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ta ()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申诉] sos007sos #1Z49Fklg 判决
时间Sat Sep 3 19:18:21 2022
一、申请人ID: kouta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Z49Fklg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推 sos007sos: 已修正,未达 09/03 18:22
如果被检举人发表违规文章
知道自己被检举後而修改文章
那这些条目及检举的意义何在?
要不乾脆废除或禁止该类检举?
我先前有被检举分类问题
後来也修改文章 却还是被判水桶
你们的判决标准何在?
文章代码(AID):
#1YUT-dgs (HateP_Picket)
→ liam1984: 申请受理 版主群审议中 05/10 12:08
→ liam1984: 版主群审议结果是维持原判 05/11 03:06
→ liam1984: 原因为你的文章中有引用该转录内容 05/11 03:06
→ liam1984: 要引用就必须完整转录 05/11 03:06
→ liam1984: 即「新闻」、「转录」应完整转录该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05/11 03:06
→ liam1984: 你提出的更审文章 後来判定的方式是认为内容并无连结到 05/11 03:06
→ liam1984: 相关内容 05/11 03:06
→ liam1984: 我知道你可能一时难以接受 但相关的较为模糊的高地方我 05/11 03:06
→ liam1984: 们会再提出修改 05/11 03:06
上次案例你们的回覆如上
现在结果呢?你们做了什麽修正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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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3.14.17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62203903.A.CE9.html
1F:→ dxzy: 这样我算被检举人吧 那我帮你们回答罗 09/03 19:26
2F:→ dxzy: 很简单啊 我修正後符合规格 而你根本修正到符合规格 09/03 19:26
3F:→ dxzy: 没修正到符合规格 自己没看明白规矩却先去声讨扞卫规则的 09/03 19:29
5F:→ sos007sos: 另外修改後或补字数一直以来都给过 09/03 19:42
6F:推 sos007sos: 没桶到人不代表该检举项目就要废除 09/03 19:44
7F:→ dxzy: (拍肩) 生命又被浪费了 09/03 19:44
8F:推 sos007sos: 维持原案判决 09/03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