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看板Gossiping
标题Re: [新闻] 四叉猫爆高虹安助理「门把射精」挨告判
时间Thu Feb 26 10:56:03 2026
※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铭言:
: 记者庄淇钧/台北报导
: 网红「四叉猫」刘宇(本名刘宇席)在2022年九合一选举期间,指称民众党新竹市长候选
: 人高虹安的助理袁康介曾涉及妨害风化、公然侮辱、个资法等多起案件,四叉猫当时还加
: 码发文,指称袁康介有更多恶行,还指称其在友人房门把射精,前後共4度标记对方帐号
: ,袁康介却反告他违反《跟踪骚扰防治法》,并求偿百万。日前士林地院判决出炉,指四
: 叉猫未尽查证义务,不仅部分私讯是发文後才问,且内容涉及个人性隐私与公益无关,判
: 赔5万元。
说起来,判决书将「袁康介」以「A男」代之,但是各大媒体还用原名来报,只怕卫生福
利部会用《跟踪骚扰防治法》规定来开罚...
下来再说详细理由:(士林地院一一三年度诉字第二二六七号民事判决)
附表(先供对照,编号旁为贴文日期):
1.一一一年九月廿一日
【巨○运动员】
先说喔!
我绝对支持任何人在「Fans One」用身体赚取抖内金,
更何况今年五月份立法院已经修法三读通过,
公务员兼职规定已经放宽,
下班时间可依个人才艺表现获取适当报酬,
但是跑去跟人借钱顺便住别人家的时候,
趁机偷拍别人的性爱影片放在自己频道赚取流量,
这种行为就很恶心了。
#判决书上关键字
#拼凑起来的真相
(本院一一零年度诉字第五六一号刑事判决内容画面撷图)
2.一一一年九月廿一日
当年泄漏○○哥哥性爱影片的元凶:(某「华视新闻」连结)
3.一一一年九月廿五日
趁人还没走赶快先贴犯罪纪录,我怕明天只能贴人死为大不能讲坏话。(判决内容画面同
上)
4.一一一年十一月廿八日
【#办公室小情小爱小故事】 (新竹篇01)
1.活着,就有更多的洨故事可以听。
2.戊○○/己○○/北○○人/巨○○○员/K0000e
3.甲○○ 还没卸任立委,所以戊○○还是现任法案助理。
4.戊○○上次偷拍别人的性爱影片也是借住,到底是多爱借住?
5.将来新竹市长办公室的门把上……嘻嘻。
〔以下为Facebook署名「00 000」即乙○○贴文撷图内容〕
看许多朋友在难过,实在心疼。小弟弟我来讲一个选前觉得太支线所以懒得提的往事。
在约莫2016、2017我还有室友同住一个公寓时期,隔壁室友带了一个他自己得意洋洋觉得
很帅,我完全没兴趣的人回家,一住好几天。
隔壁室友自己出国去北京,把那个人留在他房间,让他拿着钥匙,随他住,他常常在公寓
里裸体我是没差,因为对我没吸引力也尚且对有人裸体没特殊意见,当时另外两个室友是
对此很反感。
後来他大半夜裸体敲我房门,问我浴室毛巾可不可以用?我说那是去北京那位先生的,要
用就用。
过了大半年,所有人都不住那公寓好久了,去北京那先生在一次跟我和朋友聊天喝酒场合
,当一则趣闻那样说,原来裸体男敲我房门那晚,他把洨射在我房门把上。
我是个情绪反应异常的人,当下听了没生气,过了一阵子越想越不对,怎会有人知道自己
带回来的人对我做这种事,还能毫无歉意在我和一群朋友面前当轶事讲?
那位裸体男是今晚当选新竹的○市长前助理,大家想的那位,报告完毕。
5.一一一年十一月廿九日
【悲报】
甲○○的「射门助理篇」消失了,
呜呜呜~这种文还跑来检举QQ
6.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办公室小情小爱小故事】 (新竹篇01)
1.主角:戊○○/己○○/北○○人/巨○○○员/K0000e
2.职称:甲○○现任法案助理
3.人设:做人失败,常请庚○○(前助理/前篇第27集)吃饭,但庚○○是第一个主动把
戊○○判决书贴给办公室同事一起嘲笑的人‧
4.兴趣:喜欢借住,每次借住都有怪事发生‧
5.事蹟:射门,对!就是你想的那样‧
6.期待未来新竹市政府每间办公室的门把都……
由於原始版本被FB删除,
只好重新写的含蓄一点再张贴。
7.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立法院八卦耳语】
甲○○的射门助理上周跑去民进党某立委办公室投履历,
要我用『超严苛标准』监督民进党立委就看这次惹,
立委们想聘用他没关系啊,真的没关系喔~~ (甜笑)
8.一一一年十二月廿七日
【#办公室小情小爱小故事】 (新竹篇16)
今天镜周刊新增人物:辛○○
1.她在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工作,办公桌也在党团办公室‧
2.总共工作两个会期(大约一年)
3.原本负责党团交通委员会(疑似挂在壬○○办公室,待确认)
4.後来负责党团教育文化委员会,挂在甲○○办公室领助理费‧
5.然後就离职了……
6.离职後,原本的党团职务被#射门助理交接‧
7.辛○○离职数月後,2022年一月份被癸○○找回去当办公室助理直到现在‧
法院判断:(仅节录事实认定部分)
(一)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之行为,已构成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誉权、性
隐私权之侵权行为:
1.按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风俗之方
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
之金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前段分别定有明文。次按所
谓人格权,系以人格为内容之权利,以体现人性尊严价值之精神利益为其保护客体,乃个
人所享有之私权,即关於生命、身体、名誉、自由、姓名、身分及能力等权利。其次,人
格权侵害责任之成立以「不法」为要件;而不法性之认定,采法益衡量原则,就被侵害之
法益、加害人之权利及社会公益,依比例原则而为判断;倘衡量之结果对加害人之行为不
足正当化,其侵害即具有不法性(最高法院一零三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一一号、一一二年度
台上字第九六五号判决意旨参照)。再按名誉有无受损害,应以社会上对个人评价是否贬
损作为判断之依据,苟行为人之行为足以使他人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不论故意或过
失均可构成侵权行为。至侵害名誉权之行为,当不以直接之方法为限,倘以间接之方法使
他人名誉受损害,亦属之;又转载或引用特定文章或言论,倘该言论所述事实足以贬损他
人之社会评价而侵害他人之名誉,该转载者明知该事实为虚伪或未经任何查证即贸然为之
,自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三十五号、一零八年度台
上字第一九八号判决意旨可资参照)。
2.原告主张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之行为,系以带有性及性别意涵之不
实言论羞辱、嘲讽原告,客观上已足以贬损原告在社会上之评价,属於对原告之人身攻击
,构成侵害原告之名誉权等人格权。经查,被告并不否认本件贴文均系由其所撰写并张贴
,业如前述,而参诸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已明确揭示原告姓名及其在网路上使用之昵
称,并具体提及原告当时担任之职业,堪认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暨引用文章内容所提
及之对象,确系指涉原告无疑。而被告在脸书上张贴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并引用署
名「○○○○○」即诉外人乙○○之贴文撷图,已使两造以外之第三人知悉被告所发表之
上开内容。又稽诸该贴文及引用内容,主要系指摘、传述原告借住友人住处期间,曾有半
夜裸体敲该友人之室友即乙○○房门,并射精在该房门门把上之行为,并藉此暗指原告设
若任职於新竹市政府,亦可能有类似之不当行为等情,衡诸一般社会通念,被告未经合理
查证(详後述),即指摘、传述原告曾有半夜裸体敲他人房门,并射精於房门门把上之行
为,足以使他人产生原告有此不当之性表达或骚扰行为等之负面认知或印象,而致其在社
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抑;又不问该贴文及引用内容所指情形是否为真,被告贸然发表、转述
该等言论,亦属过度揭露原告於私密领域并与性有关之隐私,复查无其他阻却其违法性之
事由,揆诸前揭说明,自属对於原告名誉权及性隐私权之侵害。
3.被告虽以前词为辩,惟查,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暨引用乙○○贴文撷图内容中所指
涉之原告行为,当时并未见於新闻媒体报导或受到其他公众讨论,被告发表该等言论之依
据显然仅系依据乙○○贴文所述,而非被告所称系引用自新闻报导或司法判决之内容,或
参与时事讨论。被告固称原告系经新闻报导之人物,且当时为甲○○之法案助理,其所发
表上开言论应属可受公评之事项,亦属合理评论,然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所引用乙○
○贴文内容,确已提及原告借住友人住处期间,曾有半夜裸体敲他人房门,并射精在该房
门门把上等情形,足认系对於「具体事实」有所指摘、传述,而非全然就特定事项基於个
人之主观判断而提出意见或评论,显属客观上可辨别真伪之事实性言论,亦非被告所辩系
合理评论新闻内容;又细究乙○○所指陈之情节,乙○○亦系在日後与友人聊天场合,方
辗转听闻他人转述原告曾有前揭射精於其房门门把上之行为,而非乙○○当场亲身见闻,
则姑不论被告所发表上开言论指涉、引用内容是否与实情相符,核其所指摘、传述之情节
,主要涉及原告在生活私密领域之性表达或举动,就此部分纵或於私德上堪受訾议,仍与
原告当时担任甲○○之法案助理,乃至其因甲○○当选新竹市长而可能被延揽至新竹市政
府内担任职务等公共事务议题并无直接关连,实难遽认被告发表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
内容系对於可受公评之事项为适当之评论。是被告前揭所辩,并不可采。
4.被告另辩称:伊曾向乙○○私讯确认;伊原先不认识乙○○,但乙○○提出被告与乙○
○多年前合照,使其相信乙○○并非假帐号造谣,所以伊才转载并发表言论;伊已尽合理
查证义务等语,并提出被告与乙○○私讯画面撷图为据。然观诸被告所提出之二人私讯内
容,固可知乙○○曾向被告提及:「但我真的不会介意大家拿这事件的内容当哏或笑话」
、「也保证我完全没在瞎扯,以前做编剧导演我也写不出来这麽瞎的」等语,惟始终未见
被告向乙○○确认、询问其所发表贴文指涉情节之真实性,或要求乙○○提供相关佐证资
料作为凭据,难认被告已向乙○○进行完足之查证过程。复参诸上开二人私讯对话纪录前
半并未显示传送时间,尚难认定此部分对话系发生在被告发表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言
论之前,後半部分则系在被告张贴上开贴文之後即一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之对话纪录,故徒
凭上开二人私讯对话纪录,实难迳谓被告在张贴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前业经合理查证
,尚不足为对被告有利之认定。被告此部分抗辩,难认有据,亦无足采。
5.综上,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四、六所示贴文,及引用乙○○贴文撷图之行为,已构
成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誉权、性隐私权之侵权行为,应堪认定。
(二)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一至三、五、七、八所示贴文之行为,尚不构成不法侵害原
告名誉权、隐私权,或对原告为性骚扰之侵权行为:
1.按民法上名誉权之侵害非即与刑法之诽谤罪相同,名誉有无受损害,应以社会上对个人
评价是否贬损作为判断之依据,苟其行为足以使他人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不论其为
故意或过失,均可构成侵权行为,已如前述。惟在民主多元社会,为促进政治民主与社会
之健全发展,维持社会之开放及宪政之运作,使人民得有效监督公共事务,以实现自我、
沟通意见及追求真理,就行为人对於公众人物或所涉公众事务,发表言论,或对於可受公
评之事项为评论时,其违法性之判断,应依法益权衡原则及比例原则,就行为人行为之态
样、方式及言论之内容与社会公益加以衡量,视其客观上是否达违反现行法秩序所规范之
价值程度而定(最高法院一零四年度台上字第四一七号判决意旨参照)。则行为人之言论
纵损及他人名誉,惟其言论属陈述事实时,如能证明其为真实,或行为人虽不能证明其言
论为真实,但其於言论发表前确经合理查证程序,依所取得之证据资料,客观上可合理相
信其言论内容为真实,即使其於合理查证程序所取得之证据资料实非真正,如就该不实证
据资料之引用,并未有明知或重大轻率之恶意情事,亦同;或言论属意见表达,如系善意
发表,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不问事之真伪,均难谓系不法侵害他人之
权利,尚难令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2.原告固主张: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指摘原告偷拍他人性爱影片,
并放在自己频道赚取流量等不实内容;又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五、七、八所示贴文,使用
「射门助理」等用语嘲讽、侮辱原告,均已造成其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之重大侵害,
并构成对原告之性骚扰行为,另提出诉外人丙○○於脸书上发表之贴文为凭。惟细绎附表
编号一至三、五、七、八所示贴文内容:
⑴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部分:
其中附表编号一所示贴文内容提及「巨○运动员」等语,并指述原告曾於借助他人住处时
,趁机偷拍性爱影片,并发布在自己频道上赚取流量之情形,复称「这种行为就很恶心了
」等语,其言论旨在批评此种行为,依其前後文脉络及表述方式,显然带有负面意涵,并
足以贬损原告之声誉及社会评价。然「巨○运动员」系指原告在付费平台Fans One上曾经
营之频道名称「巨○○○员」,原告对此并未否认,且有被告提出一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十月三十一日新闻报导资料等件可佐,复观诸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尚引用本院一一零
年度诉字第五六一号刑事判决撷图,及关於丙○○遭泄漏性爱影片之新闻报导连结,并标
注「判决书上关键字」、「拼凑起来的真相」等主题标签,可知被告发表附表编号一至三
所示贴文前,关於原告在Fans One上经营成人付费频道,及疑似涉及上述性爱影片泄漏事
件等情,业经新闻媒体报导、披露,又被告所引用本院一一零年度诉字第五六一号刑事判
决系关於原告被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并经法院判处罪刑之刑事案件,与上述性爱影
片泄漏事件固无直接相关,惟综合被告所发表之言论内容暨上开判决画面撷图、新闻报导
连结,被告指摘、传述关於原告有所谓偷拍性爱影片,并发布在自己频道赚取流量等内容
,乃系因被告循上开判决所载原告於社群网站推特上使用之帐号,在网路上经搜寻查得之
相关资讯;而原告担任甲○○之法案助理,涉及经营成人付费频道,发布裸露影像一事,
确於一一一年九合一选举期间,遭竞选对手公开质疑,且业经新闻媒体报导,亦有前揭新
闻报导、诉外人丁○○於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脸书上之贴文等件存卷可按,亦堪认定
。
足见被告所称:伊所发表言论都是引用新闻报导或公开网路资讯,还有司法判决等可查询
到的资料;新闻报导原告使用之帐号,藉此可以查到原告的判决;原告是甲○○法案助理
,甲○○如果选上新竹市长,其助理很可能成为新竹市政府幕僚,且新闻也已报导;伊认
为讨论这件事是合理评论等语,应非全属无稽,尚堪采信。另原告提出前开丙○○所发表
之澄清贴文,据此主张被告指摘、传述之内容不实,然考诸丙○○贴文内容,仅表示「当
事人也是该事件受害者,任何人不应曝光私人领域而加速性私密影像的散布,为不当政治
目的而对非公众人物之当事人与本人造成二次伤害」,并未言及所称「当事人」为何人,
亦未正面肯认或否认上述性爱影片泄漏事件与原告间之关联。则姑不论前揭新闻报导及网
路上资讯之真实性如何,被告以原告曾使用之帐号或昵称,在网路上经搜寻查得相关资讯
,并就此发表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应认系本於新闻报导等网路上之公开资讯所为之
引用及意见表达,并非毫无凭据即任意指摘,依法益权衡原则及比例原则衡量,仍未逸脱
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评论之范畴,又其所依据之新闻报导等资料指涉内容纵令实
非真正,或与实际情形有所出入,亦难迳认被告就此有何明知或重大轻率之恶意可言。是
原告据上主张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之行为,系侵害其名誉权、人格权
之侵权行为,尚难认有据。
⑵另按维护人性尊严与尊重人格自由发展,乃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核心价值。隐私权虽非
宪法明文列举之权利,惟基於人性尊严与个人主体性之维护及人格发展之完整,并为保障
个人生活私密领域享有不受国家与他人不法侵扰,免於未经同意之知悉、公开妨碍或侵害
之自由及个人资料之自主权,隐私权乃为不可或缺之基本权利,而受宪法第二十二条所保
障。惟个人所得主张隐私不受侵扰之自由,以得合理期待於他人者为限,亦即不仅其不受
侵扰之期待已表现於外,且该期待须依社会通念认为合理者(宪法法庭一一一年宪判字第
十三号判决、司法院释字第六八九、六零三号解释参照)。不法侵害他人之隐私,情节重
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
前段定有明文。而言论自由亦为宪法第十一条所明文保障之基本权利,国家应给予最大限
度之维护,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
挥(司法院释字第五零九号解释参照)。当隐私权与言论自由发生冲突时,後者非当然优
位於前者,网路上言论是否侵害他人隐私权,其违法性之判断,应采法益权衡原则,就被
侵害之法益、社会通念之容忍界限、不受侵扰之合理期待,加害人之行为目的、态样,及
是否涉及一定公益性事务,视其客观上已否违反现行法秩序所规范之价值标准,以比例原
则而为判断(最高法院一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零六零号判决意旨参照)。
⑶原告另称:被告发表上开言论之行为,已具体论及原告私密生活及性行为,造成原告隐
私权之重大侵害,更属对於原告之性骚扰行为等语。惟查,被告撰写并张贴附表编号1至
3所示贴文,系基於其在网路上经搜寻查得之新闻报导及其他公开资讯,加以引用并为意
见表达,并非无端任意指摘,业如前述,而被告所引用、转贴之本院一一零年度诉字第五
六一号刑事判决、上述性爱影片泄漏事件相关新闻报导,均属网路上可查询取得之公开资
讯,内容既已揭露原告姓名及其在网路上曾使用之帐号或昵称,原告对於已公开之个人资
料,依社会通念判断,即难谓有合理隐私期待。则被告依据上开新闻报导或公开网路资讯
发表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言论,亦难遽指为侵害原告隐私权之行为。另原告当时为时任立
法委员甲○○之法案助理,为两造所不争执,其职务与国会议员对立法、监督行政部门之
职权行使密切相关,被告引用、转述上开司法判决、新闻报导之内容,并为意见表达,既
属对於可受公评之事项发表评论之行为,业经本院说明如上,则依比例原则,衡酌其所发
表言论内容与社会公益,被告发表附表编号一至三所示贴文之行为,纵其内容夹带揶揄之
语意,进而招致原告之不快、反感,亦难迳认其主观上确具有对原告实施性骚扰之故意。
原告此部分之主张,自亦难认有据。
⑷附表编号五、七、八所示贴文部分:
被告所发表附表编号五、七、八所示贴文内容中「射门助理」一语,核其使用之词汇及表
达方式,应系暗指原告曾有前述乙○○贴文所指涉之不当行为等内容,虽不无挖苦、讽刺
原告之负面意涵,实有失厚道,然此部分所称「射门助理」之用词本身,究与具体指陈原
告有何不当行为尚属有间,是依比例原则审酌,衡以社会一般人对於语言使用之认知,及
被告发表上开贴文之前後文等客观情状,尚难遽认此部分之贴文内容已足以贬损原告之人
格或社会评价,自无从认定已构成不法侵害原告名誉权之侵权行为。
所以难怪脸书会删除「爱情故事」贴文啦...
可是还硬要重新张贴「诽谤」内容,难怪这个A男会基於「名声受损」的法律关系,而提
请损害赔偿...
至於後续传闻四叉猫喊「司法迫害」云云
目前这个案件还是有上诉的空间(不过最多也是第二审终结),所以不如把握时间去诉请
高等法院裁判吧...
(而且没有聘请律师协助维权,也让自己吃亏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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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梦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强さは 寂しさの别の呼名
现実を受け入れた时 翌日〈あす〉が见えた 过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别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顷
辉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爱しい记忆は仆のために
绊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约束 胸に仆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机动战士钢弹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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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74.216.91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772074568.A.873.html
※ 编辑: laptic (180.74.216.91 马来西亚), 02/26/2026 10:58:41
1F:推 RRADA: 对着门把射精有什麽好玩的? 性癖真奇怪 123.192.160.22 02/26 11:01
2F:推 evangelion05: 什麽都要管的卫福部确实该来管本案 223.140.77.49 02/26 11:03
3F:推 whitefox: 是喇叭锁上锁用的那个按钮吗 114.24.94.161 02/26 11:04
4F:→ REALJOINGO: 民进党的狗都是 造谣就是爱台 118.163.75.223 02/26 11:11
5F:嘘 botnet: 再继续瞎掰啊 42.73.234.203 02/26 11:59
6F:推 FERRE: 卫生福利部会开罚???????? 101.12.156.121 02/26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