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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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 #1fnKc4UJ abianbitch 回文政问
时间Thu Mar 26 23:07:00 2026
一、
文章标题、连结与代码(大Q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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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fnKc4UJ (Gossiping) [ptt.cc] Re: [新闻] 柯文哲4罪金流曝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774537092.A.79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5 Ptt币 │
└─────────────────────────────────────┘
二、
违规事实:
柯文哲明知於其111年间仍担任台北市市长,并非竞选期间,不得以自身名义收受政治献
金,如有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及营利事业欲捐赠政治献金,依政治献金法第5条之规定
,仅得以捐赠政治献金至柯文哲担任党主席之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且亦明知捐赠与民众
党之政治献金应作为民众党参与政治相关活动使用,所收受之政治献金,应於收受後15日
内存入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并向监察院申报,竟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公益侵占
之犯意,接续侵占周俊吉配偶周王美文捐赠与民众党之现金200万元、谢国梁之母林曼丽
捐赠与民众党之现金200万元、林命群捐赠与民众党之现金200万元,嗣自收款後迄今仍未
将之存入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亦未向监察院申报。
这笔钱目前还是没有申报,也没有进到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
之前的起诉书新闻稿好像也没提到柯到底把这笔钱花在哪边。
这部分被判公益侵占有罪,那为何当初不按照规定申报就好?
如果真的用在党务,律师只要拿得出相关单据或发票来抗辩就好,
但好像这部分单据民众党也拿不出来,
所以这600万到底花在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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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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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违规需
附上完整板规或是临时公告/宣导公告并告知
内容何处违反该板规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三、
违规人名称:abian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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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edDest: 回文政问 3m 03/27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