx区115xx路二段00号0F
目前申诉情况
申诉内容要旨
该公司为智冠公司其下子公司,经营代理许多线上游戏,免费游戏或是月费制游戏均有
,但实际上为了要有相关的虚拟宝物或是虚拟商品,所有游戏都可能有付费的时候,然
而,根据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书,所有的付费均可以在未用完其价值之前,玩家得以随
时中止并要求退费,厂商可酌收部分处理手续费後"必须"退费。
现在情况是这样,我为了要符合某个活动资格,利用信用卡进行储值,成该公司相关子
公司("MyCard")之通用点数,并转换成特定游戏(武林外传)使用点数达一定金额,
但因误会活动开始时间,所以早了一天进行转换、以至於资格不符,我立即向客服通知
,希望他们把我错误储值的点数转换回MyCard 通用点数,但是对方不答应
各家线上游戏公司都有所谓储值系统,但是第一阶段储值都是"通用点数",然後玩家必
须再依不同游戏、不同帐号、不同伺服器(一个游戏帐号可以登入不同伺服器进行游戏
)转换成该游戏可用的点数(虚拟金钱或是月费),不过由於过程复杂,选取不同伺服
器、不同游戏、不同帐号(一个玩家可能在一个游戏里有多个帐号、有些是被允许的)
的过程常会有错误,但是一旦选错或是在不对的时间进行储值点数转换(网路上的玩家
和我遇到这样的事情),往往会被游戏公司告知:在转换点数的同时,有所谓"我同意以
上规定",该规定包含所转换的点数无法转回原本通用点数、或是进行退费(退成真实
金钱)
无论游戏公司有无遵守"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这种不能退费、选择错误毫无修正机制
,绝对是不合理的,以我自身而言,如果我确认我是在对的时间、符合活动资格的情况
转换,我当然同意所谓的以转换特定游戏点数无法转换回通用点数,但是问题是我不知
道我原来选错时间、或是像其他玩家一样选错游戏进行月费储值,这样得无法退换的规
定合理吗?
问题分两个层面来说,第一:我如果本身还想要继续玩游戏,这样的错误其实只要游戏
公司可以稍做处理,绝对是皆大欢喜,我会进行游戏、他们也收取所有费用,但是我得
到的回答是,既然已经"同意不能转换回去",他们不做任何处理。第二:我深深觉得
这样不能退换点数的规定是绝对有问题的,後来详细查询,才知道所有的储值过程,
我其实都是在跟同一个事业群打交道(MyCard 点数储值--> GF station 通用点数-->
武林外传虚拟货币)也就是整个流程全部都是同一个公司的不同子公司,如此一来,复
杂的转换机制难免让人造成误选,但是转换错误、并且未使用的点数毫无补偿方式,这
在在显示他们设定这样复杂并且每一关都有所谓"已转换点数无法退换回原有点数"的
同意书,是要阻挡大多数玩家进行退费的意愿,我当然是遇到问题才想要解决,不过
我甚至认为,即使是虚拟世界,所有点数应该都要可以退换、甚至是退换回现金,我
完全没有使用、为什麽不能退换?只是因为这是虚拟的世界?被不合理的规定限制?
之前虚拟宝物被他人盗用的处理经过大家的努力造就了"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现在
另一个问题可以凸显线上游戏玩家在跟厂商交涉的过程处在绝对的劣势,钱付了就是
付了,不像其他的网路拍卖货品,实体货品的厂商至少会面对客户、懂得客户有发生
错误时得以补救的权利,线上游戏公司不能另当别论,所以就上述第二点,我不只对
我发生的事件要求贵单位帮忙处理,我认为"一旦虚拟储值之後,不能退费的规定毫
无道理",必须详加检讨,另外,一层一层点数转换时强迫玩家同意不得进行逆向转
换,也是不合理的。
问题可以细分成好多部分,麻烦你们帮我、以及整个线上游戏付费体制做相关检验处
理,以达到消费者、业者双赢的局面。
祝 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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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54.136
1F:→ forself:绝大部分商品都没有监赏期这种东西 只有法律规定那几种有 12/28 13:27
2F:→ forself:你一整个弄错了~"~ 当然我精神上支持你就是了 12/28 13:28
3F:→ forself:另外要转文也看一下 CGI-GAME绝大多数收费的游戏是在国外 12/28 13:29
4F:→ forself:中华民国的法律管不到国外...先看板的性质再PO文是种尊重 12/28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