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ter0104 (能不能 不要在乎)
看板Hate
标题[长恨歌]
时间Sun Mar 26 02:10:41 2006
2005 年 7 月 4 日 星期一
晚上七点多下班时松了口气,好不容易把这穷极无聊的工作给辞了,
抱着悠闲的心情到台北车站跟朋友吃饭、逛街,顺便八卦。
快十一点才回到公馆,准备骑自己的机车回北投。
归心似箭的我老实说一路上时速都超过 70,但其实路上也都没什麽车比我慢 ~_~
过了德行东路的家乐福,就一直延着捷运往北骑,
大约十一点四十分左右,骑到东华街二段,在捷运唭哩岸站附近,
我飞车过了一个小马路,正想超越右前方的小公车...
那段路在短短几十 (到一百吧) 公尺内就有三个红绿灯,
地上有一堆班马线。
突然之间,距离我不到二十公尺,有个男人推着娃娃车从树荫下缓缓走出来,
当下的第一反应当然是闪过他就好,可是那台公车卡在那...
我只好硬着头皮给它紧急煞车!
废话! 当然是打滑摔出去!
一阵天旋地转之後,我发誓! 我真的不知道车子是怎麽滑的,
我只知道一切都静止之後...
机车是向右倒的,我的右脚很不幸的压在机车後轮下,
隔着机车庞大的车身,不到一公尺的地方 (车头处)传来娃娃宏亮的哭声。
光听这哭声我就觉得自己完蛋了。
再看看身後约五公尺处,一个男人趴在地上动也不动,
地上还湿了一大滩。
天色全黑,整条路上没有半个路人,我真的很害怕,是不是撞死人了。
(後来才知道那家伙是推着娃娃车出来买酒,
地上那一大滩是掉到地上碎掉的玻璃瓶和洒出来的啤酒。)
(三更半夜推娃娃车出来买酒,神经病吗? )
我试着把脚拔出车轮下想看看那个娃娃有没有大碍,
偏偏从车轮处要把车抬起来等於要抬起整辆车的重量,
我一个女生,平常停车搬来挪去就已经够吃力了,
怎麽可能把车子抬起来?!
然後我一边抬机车,一边把脚往外抽的结果就是把脚从鞋子里抽出来,
直接和排气管做亲密接触 ~_~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路人出现,原来都是住附近的,互相认识,
有一个妇人就直接把娃娃抱回家,远远看起来除了哭不停以外是没有什麽特别的状况。
(真是谢天谢地!!)
那位先生一直躺着不动,假装昏迷不醒。
(其实他在车上就已经「不小心」开口回答我跟随车人员的问题了)
到医院还会自己醒来说自己的名字跟家里电话,然後就又不动了。 -_-
医生护士先帮我处理手脚上大大小小的擦伤就已经让我眼泪掉不停了,
(真丢脸,长那麽大还哭那麽惨...)
我爸妈也在这时候赶到了医院。
接着有医生跟我妈说,我右脚踝跟排气管亲密接触的地方已经是三级烫伤,
非住院植皮不可! 我哭... >_<
难怪伤口明明最大,消毒、把坏死的皮撕下时却完全没感觉...
又因为当时烧烫伤中心没有空床,我只能在急诊室等人家出院。
那位先生的位置就在我对面,
我每天看他跳上跳下,跟来探病的亲朋好友嘻嘻哈哈,真是羡慕不已,
我连自己上厕所都有困难,因为实在太痛了...
後来听我爸说,他们跟我爸抱怨我没有诚意,
因为我整天都臭一张脸发呆,不跟他们打招呼,也不会对他们笑,
要不就在睡觉。还嫌我怎麽有心情跟同学嘻嘻哈哈。
靠腰勒! 我痛得要死你还要我整天对对面害我摔成这样的罪魁祸首笑嘻嘻?
你亲戚可以来探病、跟你聊天,我同学就不能来讲笑话逗我笑吗? 干!
我还没怪罪你们在我难得睡着,你们却在我对面吵我睡觉的恶行勒!
在我跟那位先生的救护车到医院没多久,
那个小朋友也被妈妈抱来医院,据说才七个多月 >_<
该做的检查都做了,确定没事後,
小孩的父亲 (推娃娃车那个男人的弟弟) 却还是继续闹,
直到连断层扫描、核磁共振都做了仍不肯罢休。
(这些是医生完全不建议做的,因为对小孩伤害会很大)
等到终於要出院时又说没有健保,虽然做笔录时他自己说闯红灯,
又没走班马线,基於车撞人,人又是小朋友的台湾式道义,
我爸还是帮他们付了一万多块的急诊费。
过了将近一个礼拜,我也经过几番波折,终於转进烧烫伤中心,
却在动了两次手术後,正等待完全复原以出院时,
接到对方要告我过失伤人的消息。
这时我才知道在我住院时,我父母亲曾几次带着水果和奶粉到对方家探望,
但小朋友的爸爸开出许多条件,其实都是要钱,
譬如说他哥哥每次去做复健,挂号费都四、五百块,
坐计程车去要两百多块;小孩子哭不停到庙里收惊要两万多块...
越来越多名目,还有越来越高的金额,我爸原本包了一个两万块的红包,
希望能合解,也被拒绝了。
某一次电话我爸终於老实的说不可能再拿出钱来,
因为事实上整件事也并不完全是我的错。对方就生气了。 orz
好不容易捱到八月多,医生才说可以出院,
但是仍然要每天换两次药,伤口还是不能碰水,走路也尚未正常。
一出院就要面对这场莫名其妙的官司。
到警察局又做了两次笔录,这次对方不仅翻供说没有闯红灯,
还反过来说是我闯红灯 ~_~
曾经做过警察的朋友建议我们告回去,这样判决下来如果赢的话还可以要求赔偿。
就在我们向警察表明要反告对方过失伤人,
警察替我们通知对方要因此过来做笔录时,对方回了一句经典:
「我是走路的耶,她要告什麽? 」
可怜的警察先生还花了快十分钟跟他解释,并不是走路的就一定没错。
现场图画出来的结果是,距离酒瓶落地处十二公尺就开始有煞车痕了,
机车总共滑行 17 公尺,停下来之前 5 公尺才碰到娃娃车的,
因为地面的水痕为放射状,推论为直接落地,
非因为被撞飞出去。所以其实不太可能有什麽大碍。
10 月 5 日第一次开庭,只是两方各自简单陈述自己的立场,
没有发生什麽特别机车的事。
因为没有结果,加上对方说有证人证明是我闯红灯,
所以敲定下一次开庭。
10 月 18 日第二次开庭,检察官又要我们把上次的话再说一次。
然後,她也下了一个很经典的结论:你们两个都很会编故事嘛... \_/
原因如下:
1. 那个被撞倒的男人说我时速超过 100 并且直接撞上他,
被撞到之後就昏迷不醒,在急诊室躺很久医生也不理他。
2. 他弟弟一直强调某条法令,念给检察官听并「教」检察官应该怎样判我。
3. 检察官一直要我「详述」我在紧急煞车後是如何天旋地转的,
她举例:我是被车子拖着跑的;或者车子滑自己的,我滑我的;
还有车子是直线滑或者一直转圈圈等等...
我回答不出来,我说我只知道是紧急煞车後打滑,
一阵天旋地转之後我的脚就是在排气管下面,我并没有感觉我撞到人。
只是起来後看到有人倒在那,应该是滑行过程中碰撞到的。
她就说我骗她不会骑车,一直要我解释什麽是「煞车打滑」...
4. 我的医生证明上只有三级烫伤,所有擦伤都没注明。
她就说她很怀疑我的烫伤是怎麽来的,哪有人车祸是烫伤不是骨折还没有擦伤...
所以她认为我也在编故事。
干! 我就真的不知道车子到底转了几圈咩! 我出车祸当下脑子里就是只想着:
干! 出车祸了,我害怕!
我哪来的美国时间注意自己的车是怎麽转的吗!?
我也想知道有人出车祸的时候会注意自己是怎麽飞起来的吗...
最好是你会骑车,会不懂什麽是煞车打滑啦!
连旁边的警察都在笑了,你还敢讲那麽大声...
我全身上下的伤到现在都还有疤,要人证,
全急诊室好几个固定帮我换药的医生护士都是啊!
干! 你以为我喜欢烫伤啊? 让自己烫个丑丑的疤很好玩吗?
然後还有个奇怪的证人,一直强调听到好大一声:碰!
所以他认定是我闯红灯...
(其实後来想想,检察官很可怜,因为对方真的是一群怪咖... )
因为没结论,所以这次开庭决定送监定委员会。花了我 3000 多块,干!
委员会上一堆死老头问一堆奇怪的问题,
还有那个小孩的爸爸又讲了一堆之前我也没听过的现场状况,
害我紧张了两个礼拜...
(奇怪了,你是被撞的人吗? 怎麽你可以讲得比我还详细啊? 靠!)
幸好两个礼拜後出来的结果:
对方为肇事主因,我为次因。 (因为我很老实的承认自己超速)
12 月 22 日第三次开庭。
对方这时候才冒出一个公益律师,说是低收入户的免费法律服务...
在等待开庭前一直跑来跟我说一堆有的没的,
讲的一付很有诚意的样子,其实也只是想说服我赔钱了事。
开庭後,检察官说两边都有错,真要继续告就像是两人各打五十大板,
关完出来还是得解决民事的纠纷,
还不如现在就直接合解。对方竟然说是我们不愿意合解!!
我说,我打从一开始就有合解的诚意,
甚至不管是你没走班马线又闯红灯害我摔成这样,
只因为你有一个七个月大的小孩,我们就拿出三万多块。
马的! 明明是因为我们拿出来的钱不如你所想,
就说是我们没有合解的诚意。
那个免费律师还算有点良心,知道要说服那个孩子的爸爸将案子送调解委员会。
不过结束後还是不停的跟我说他们有多可怜,希望我们再赔三万块... ~_~
干! 他们很可怜,我就不可怜吗?
你们呆急诊室三天没有赚钱,那我住院一个多月没赚到的钱你要赔吗?
丢了三个家教还无所谓,我这辈子最後的一个暑假你要怎麽赔?
所有出去玩的计划全部泡汤不说,
半个暑假呆在医院,剩下半个暑假因为行动不便也只能呆在家里,
连好好逛街都是痴人说梦。
到现在快一年了,10 x 10 大小的伤口还是一片黑黑的疤,
外面长好了,里面却总是痒个不停,
不敢抓伤口,只好抓旁边,抓到整片破皮流血还是痒。
还有住院住到长了满脸的痘痘...
请问这些又是谁要赔我?
1 月 11 日下午是调解委员会开会,我要期末考没办法出席,
事後我才知道我爸最後选择赔一万五了事,
因为我没时间,我爸没时间,我妈也没时间跟他们耗。
其实最近早就慢慢淡忘这件事了,不去想比较不生气,
为了长恨歌,干! 越 po 越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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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用奇怪的方式安慰自己:
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接受红包合解,他们可以拿到两万块,
爱乱吵乱闹的结果是只剩一万五,还要扣掉多次开庭的交通费,
爽!! (我会不会太容易满足了 o.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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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evilpoint:大叫 然後可能就会被当成精神病患带走了 03/31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