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y577 (有些媳妇...现代版养女?)
看板GetMarry
标题Re: [讨论] 是否要为了不想结婚而分手呢?
时间Fri Apr 5 14:11:32 2013
※ 引述《a19283755 (紫色吉娃娃)》之铭言:
: : 相处不一定要结婚 可以保持交往就好
: : 直到时机成熟(双方没有<不舒服>感觉) 50岁再结 也可以~~
: 但主要是1.他父母会逼婚 2.我们想生小孩
: 如果生小孩只是同居不结婚...
于美人有生小孩 没与公婆来往超过10年
夫妻婚姻照样维持 而且 小孩的立场: 也不希望父母离婚
(讲难听一点 婚姻是夫妻两人的"生活" <生活费>也是夫妻两人自己在负担
旁人在旁言语甚麽? 旁人有出<生活费>负责养他们夫妻吗? 帮他们夫妻<做家事>吗?)
: : 男女(或夫妻) 钱可以各管各 (我和我先生就是这样)
: : 钱各管各的好处: (1) 风险分开! (2) 夫妻犹如<婚前> 经济独立 支配权自主
: 喔喔!!
: 这点我可以学习起来 (笔记)
: 那请问一些共同的水电费之类的
: 是事前协调好谁付吗?
: 还是有各自都拿钱出来负担呢?
谁家事做比较多 (付出<时间> & <体力>)
<家事>可抵<家用> (家用的钱 其实也是去付帐单 消费在帐单上 并不能存来养老)
(工作时间较长的 没空做家事的 赚较多的 就可多付家用钱)
: : 现代很多夫妻工作地点 和老家县市不同
: : 工作地点: 不一定是自己可决定的! (哪边有肥缺 就往哪边跑)
: : 若小孩是自己养(花钱请保母养) 应该不用担心太多!
: 我也是考虑到这点
: 我有偷偷下决心,小孩不给他们家养
: (但是他妈妈超超超超超超超超想我们生个小孩给她养)
于美人的小孩 是岳母偶尔在照顾
我觉得 这种事 看夫妻自己的决定与沟通 (也看夫妻本身的<条件/资源>)
最公平做法: (1) 两家族<轮流>照顾 或(2) 通通给保母照顾 (不用累到长辈)
当然了 若夫妻在外县市工作 可花钱请保母照顾 然後小孩三岁 可上幼稚园
请保母照顾的时间 其实不长 就那两三年~~
小孩长大後 大部份时间 都是在学校~~
: 所以这点我很头痛.... >"<
: 但是还不需要这麽早烦恼倒是真的~
: 毕竟都还没决定要不要嫁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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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权〉的婚姻: 免提亲/免聘金/免饼钱/免嫁妆/免所有传统〈重男轻女〉礼俗。
除夕夜+所有节日,男女各自回家,孝顺自己父母。 女人婚後,〈没靠夫家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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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ony577 来自: 115.82.55.208 (04/05 16:36)
1F:推 neversayyes :不是我要吐槽你 你拿于美人来举例不是很好笑吗 04/05 17:25
2F:→ neversayyes :她婚姻都快吹了啊 04/05 17:25
3F:→ sony577 :他们夫妻应该是没想要离婚吧 倒是旁人在旁敲边鼓 04/05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