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234518456 (ここ曲かる~)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转录]Re: [国际] 强奸受害者「也应承担责任」
时间Thu Feb 18 15:10:01 2010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sorrows (常记溪亭日暮)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国际] 强奸受害者「也应承担责任」
时间: Thu Feb 18 15:09:00 2010
关於被害人过失的问题,我只是简单提一下基本的观念..
所谓的「与有过失」,指的是,当损害发生的时候,被损害的人也有部分的过失
譬如说某甲某乙发生口角
两人开车对撞,某甲、某乙都有违反交通规则,某甲的车子受损了,某乙的车子却没事
肇事的监定结果,某甲的车子受损的金额是10万元,
其中某甲要负60%的责任,某乙要负40%的责任
这时候,就某甲的车子受损部分,某乙只需要负担4万元,其他的6万元某甲要自行承担
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某甲自己拿出6万元来付给自己,
所以在判断上,我们只需要叫某乙那出4万元付给某甲即可
这是民法上的判断
在刑法上,有所谓量刑的参考,谈到所谓的责任问题
某甲提告了,毁损的最高刑度是二年,不论其他因素,只考虑双方故意对撞的问题
完全的毁损责任就是二年的有期徒刑
但是因为某乙仅负担40%的责任,即2年*40%=0.8年
其他的1.2年是某甲自己的责任,某甲要自己承担
但是我们不可能要求某甲就自己的损害也要被关在监狱里面,
因为这是他自己可以处分的财产
某甲有权毁损自己的财产,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我在以上举的例子,基本上只是一个说理用的简单模型,细节不论
一个人仅仅是因为疏於保护自己,他需要负担什麽样的责任?
一个人的性自主决定自由被侵害的时候,他要负担什麽样的责任?负责的方式是什麽?
就是量刑时,加害者的刑度会被减轻
不同情状下发生的性侵害案件,加害人的刑度往往不一,原因就在这里
其他的刑事或民事事件,也都会有不同的衡量结果,
至於乡民对於被害人在「道德上」的非难,往往言人人殊,
没有衡量的标准,抬杠下去恐怕也没有什麽意义
还有所谓「仙人跳」的问题
但这并不是性侵害,违反意愿下强行发生的性行为才是性侵害
事件发生时,是性侵害或是仙人跳,这是事实认定的问题
并不是说社会上仙人跳的事件发生频繁,我们就要更动原来对於性侵害的衡量判断标准
性侵害、诬告、恐吓,都是不同的事实,在判断上不能相互影响
观念清楚以後,
当你的女伴挑逗你,你裤子拖到一半,女伴突然说「不」了
你可以选择把枪收起来,也可以选择硬上
如果选择硬上,将来在法庭上,事实确认之後,法官当然会考量你所处的情状
而不会将你判得太重
也没有必要指责女伴说「你也要负责!」
因为你在量刑上被减轻的部分,就是她的责任(非指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她已经负过责任了,就在你的身上
※ 引述《freespirittw (阿知)》之铭言:
: 现在的强奸罪 性骚扰等等相关罪 被拿来敛财的比例太高了
: 遇过太多案例都是做完之後 谈不拢 才被女方告
: 有些是男方之前都在那吹嘘自己多有钱有势
: 後来女方才发现得不到好处
: 以提告为前提 硬逼对方筹出个百万
: 做之前双方很常都会喝点酒 要告他醉後强奸
: 这部分都是自由心证 根本没答案 很容易告成功
: 也有未满16岁的女生 故意打扮成熟 不告诉对方自己年龄 也是借酒装傻
: 等做完 在以此要胁 这种赔率都有500万以上
: 现在都是真正的受害者大多都不吭声
: 反倒是敛财跟居心不良的才是现在主要的提告者
: 也有人上班时被老板上下其手
: 同事都看不下去 但受害者却硬说没有.没有..没有...然後一直哭
: 法律反而没保护到真正该保护的人才是最大的问题
: 其实法官也很难判 因为妨碍性自主的罪就是那麽重
: 可是很多告的女性 其实都是玩家 只是因为其他事情不爽而告的
: 我不是要帮强奸者讲话而是社会在变 性观念也在变 法律应该也要跟着变阿
: 不然一堆人明明在心态上及造成的伤害上 都没很严重 但却被判重刑
: 不是很不公平吗
: 八卦就是妨碍性自主成为很多女性赚钱的方法了
: 随随便便都可以有数十万到百万的收入
: ※ 引述《madduxlyc (think different)》之铭言:
: :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uk/2010/02/100217_rapevictim.shtml
: : 一个强奸受害者救助组织在伦敦对1000名受访者所做的调查显示,大约一半受访者认为强
: : 奸受害者在某些情况下应该为强奸事件负责。
: : 强奸受害者救助组织「天堂」(Heaven)是在建立10周年之际发起这项调查的。
: : 调查还发现,女性受访者更不容易原谅强奸受害者。
: : 在认为强奸受害者应该承担责任的受访者之中,71%的女性和57%的男性受访者认为,受害
: : 者既然和一个人上床,就应该承担责任。
: : 但是「天堂」组织发言人伊丽莎白·哈里森表示,不存在任何理由可以强迫一名女性做她
: : 不愿意做的事情。
: : 还有一些受访者指责一些强奸受害者穿着暴露,或者决定进入攻击者的房间喝一杯。
: : 伊丽莎白·哈里森说,妇女的确有时候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不论她穿什麽干什
: : 麽,都没有给与别人强奸她的权利。
: : BBC国内事务击记者说,这项调查显示公众责备强奸受害人的态度有所增强,也在某种程
: : 度上解释了为什麽一些强奸案件的陪审团不愿意为被告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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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就不相信当自己或自己的女友、家人被强奸的时候
: : 还会要他们自己承担责任...我不懂在想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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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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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01.48
1F:→ f1234518456:心得文 02/18 15:10
2F:推 louisman:不成立 02/18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