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iMiki (综合水果武士GJ)
看板HCHS92313
标题[闲聊] MUST 真的要科科了 嘿嘿嘿
时间Thu Nov 5 22:29:27 2009
今天通过一项草案
以後卖场 商店 大众运输工具
举凡认合公众场合
只要拨放人是经由合法管道取得的音乐
不再有触犯着作权刑事责任的问题
所以说
骂死特没办法告人了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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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48.238
1F:推 Guitarra:比较有问题的是表演工作者 如果演奏(唱)别人的歌曲 11/05 22:36
2F:推 Guitarra:那这着作权的问题等等等 11/05 22:36
这是不同问题
从你嘴里唱出来的跟在公众场合里拨放出来的是不同情况
骂死特当初能抓的明明就只被限制在拨放人所使用的是否为盗版
只是他自己去作法令条文外的延伸
所以他当初告不赢
被拿来播放的那张唱片才会有着作权的问题
但是因为基於一只羊不能剥两层皮的道理
骂死特本来就不能去这样抓
专利权里早就有这样的法令条文在了
所以说他们组织里所设立的规范只能限制自己的会员
并不能抓我们这种平民老百姓
毕竟他又不是法律制定机构
所以说啊
怕他干嘛啊
老子我可是有拿到专利法研修证书的勒~~科科~~
※ 编辑: KimiMiki 来自: 114.37.148.238 (11/05 23:39)
※ 编辑: KimiMiki 来自: 114.37.148.238 (11/05 23:40)
3F:→ FSVDFS:那群讼棍总算吃鳖了~ 11/06 00:46
4F:推 Guitarra:恩 对阿 所以其实表演别人的歌 应该是要该付费的 11/06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