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ank1033 (路人甲)
看板GetMarry
标题[公告] may3水桶公告
时间Thu Jun 9 09:46:17 2011
事由:
文章代码(AID):
#1Dx_01Gr (GetMarry)
18078 s
2 6/09 may3 R: [问题] 女友父母要求把房子登记在女友名下
违反板规:
好久不见 近来可安好
先说明一下我为何水桶你
第一:
经查 may3 和 many5 均使用相同IP位置 并且其发言 签名档 名片档都相当类似
根据本版分身条例
您一样要被水桶至 6/23为止
第二:
原PO在本版 文章代码(AID):
#1Dvv88j_ 已经说明他们两个人要一同努力来解决
并且两人也还未结婚 也并没有小孩 文中也并没有表示将来如果有小孩要冠谁的姓
您的发言明显预设立场 不尊重原PO 有挑衅 攻击原PO之情形
因此板规
【挑衅、谩骂】
文章、签名档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
谩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第三:
在原文推文中 我有问您为何要发此篇文章
以下是您的回答
1F:→ frank1033 :请问你本篇想表达甚麽? 06/09 07:17
2F:→ may3 :广告此文 让更多人关心"这议题"--> 是好事!!! 06/09 07:21
既然你都自己说是来打广告了 那就没甚麽好说了
第四:
综合以上几点
您另外违反了利用分身来闹版
【闹板】
有故意闹板兹事者,闹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并视状况加给水桶三个月处分。
判决:
综合以上几点 认定违反板规情节重大
may3处以永久水桶 原文劣退
另 因已经认定may3和many5为分身关系
因此 下次many5再至板上发言 根据分身条例 同样处以永久水桶
最後
应may3的要求
3F:→ may3 :倒请板主写清楚砍文理由 我也好"注明"被砍原因! 06/09 07:34
您被砍文的原因是因为违反
板规 【挑衅、谩骂】 记得写清楚 别写错了~
--
阿 对了 如果您新作的签名档有出现我的ID 可以帮我加闪烁吗? 这样比较帅气 拜托!!!!
--
不 吗 ▲ ◤ ˋ ◤ ˋ ▎ φhacoolman
不 在这边签个名, 吗 / ● ● \ ▲ 不签吗不签吗
不 就能不要水桶喔! 吗 ▊/ ◣ ◤ ◣ ◤ \ ▏ 签吗不签吗
不 吗 │ │ ▍ 签吗不签吗
不签吗不签吗不签吗不◥吗▊ \ │ ▎ 吗不签吗
不签吗不签吗不签吗不签 \ ︶︶ / ▏ 嘿~嘿~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36.143
4F:推 vickyshuchi :版主GJ!!!! 06/09 09:53
5F:推 ad24 :加闪烁比较帅气 XD 06/09 10:02
6F:→ kusakapt :推帅气 拜托!!!! XDD 06/09 10:23
7F:推 LisaShie :附议,我的id要粉红色的,拜托~~ 06/09 10:28
8F:推 Vitorissa :忍不住要推...给100个赞 06/09 11:03
9F:推 arl :恭喜又被桶了永远是X改不了吃X.. 06/09 12:32
10F:→ arl :不过她都大方承认自己多重ID了..可以送站方了~~ 06/09 12:33
11F:推 SunnyKing :推 加闪烁比较帅气 XDD 06/09 13:19
12F:推 smallrain303:好就可喔XDDDDD 06/09 14:02
13F:推 littlesand :加闪烁比较帅气 XDDDDDDDD 06/09 14:08
14F:推 arl :加闪烁比较帅气 XDDDDDDDD (好棒的要求!!) 06/09 15:15
15F:推 MentorX :她是谁阿 06/09 16:38
16F:→ fanttaa :赞! 06/09 17:06
17F:→ papillons :馒头爸不认识教母吗 XDDDDD 06/09 21:28
18F:推 MentorX :soga..奇怪我很少会看到她的文..哈 06/09 21:54
19F:推 hoyi :推一个板主就算不加闪烁也一样帅气啦!XD 06/10 00:40
20F:推 mindscold :GJ啦 06/11 09:48
21F:推 charlo720 :推帅气~~ 06/13 11:19
22F:推 equation :推板主。加闪烁比较帅气 XD 06/14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