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
看板Gossiping
标题[问卦] 割颈案第三审应该开庭审理比较妥当?
时间Sat Feb 14 03:26:11 2026
各位晚安,我是钱律师。割颈案二审判郭姓少年12年徒刑,衡量其犯後的态度,确有过轻
的疑虑。刑法第63条仅规定少年不得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也就是说,有期徒刑最高的量
刑上限15年(参见刑法第33条第3款)依法仍可能适用於未成年人。本件既属重大社会案件
,且二审的量刑是否妥适,在社会上已引起广泛讨论,第三审也就是最高法院实在应该开
庭审理本件的上诉(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89条第1项规定),而非率尔驳回检察官的上诉。建
议最高法院将来在类此的社会重大案件,应开庭审理,以资慎重,并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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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globalera (125.227.222.121 台湾), 02/14/2026 03:28:12
1F:→ twpost: 早点放出来, 搞不好会被正义魔人砍死 1.171.132.92 02/14 03:28
2F:→ johnhmj: 美国是未成年杀人最低关15年後才能假释 49.216.93.178 02/14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