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2009 ()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申请板规解释
时间Sun Apr 6 17:40:14 2025
根据大法官释字第443号解释
节录
「至何种事项应以法律直接规范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规定,与所谓规范密度有关,应视规范
对象、内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轻重而容许合理之差异:诸如剥夺人民生命或限制
人民身体自由者,必须遵守罪刑法定主义,以制定法律之方式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权
利之限制者,亦应由法律加以规定,如以法律授权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补充规定时,其授
权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
法律明确性原则:授权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天在政黑板上,一篇公告文居然爆文了,
对於板规之适用与解释,
我也不是很清楚板规之适用范围与解释,所以申请解释之。
依照现实的生活,法律之解释最终交由大法官做解释,
而在这里的设计,版务人员既是行政权又是司法权的结合,
其解释权亦是在现任版务人员,
因此,在此提出板规解释,
依照大法官释字第443号解释之原则,
凡涉及侵害人民其他自由权利之限制者,
...... 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
申请现有板规3-4 及4-4 适用范围与之解释。
3-4
4.鼓吹暴力言论/以非法手段严重损害特定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之言论,
视同违反本章规定。
4-4
4.危害公众言论/色情/自杀/煽动、唆使他人自杀/病毒/窃取个资/影射或透漏他人个资等
内容或连结,禁止发/推文於本板,
同时申请板规中之名词解释定义:
板规第三章写:「政治族群」不受第三章保护
我看不懂是什麽意思,我用板规提供的萌典查定义未果,
因此想询问当初立法沿革,以及该名词解释与适用范围。
_________________
是说 记得去年我就说当时存在的板规缺乏明确性原则,
变成有版务人员在玩漏洞,并利用解释权解释成自己要的方式,
又引用海洋法系判例法原则 而使其成为前例
然而 在法律范畴 海洋法系判例法仅为其中一部
而非全部。
小弟不才,看不懂目前板规文字,
故在此提出解释申请,期望今日之申请,
能减少往後之纷争少许。
___4/10编辑分隔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ㄧ、欲提出的建议修正草案
1.
2.
3.
二、名词解释定义新增调整部分:
1.
2.
3.
三、现有政黑板板规是否有抵触站规的整理部分:
保留待补
__________分隔线_______
补充资料暨资料来源:
其一 大法官解释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624&rn=-2033
其二 政黑公告文
https://moptt.tw/p/HatePolitics.M.1743919481.A.EBD
其三 s板主辞职信中的留言与讨论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743957035.A.F0D.html
其四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https://moptt.tw/p/Violation.M.1285741854.A.99C
其他:
在下可能会根据这个解释 ,进而提出板规修改之申请,
请问一下板规修改的流程如何处理?
上面的板规没有写施行细则
所以顺便问一下 有施行细则吗?
也许这个程序会走很久,
反正也并不急於一时处理好,
先抓6个月时间好了!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2.205.5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743932416.A.BC1.html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7:41:34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7:43:31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7:55:31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8:03:45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8:15:16
1F:推 zeuswell: ptt哪来大法官啦,笑死04/06 18:37
2F:→ zeuswell: 打一堆废话不知道可以干嘛04/06 18:37
3F:推 TheoEpstein: 小组长有看板管辖权跟监督板主的职权 这哪叫垂帘听政04/06 18:50
4F:→ TheoEpstein: 今天z不是前板主,他还是小组长。弄清楚好吗?04/06 18:51
5F:推 zeuswell: 我都有遇到引用国际人权法规的,你要不要去找一些比较没04/06 18:52
6F:→ zeuswell: 听过更酷的法条出来吓吓我04/06 18:52
7F:→ alex2009: @TheoEpstein 既然您开口了 上面你说的那句话我删除04/06 19:21
8F:→ alex2009: 请您也评论一下 这是什麽意思? 是合理适切吗? 是带04/06 19:21
9F:→ alex2009: 来正面抑或负面的外部性? 是否为以版务管理者身分预告04/06 19:21
10F:→ alex2009: 刻意引战?04/06 19:21
※ 编辑: alex2009 (111.82.205.56 台湾), 04/06/2025 19:22:16
12F:推 tn00270144: 我觉得z只是以看板版友的身份嘴炮批判。不算使用小组04/06 19:23
13F:→ tn00270144: 长权力。04/06 19:23
14F:推 tn00270144: 再者什麽大法官释宪解释什麽的,ptt管理职可以参考可04/06 19:25
15F:→ tn00270144: 以借镜,但并不具备约束力。04/06 19:25
16F:→ zeuswell: 我明天就可以下台了,我真的有空会开始玩啊 04/06 19:26
17F:→ zeuswell: 怎麽了?不爽去找地方检举啊,你又不是没检举过,只是04/06 19:26
18F:→ zeuswell: 失败而已04/06 19:26
19F:推 aragorn747: 字面意思:离职後利用这种玩法去检举绿粉。这局我挺宙04/06 19:30
20F:→ aragorn747: 斯,政黑不就是来发表对政治不满的地方,政治族群还是04/06 19:30
21F:→ aragorn747: 特定对象做出区分就是让板上能自由发表言论用。04/06 19:30
22F:推 smallxxoo: 我的想法很简单,我不是法律人,但我受到的公民教育就 04/06 19:31
23F:推 smallxxoo: 是,规则小於法律,法律小於宪法,批踢踢是台湾社会的 04/06 19:31
24F:推 smallxxoo: 一部分,就要遵守台湾的法律,法律不允许伤害他人的暴 04/06 19:31
25F:推 smallxxoo: 力行为,也不允许煽动,所以批踢踢的板规就不能脱离这 04/06 19:31
26F:推 smallxxoo: 个,并不是你加了但书说只针对特定群体就没有违法,不 04/06 19:31
27F:推 smallxxoo: 然前一阵子的中配鼓吹武统台湾,就不符合言论自由的保 04/06 19:31
28F:推 smallxxoo: 障,我判这一条可没在看颜色判定的,不然柏油我就不会 04/06 19:31
29F:推 smallxxoo: 判下去水桶180天,言论自由不是没有界限,不是说只针 04/06 19:31
30F:推 smallxxoo: 对某群体或对象才犯法,而是当你已经带有要伤害他人, 04/06 19:31
31F:推 smallxxoo: 就已经不能纵容,因为很多判别是非力较弱的人,会把它 04/06 19:31
32F:推 smallxxoo: 当真,以为真的可以这样干 04/06 19:31
33F:推 smallxxoo: 不然为什麽有台中捷运的绿色畜生砍人,政治很容易被人04/06 19:34
34F:推 smallxxoo: 煽动跟失去理性,在避免更大的伤害造成前,都需要每个04/06 19:34
35F:推 smallxxoo: 人小心维护04/06 19:34
36F:推 zeuswell: 你这逻辑就是六法全书里面每一条PTT都要遵守,那我下次04/06 19:37
37F:→ zeuswell: 可以开始从六法全书里面找碴了?04/06 19:37
38F:推 KONAMI: 请问另两位板主有认同吗 04/06 19:37
39F:→ zeuswell: 板规跟现实法律有别/不然是干嘛要另外写出来?04/06 19:38
40F:推 smallxxoo: 你要找碴本来就是你的权利,这是一个社群集合体,各种04/06 19:44
41F:推 smallxxoo: 意见都有,如果可以超出法律权限,那你可以大方的跟大04/06 19:44
42F:推 smallxxoo: 家说,这些言论不用管法律,但是出事了,你也不会保障04/06 19:44
43F:推 smallxxoo: 他们不会接受法官制裁,所以他们就放胆说要砍人,砍绿04/06 19:44
44F:推 smallxxoo: 色畜生,砍蓝白智障草,只要你敢这样说,维护你自己所 04/06 19:44
45F:推 smallxxoo: 谓的言论自由,这也没有问题,到时候,被有心人说,政 04/06 19:44
46F:推 smallxxoo: 黑鼓吹可以砍不同政治立场的人,你看看政黑会不会黑掉 04/06 19:44
47F:推 tn00270144: 我想砍川普很久了!我也试图在政黑招募义勇军,跟我一 04/06 19:46
48F:→ tn00270144: 起去干掉川普。我会被水桶吗? 04/06 19:46
49F:推 zeuswell: 那建议你们废掉政黑板规第三章跟第四章啊,直接改成违 04/06 19:47
50F:→ zeuswell: 反相关法律看都桶几天不就很省事? 04/06 19:47
51F:→ zeuswell: 会吧,你这个比说要砍绿畜还更特定对象欸 04/06 19:48
52F:→ zeuswell: 如果照他标准,我一定桶爆你 04/06 19:48
53F:推 tn00270144: 干!老子替天行道耶 04/06 19:48
54F:→ tn00270144: 苍天啊~ 04/06 19:49
55F:→ zeuswell: 叫你们去看板规哪些要改多久了,都不看不改,偏偏喜欢搞04/06 19:49
56F:→ zeuswell: 一堆有的没的,04/06 19:49
57F:→ zeuswell: 然後都是我在收信。真的笑无言04/06 19:50
58F:推 smallxxoo: Tn 你可以去美国在台协会留言说要砍川普,应该会没事,04/06 20:18
59F:推 smallxxoo: 宙斯,我们没有必要再争论了,因为你我切入角度不同,04/06 20:18
60F:推 smallxxoo: 我说了,我认为的言论自由,不应该凌驾在法律上面,你 04/06 20:19
61F:推 smallxxoo: 认为板规不用全部按照法律解释,这样下去无解,我已经04/06 20:19
62F:推 smallxxoo: 请辞板主,也不会再回应这议题了04/06 20:19
63F:→ zeuswell: 我没有要处理你的辞职,明天基本上就没我的事了04/06 20:20
64F:→ zeuswell: 叫大娜娜批准吧,阿不然好歹留下来看看你这样做会造成04/06 20:20
65F:→ zeuswell: 什麽後果04/06 20:20
66F:推 tn00270144: 好!我相信板主。 04/06 20:23
67F:推 zeuswell: ->tn00270144这样有回答你问题吗? 04/06 20:24
68F:推 tn00270144: 我有感到启发了。整天在政黑嘴砍川普没意义,应该去 04/06 20:28
69F:→ tn00270144: 美国在台协会留言表达立场。 04/06 20:28
70F:→ zeuswell: 你这样讲我就懂你的意思了 没有 04/06 20:36
72F:→ luciffar: 你们在判这种东西 能不能先搜寻一下3-4 看看以前人家 04/06 21:05
73F:→ luciffar: 怎麽处理这种案子的?要辞就快点走吧 慢走不送 04/06 21:05
74F:→ luciffar: 这届的中文程度吼...一堆很简单的文字也在乱解释一通 04/06 21:06
75F:→ luciffar: "特定对象"是个人还是群体 你们三个先去讨论一下好吗? 04/06 21:07
76F:→ luciffar: freddy50301: 特定对象应该是单数,非复数群体 意见未达 04/06 21:07
77F:→ luciffar: 你同事判这种东西 你现在电电不讲话???04/06 21:08
78F:推 zeuswell: 没用啊,说要砍某个不明确的政治族群他桶,人家问他说要04/06 21:17
79F:→ zeuswell: 砍「特定对象」川普,他叫人家去AIT留言。说要砍川普欸04/06 21:17
80F:→ zeuswell: ,怎样都比砍绿畜还严重吧?04/06 21:17
81F:→ zeuswell: 然後讲法律,那你怎麽不好好回答别人问要砍川普的问题04/06 21:18
82F:推 TheoEpstein: 我讲一下,这不是切入角度的问题。而是顺序。 04/06 21:29
83F:→ TheoEpstein: S板主你觉得法律优先於板规,那你该先修掉3-4/3-5。04/06 21:29
84F:→ TheoEpstein: 而不是绕过这条板规(暴力言论),用不需要合议制的大04/06 21:29
85F:→ TheoEpstein: 绝招4-4直接个人裁决。这是适用板规顺序的问题。04/06 21:29
86F:→ TheoEpstein: 板规不能大於法律,但板主在政黑板是执行板规,而不04/06 21:29
87F:→ TheoEpstein: 是「板主执行法律」。04/06 21:29
88F:→ TheoEpstein: TO luciffar, 现在S板主的作法是直接用4-4判。 04/06 21:30
89F:→ TheoEpstein: 简单的说他根本不碰3-4,所以你拿3-4判例对他没效。 04/06 21:30
90F:→ TheoEpstein: 这个也是很多板主的通病,板主是执行板规,觉得板规 04/06 21:31
91F:→ TheoEpstein: 有地方不完善的话,要先修板规,而不是绕过去啊。 04/06 21:31
92F:→ zeuswell: 照4-4更应该桶砍川普的,不是很简单吗?我不懂为什麽不 04/06 21:32
93F:→ zeuswell: 能好好回答 04/06 21:32
94F:→ TheoEpstein: 我觉得扯到川普就扯远了。 04/06 21:32
95F:→ TheoEpstein: 我再强调一次,这是适用性的问题,那个言论100%是属 04/06 21:33
96F:→ TheoEpstein: 於「暴力言论」,那就是3-4的范围。 04/06 21:33
97F:→ zeuswell: 这就举例啊,已经有个明确对象的,不拿川普问也一样可以 04/06 21:33
98F:→ zeuswell: 拿别人问 04/06 21:33
99F:→ zeuswell: 他觉得砍人是违法的,他从头到尾没有针对对象是谁04/06 21:34
100F:→ TheoEpstein: 4-4是紧急状况下的板主大绝,用在这边是非常不妥的。04/06 21:34
101F:→ TheoEpstein: 我也有讲过,如果今天板主有一个是不同立场的蓝白,04/06 21:35
102F:→ TheoEpstein: 他可以滥用4-4「绕过合议制」自己一人随意水桶180天04/06 21:35
103F:→ TheoEpstein: 。这是很糟糕的状况。04/06 21:35
104F:→ TheoEpstein: 4-4就是板规上所谓的「霸王条款」,可以授权板主单人 04/06 21:36
105F:→ TheoEpstein: 最大权力,但状况如果是符合别条板规的情况下,不应04/06 21:36
106F:→ TheoEpstein: 该轻易使用4-4这条。04/06 21:36
107F:→ TheoEpstein: S板主你觉得板规小於法律,那要先改板规。而不是绕过04/06 21:39
108F:→ TheoEpstein: 板规。04/06 21:39
109F:→ TheoEpstein: 你的立论「板规小於法律」是对的,但你的作法是「跳04/06 21:39
110F:→ TheoEpstein: 过适用的板规,用霸王条款自行决定水桶」这个有问题 04/06 21:39
111F:→ TheoEpstein: 板主的身份一直以来都是「执行板规」,而不是「自以 04/06 21:40
112F:→ TheoEpstein: 为执法者,用法律来代替板规」。 04/06 21:40
113F:推 TheoEpstein: TO KONAMI, 4-4是霸王条款,不需要合议制,也就不需 04/06 21:43
114F:→ TheoEpstein: 要另外两位板主认同。 04/06 21:43
115F:推 TheoEpstein: 然後我真的觉得宙斯墙你为什麽都不能好好讲话。 04/06 21:49
116F:→ TheoEpstein: 在这边跟在公告都是我在苦口婆心解释适用性的问题, 04/06 21:49
117F:→ TheoEpstein: 你就一副下指导棋的态度在那边吵架.... 04/06 21:49
118F:→ TheoEpstein: 这个就是S板主的想法跟既有板规有冲突。不是很严重非 04/06 21:50
119F:→ TheoEpstein: 得要拚到谁下台的问题。该检讨的是"要不要修板规"。 04/06 21:50
120F:推 zeuswell: 隐板讲过太多了,我都要下台了还要好声好气什麽 04/06 21:52
121F:→ zeuswell: 连小板规讲过都没人要动,你觉得这个他们会动喔04/06 21:53
122F:推 TheoEpstein: 我又看不到隐板04/06 21:54
123F:推 zeuswell: 说要砍死绿畜就桶,下次说要砍死中国共匪什麽的我就检举04/06 21:57
124F:→ zeuswell: 啊,顶多被抹是舔共仔而已04/06 21:57
125F:推 LearnLong: Theo你说的也不是很公平,3-4 3-5卡死没错,但是你只是04/06 21:57
126F:→ LearnLong: 认为4-4太重不能随意使用。换句话说,用4-4"目前"看来 04/06 21:57
127F:→ LearnLong: 也是可以。然後你指责S版没先修版规去适用第三章04/06 21:58
128F:推 TheoEpstein: 所以可以修3-5啊,我也觉得那样完全放过暴力言论的板04/06 21:58
129F:→ TheoEpstein: 规,其实有点问题。04/06 21:58
130F:→ LearnLong: 同样的,没修版规之前也没禁止使用4-4不是吗?04/06 21:58
131F:→ TheoEpstein: 有更适用的板规就应该要用那个去判,4-4是紧急状态。04/06 21:58
132F:推 zeuswell: 来吵的直接跟我说,说要砍死中国人、共匪被统180天你觉 04/06 21:58
133F:→ zeuswell: 得可不可以就好 04/06 21:58
134F:→ LearnLong: 更适用的没法用,另外有一个可以用的只是很重 04/06 21:59
135F:→ LearnLong: 用了也没什麽问题阿 04/06 21:59
136F:→ TheoEpstein: 这个就是板规冲突的状况,霸王条款是各板都会加上去 04/06 21:59
137F:→ TheoEpstein: ,让板主可以处理紧急状况的,所以政黑板的4-4甚至可 04/06 21:59
138F:→ TheoEpstein: 以跳过合议制。 04/06 21:59
139F:→ TheoEpstein: 这当然有问题啊,同一件事可以适用「两条板规」就是 04/06 21:59
140F:→ TheoEpstein: 问题了。 04/06 21:59
141F:→ TheoEpstein: 这代表板规不完善,更应该讨论修改板规的事。 04/06 22:00
142F:→ LearnLong: 法规就是这样 出问题了才会进步,这个判我觉得能接受 04/06 22:00
143F:→ LearnLong: 但是应该赶快修版规04/06 22:00
144F:→ LearnLong: 这两个不冲突04/06 22:00
145F:→ TheoEpstein: 所以应该要讨论修板规没错吧?04/06 22:01
146F:推 zeuswell: 我就不觉得不完善啊,对象就是判断的第一步,砍死绿畜04/06 22:01
147F:→ zeuswell: 到底是哪些人啊04/06 22:01
148F:→ TheoEpstein: 那种鼓吹暴力的言论,板规3-5认为不罚,这有问题。 04/06 22:01
149F:→ LearnLong: 是阿 这个案例没什麽好讨论了,我只是觉得也不该指责S04/06 22:01
150F:→ zeuswell: 这个人现在是觉得要「砍死」xxx这个动作违法04/06 22:02
151F:→ TheoEpstein: 所以我觉得S没有到要辞职的地步啊。04/06 22:02
152F:→ zeuswell: 他第一步不是管对象是谁04/06 22:02
153F:→ TheoEpstein: 这就用错板规。毕竟板规有冲突的地方。04/06 22:02
154F:→ LearnLong: 不是,有冲突了你怎麽还一直用「用错版规」这个词 04/06 22:03
155F:→ TheoEpstein: 但板规有冲突,跳过3-4,直接用4-4判,这个申诉上去 04/06 22:03
156F:→ TheoEpstein: 高机率是撤销判决。 04/06 22:03
157F:→ LearnLong: 这是一个Bug判例,就像马刺一个冠军要打星号一样 (? 04/06 22:03
158F:→ TheoEpstein: 因为他只要主张他的言论是3-4的暴力言论,板规3-5说 04/06 22:04
159F:→ TheoEpstein: 明了不罚,这个用4-4的重罚有问题。 04/06 22:04
160F:→ LearnLong: 是这个案例3-5阻确了 不是S「跳过」 04/06 22:04
161F:→ LearnLong: 我想这麽用词对S比较公平一点 04/06 22:04
162F:→ TheoEpstein: 板规不是只管处罚,也规定了「哪些言论不处罚」。 04/06 22:04
163F:→ TheoEpstein: 阻却太法律用语了 04/06 22:04
164F:推 zeuswell: 到底讨论3-4/5干嘛阿 04/06 22:05
165F:→ TheoEpstein: 所以你说两条选一条判没有问题是错的,因为3-5规定了04/06 22:06
166F:→ TheoEpstein: 很神奇的「暴力言论不处罚的范围」,他那句话是暴力04/06 22:06
167F:→ TheoEpstein: 言论,但也受到板规保护。04/06 22:06
168F:→ TheoEpstein: 3-5还是宙斯墙你先讲的。04/06 22:06
169F:→ TheoEpstein: 这个很神奇的不处理某些暴力言论,是可以讨论修改的04/06 22:06
170F:→ zeuswell: 因为我一开始没看懂他意思啊 04/06 22:07
171F:推 LearnLong: ?谁说了两条选一条判没问题??04/06 22:07
173F:→ zeuswell: 结果他只是觉得要「砍死」xxx、「伤害」xxx是违法,所以04/06 22:07
174F:→ zeuswell: 不能容许04/06 22:07
175F:→ TheoEpstein: 那是s板主他的「想法」,不是板规。04/06 22:08
176F:→ LearnLong: 更适用的没法用 => 说的第三章阿 04/06 22:08
177F:→ LearnLong: 所以S没有得「选」 自然也不是「跳过」 04/06 22:08
178F:→ TheoEpstein: 这就我刚刚讲的 很多板主会把自己的想法置於板规之上 04/06 22:08
179F:→ TheoEpstein: 不但是没法用,而且3-5「保护暴力言论不受板规惩处」 04/06 22:08
180F:→ LearnLong: 所以这个判例跟第三章就没有关系阿 你只是觉得4-4太重 04/06 22:09
181F:→ TheoEpstein: 3-4是暴力言论,然後下一条是「5.公众政治人物/政府 04/06 22:09
182F:→ TheoEpstein: 机关/政治族群/经媒体披露/社会议题相关团体者等,不 04/06 22:09
183F:→ TheoEpstein: 受此章保护。」 04/06 22:09
184F:→ TheoEpstein: 不是4-4太重而已,而是暴力言论受板规保护的这件事。 04/06 22:10
185F:→ TheoEpstein: 当然可以主张这个板规有违法问题,应该废除,我同意 04/06 22:10
186F:→ TheoEpstein: 废除3-5我甚至觉得投票都会过。 04/06 22:11
187F:→ LearnLong: 3-5你看仔细,最後有「不受此章保护」04/06 22:11
188F:→ LearnLong: 4-4是另外一章04/06 22:11
189F:→ TheoEpstein: 因为暴力言论在3-4啊,等於是板规允许暴力言论,只要04/06 22:11
190F:→ TheoEpstein: 对象是3-5的类别。04/06 22:11
191F:→ TheoEpstein: 这个「板规允许暴力言论」很神奇吧,但就是板规写的04/06 22:12
192F:→ TheoEpstein: 你当然可以质疑政黑板的板规怎麽可以保护暴力言论, 04/06 22:13
193F:→ TheoEpstein: 我也觉得这个有问题,应该要修改。04/06 22:13
194F:→ TheoEpstein: 这就是我前面讲的,板规不止规定什麽言论违反板规,04/06 22:14
195F:→ TheoEpstein: 也有规定「什麽言论不罚」,这个很重要。04/06 22:14
196F:→ TheoEpstein: 3-5保护不罚的言论,改用4-4去水桶,这个就是有问题04/06 22:14
197F:推 LearnLong: 我觉得你有点卡壳了,反正我个人看法是 1. 此案用4-404/06 22:14
198F:→ LearnLong: 可不可以?可以 2.S版有无过失?无过失 3.这判例会 04/06 22:14
199F:→ LearnLong: 不会造成言论范围限缩?会 4.版规要不要修改?要 04/06 22:14
200F:→ LearnLong: 就这样 04/06 22:14
201F:→ TheoEpstein: 我觉得暴力言论不好,但判决要根据板规。 04/06 22:15
202F:→ TheoEpstein: 板规保护暴力言论,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04/06 22:16
203F:推 LearnLong: 建议简单点 先把4-4改合议就好了 04/06 22:20
204F:推 TheoEpstein: 那样没办法应付紧急状况。会延伸出其他问题.... 04/06 23:21
205F:→ TheoEpstein: 改事後追认制? 04/06 23:21
206F:推 LearnLong: 啥紧急状况?我看你们之前讨论都倾向法律归法律不是吗 04/07 00:02
207F:→ LearnLong: ?就算有人发恐攻消息就报警呗。 04/07 00:02
208F:推 LearnLong: 搞不好删文的版主还得请假出庭作证人XD 04/07 00:04
209F:→ Rrrxddd: 好了 我们再回去讲04/07 03:23
210F:推 holyhelm: 板主不想依法行政就滚蛋04/07 08:22
211F:→ holyhelm: (以上的法指板规)04/07 08:22
212F:→ holyhelm: 板主觉得板规有问题请提出修正案在板上大家讨论04/07 08:25
213F:→ holyhelm: 而不是自己拿甚麽法律宪法开始瞎掰合理自己板皇行为04/07 08:25
214F:→ holyhelm: 政黑板恐吓吊路灯、开战杀某颜色群体的言论还少过吗? 04/07 08:26
215F:推 yangzy: 有没有违法不是版主在判定的,因此用违不违法桶人不对04/07 14:24
216F:→ alex2009: 希望没有打断上面的讨论 但是想提问一下 上面T大说3-504/07 21:32
217F:→ alex2009: 「板规允许暴力言论」这件事情就是一个bug 。我不支持04/07 21:32
218F:→ alex2009: 鼓吹什麽杀不杀人 但是我支持的是言论自由的保障。 然04/07 21:32
219F:→ alex2009: 後 我想请问 是否有经历过3-5 板规设立经过的人 可以说04/07 21:32
220F:→ alex2009: 明当初设立的前因後果 这个部分我是在问解释方法中的历 04/07 21:32
221F:→ alex2009: 史解释方法 04/07 21:32
222F:→ alex2009: 另外 文字定义 甲的文字定义与乙对文字的定义不同 则 04/07 21:57
223F:→ alex2009: 其结果不同 所以我想问 在所谓的「隐板」里面是否有更 04/07 21:57
224F:→ alex2009: 详细的说明 有了定义才可以後续的界定范围。 然後z前版 04/07 21:57
225F:→ alex2009: 主你不要再说什麽 望文生义浅显易懂的说法 就是因为我 04/07 21:57
226F:→ alex2009: 对这段文字的定义跟你的不同 所以我才一直提问定义问题 04/07 21:57
227F:→ alex2009: 如果你答不出来 就找以前的设立时 是否有提到 如果都没 04/07 21:57
228F:→ alex2009: 有定义 那可以现在开始来做定义 。也请你说明清楚你的定 04/07 21:57
229F:→ alex2009: 义范围。我在针对的目标是「豁免」,为什麽使用a 词汇 04/07 21:57
230F:→ alex2009: (要杀xxx)可以被豁免,因为它符合3-5 ,那如果这里的 04/07 21:57
231F:→ alex2009: 「xxx」不符合这里的「政治族群」的定义的话,是否就没04/07 21:57
232F:→ alex2009: 有达成豁免的条件了呢? 而我的看法是 这里是一个漏洞04/07 21:58
233F:→ alex2009: 如果我是网军公司 我先创造一个诠释名词 再主张它属於04/07 21:58
234F:→ alex2009: 这里的「政治族群」 则可以无限上纲用以攻击他人 对吧04/07 21:58
235F:→ alex2009: 。我看到的就是z前版主一直再利用这个漏洞,然後其他04/07 21:58
236F:→ alex2009: 的人效法,这里被水桶的人,不管它是不是分身免洗帐号, 04/07 21:58
237F:→ alex2009: 将会起骨牌效应,这也是那些垃圾网军公司要达到的可能kp04/07 21:58
238F:→ alex2009: i。04/07 21:58
239F:推 zeuswell: 还是你要选板主?你来当版主我可能就不会想辞职,直接电04/07 22:00
240F:→ zeuswell: 了04/07 22:00
241F:→ zeuswell: 来政黑多久了啊菜逼八04/07 22:01
242F:→ alex2009: 另外 我有看到另一个事情 1-1 它开宗明义 就说适用现实 04/07 22:20
243F:→ alex2009: 生活中的法律,这一条是摆设作用吗? 主张现实生活中的 04/07 22:20
244F:→ alex2009: 法律不适用在这里的人,可否进一步说明? 04/07 22:20
245F:→ alex2009: 另外,我提出我的想法:如果我们的立法院的民意代表水 04/07 22:20
246F:→ alex2009: 准很高,那不会有什麽问题,但是,就目前的国民党立委 04/07 22:20
247F:→ alex2009: 那一票智障,我很担心她学香港立法局一样,立出恶法然 04/07 22:20
248F:→ alex2009: 後要你遵守。如果有人藉由1-1而引进於此,那结果会很糟 04/07 22:20
249F:→ alex2009: 糕。 04/07 22:20
250F:→ alex2009: 「恶法亦法」与「恶法不是法」,历史上一直都有其拥护 04/07 22:20
251F:→ alex2009: 者,我认为如果1-1无限适用,则也可能发生现实生活中的 04/07 22:20
252F:→ alex2009: 法律 如中共叫它的代理人立一个垃圾法案,然後这里就被 04/07 22:20
253F:→ alex2009: 控制住了,这是我的疑虑之一。04/07 22:20
254F:→ alex2009: 而反面的看法:如果是这里虚拟的网路世界,这里立下的板04/07 22:20
255F:→ zeuswell: 本来想说认真回打了一大段,又觉得干嘛那麽麻烦,反正你04/07 22:20
256F:→ zeuswell: 们你们喜欢这样就这样04/07 22:20
257F:→ alex2009: 规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有人玩弄规则,立下垃圾规定,然04/07 22:20
258F:→ alex2009: 後要求所有人不得反对,这样做合理吗? 这里会出现恶法 04/07 22:20
259F:→ alex2009: 亦法的人 唯 如果恶法亦法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 反而这里04/07 22:20
260F:→ alex2009: 会变成「深渊」,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反而会支持引入现04/07 22:20
261F:→ alex2009: 实生活中的法律以解决它。04/07 22:20
262F:→ alex2009: 至於什麽时候要适用现实法律,什麽时候不适用,请各位04/07 22:20
263F:→ alex2009: 帮忙把关。04/07 22:20
264F:→ zeuswell: 政黑在我之前就一直维持这样的言论尺度,甚至每个板主 04/07 22:23
265F:→ zeuswell: 都立场跟我不和,还有人称赞板风自由,我也接受他们这 04/07 22:23
266F:→ zeuswell: 样管,然後现在突然要这样,平常不在乎的现在都开始在乎 04/07 22:23
267F:→ zeuswell: 了。莫名其妙 04/07 22:23
268F:→ alex2009: 你知道其他版务人员没有被针对 而你为什麽一直被攻击吗 04/07 22:24
269F:→ alex2009: ? 你根本就不适任 没水准至极! 04/07 22:24
271F:→ zeuswell: 我比较在乎的是他不回答什麽样的对象该桶什麽不用桶,然 04/07 22:25
272F:→ zeuswell: 後在那边讲现实法律,那你怎麽不搬六法全书出来桶,以前 04/07 22:25
273F:→ zeuswell: 这种比较重的规定板主桶人都至少会有个基本共识,我也没 04/07 22:25
274F:→ zeuswell: 看这咖出来问过。 04/07 22:25
275F:→ zeuswell: 因为都是一群看颜色的垃圾啊,笑死04/07 22:26
276F:→ zeuswell: 分身都抓也被骂、蓝白都统也被嘴双标,政黑板长期驻板04/07 22:26
277F:→ zeuswell: 的绿粉几乎都是这样04/07 22:26
278F:推 zeuswell: 4x被桶色情言论我也早就想讲了,只是因为说传屌照脱衣服04/07 22:28
279F:→ zeuswell: 验货就桶。那平常那些肛来肛门去的绿粉怎不先桶04/07 22:28
280F:→ zeuswell: 说什麽标准一致,但我看不出来标准在哪欸,一致的地方只 04/07 22:29
281F:→ zeuswell: 有说要伤害人就桶,那对象呢?04/07 22:29
282F:→ zeuswell: 板规是有两个要件组成的,你对象没有个基本交代,怎麽叫04/07 22:30
283F:→ zeuswell: 人安心04/07 22:30
284F:→ zeuswell: 干死、枪毙、杀共匪,统不统?板规没在跟你们敌我的啦04/07 22:30
285F:推 LearnLong: 提到恶法亦法的只有我,简单回一下,我说恶法亦法是只04/07 22:31
286F:→ LearnLong: 指"执行层面",不是"立法层面",立法者立了恶法,法官 04/07 22:31
287F:→ LearnLong: 依照此法判决,法官有无过失?显然没有。 04/07 22:31
288F:→ zeuswell: 人家也不是真的要问他砍川普会不会被桶,啊叫人家去AIT 04/07 22:31
289F:→ zeuswell: 留言是怎样,AIT是政黑版主?摆明是问他的标准啊 04/07 22:31
290F:→ zeuswell: 你们以为的标准一致只符合一个项目,在他没好好回答第二 04/07 22:32
291F:→ zeuswell: 项之前我都喷 04/07 22:32
292F:→ zeuswell: 政黑板都这样没事多久了,菜逼八一上来就要搞一堆有的没 04/07 22:33
293F:→ zeuswell: 的,然後都寄信来跟我讲干嘛 04/07 22:33
295F:→ zeuswell: 这是四叉被桶的文章,自己都觉得没政黑点、但觉得有情 04/07 22:36
296F:→ zeuswell: 色味道桶90天退文 04/07 22:36
297F:→ zeuswell: 难道说这样的内容是会随便让人有生理反应是不是04/07 22:36
298F:→ zeuswell: 那这边一堆要肛蓝白、要叫谁给狗干的,好像也可以吧04/07 22:37
299F:→ zeuswell: 三个板主每个都一种标准,叫板友怎麽适应04/07 22:38
300F:→ zeuswell: 这届最大问题是对这种内容没基本共识,想桶就桶,然後04/07 22:39
301F:→ zeuswell: 其他的说觉得这判决怪怪的,也没出来公开讲话04/07 22:39
302F:→ zeuswell: 那不就什麽都丢上来给小组长判?你判完没讲清楚,就被人 04/07 22:41
303F:→ zeuswell: 拿去用,倒楣是我欸04/07 22:41
304F:→ zeuswell: 一堆还在碎嘴我双标,有个跟骚仔被检举没过人家还申诉上04/07 22:42
305F:→ zeuswell: 来,我也没故意判他违规啊04/07 22:42
306F:→ zeuswell: 板主有板规制定权,觉得奇怪怎麽不先修板规,修到你好04/07 22:47
307F:→ zeuswell: 解释的内容,你不解释变成最後是你上头来解释04/07 22:47
308F:推 zeuswell: 1.不回应针对伤害动作外、对对象的疑惑,2.板主间基本共 04/07 22:51
309F:→ zeuswell: 识没确立就贸然处理 3.小板规讲多久了都不改。要下台了 04/07 22:51
310F:→ zeuswell: 我就一次喷 04/07 22:51
311F:→ Rrrxddd: 你是柯建铭吗 一直讲 04/07 23:35
312F:推 Berotec: 跟骚仔有笑出来 04/07 23:37
313F:推 zeuswell: 我要去找拐杖了 04/07 23:40
314F:推 kuijun228: 辞了搞事不好吗 抓到双标让他抹你五毛不就成功了 04/07 23:45
315F:推 maga0525: 一直讲是黄国昌吧,应该找假发 04/07 23:49
316F:→ freddy50301: 阿你当小组长怎麽不讲== 04/07 23:58
317F:推 TheoEpstein: 找拐杖是什麽意思? 04/08 01:38
318F:推 aragorn747: 柯建铭 04/08 02:12
319F:推 book8685: 打字之前 请先把所有的字理到让所有人都看得懂04/08 08:36
320F:推 book8685: 然後干嘛担心 有网军另立新的政治族群啦04/08 08:54
321F:→ book8685: 这样不就跟友版声称对言论自由保护 却另立擦边球一样啊04/08 08:55
322F:推 book8685: 则可以无限上纲用以攻击他人 你现在是说版上很多04/08 09:03
323F:→ book8685: 都是政治团体 我是不敢这样讲04/08 09:03
324F:推 book8685: 也不用担心个别版主的问题 不然干嘛要设计任期制 04/08 09:07
325F:→ book8685: 虽然友版的任期制 我就不多说了04/08 09:08
326F:→ book8685: 4-4是版主维护讨论版的义务 就是最严重的时候04/08 09:09
327F:→ book8685: 版主有责任要抓 可是这个例子 很多文章都有类似的言论04/08 09:10
328F:→ book8685: 你们却说 不要抓 所以2-1 2-2才有这个免责条款吧04/08 09:11
329F:推 book8685: 3-5啦 3-5不就防难道没经过SETZER政黑04/08 09:16
330F:→ book8685: 所以3-5跟你讲的恰恰相反 04/08 09:17
331F:→ book8685: 之所以有3-5 防的就是有人随意画定政治团体前来攻击 04/08 09:18
332F:→ book8685: 就莫名遭到水桶 04/08 09:18
334F:→ AMDMARSHAL: 政黑发言了 要干人家老妈跟撞死都没判违规过了 04/08 11:24
335F:推 book8685: #1YEKFXIi 4-4其实也可以这样啊 但我是觉得中华民国法律 04/08 11:58
336F:→ book8685: 过於狭隘 04/08 11:58
337F:→ book8685: PTT使用者不是在使用者条款就看到了吗 04/08 11:59
338F:→ book8685: 该检查去有没有体触到站规吧 04/08 12:00
339F:→ alex2009: 我先感谢提出想法与讨论的人 不管你是什麽立场。然後 04/09 04:33
340F:→ alex2009: 我把luciffar 他的检举文(?)再编辑整理到附注资料, 04/09 04:33
341F:→ alex2009: 我有快速浏览一下 重点不是辞职文本身,而是它下面的讨04/09 04:33
342F:→ alex2009: 论内容,有一些我也觉得有价值,过一阵子有空(?)时04/09 04:33
343F:→ alex2009: 我会整理它的summary。再贴上来。如果没有看过那篇的板04/09 04:33
344F:→ alex2009: 友,我推荐你可以去看一下。04/09 04:33
※ 编辑: alex2009 (111.83.67.100 台湾), 04/09/2025 04:37:20
345F:→ alex2009: 提问一下 @book8685 「之所以有3-5 防的就是有人随意画 04/09 04:39
346F:→ alex2009: 定政治团体前来攻击」 我能否麻烦您就这个部分再多做诠 04/09 04:39
347F:→ alex2009: 释? 谢谢 04/09 04:39
348F:→ alex2009: @book8685 「PTT使用者不是在使用者条款就看到了吗 该 04/09 04:49
349F:→ alex2009: 检查去有没有体触到站规吧」提问 你是在指哪一条/哪几 04/09 04:49
350F:→ alex2009: 条 抵触到哪一条/哪几条站规? 如果可以 可否提供路径连 04/09 04:49
351F:→ alex2009: 结 我可以在下次再编辑的时候 加到补充资料,谢谢。 04/09 04:49
※ 编辑: alex2009 (111.82.94.86 台湾), 04/10/2025 06:30:51
※ 编辑: alex2009 (111.82.94.86 台湾), 04/11/2025 19:02:08
352F:→ alex2009: 我想请问一下 现役的版务人员 对於1-1这条板规的看法 04/11 21:43
353F:→ alex2009: 先不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这部分 就站规来说 如果板规和 04/11 21:43
354F:→ alex2009: 站规抵触的情况 是否是以站规为优先呢? 谢谢 04/11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