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晨星-蛤蜊娘☆)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aGul0zd piliwu 政检 7-2
时间Tue Apr 25 07:41:40 2023
一、检举人ID:
luciffar
二、被检举人ID:
piliwu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此外,若有诽谤行为或讨论内容无关板务者,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
同样处以水桶35天之处分。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aGul0zd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aGkZuKs piliwu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82148288.A.F6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piliwu: 造谣是事实,他说被课徵不义之财的税应该举证,造 04/22 19:23
→ piliwu: 谣很丢人请问哪 04/22 19:23
→ piliwu: 里讲错? 04/22 19:23
→ piliwu: 玻璃心不要跟人上论坛啦,再讲一次造谣就是丢人 04/22 19:24
本来不想理你的 既然你喜欢[再讲一次]
我们就来猴猴啊讲
我发文是要修理那位自以为饱读诗书的同学
既然课程准备了
我就帮你来上一堂免费的民主法治教育课吧
请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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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税收超徵」是不义之财?「还税於民」是大撒币吗?
https://tinyurl.com/2zm8bcb4
出处:
https://opinion.c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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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其中一条独立评论的标题 我已经举证出处了
不义之财是我造谣自创的吗?并不是 我也是看报纸才知道的
证明吾之言论 绝非空穴来风
至於是不是不义之财每个人感受不同
超收政府可以有四种作法
却用了不恰当 讨好选民大撒币来发钱
以利将来选举更顺利
===
《预算法》「统收统支原则」债留子孙
===
我认为这就是不义之财无误
这样阁下懂了吗?#独立思考
政府的政策本就可受公评 何来造谣之说?
如果这样就算造谣那以後还有谁敢讲对政府不利的评论吗?
常常有人一言不和就用造谣来打压言论自由
直接扣一顶大帽子就想让人闭嘴
我觉得这种行为对不起郑南榕先生
也愧对台湾民主自由名列前矛的美誉!
我的说法可是有真凭实据 经得起考验的
你胡乱扣人造谣的帽子就是 [诽谤行为]
在政黑没有这个条款
所以我不会浪费力气去解说 笑骂由人
同时为了展现我对言论自由的尊重
不回应对文章的质疑就是我的高度
但是政检这边可是不行这样的喔
在这个比较严肃的场合 手把手教会你
什麽叫[互相尊重]
抄心经 让心静 成年人 不容易
我很乐意花一点时间开导你 没关系
这是我个人行有余力办得到的
尊重多元思想勿口出恶言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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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220.17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82379704.A.5CF.html
1F:推 Scion: 根据检举内容延伸的讨论不在此限,超过抗辩的合理范围的话 04/26 00:55
2F:→ Scion: 板主会进行约束,此内容尚属合理,未达违规标准 04/26 00:56
3F:→ Rrrxddd: 还在情理范围内 同s板主 若太超过 板主会控管亦或惩罚 04/26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