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godvocx1 (滚滚黄沙)
站内HatePicket
标题[公告] 请使用者注意
时间Tue Jun 1 22:32:55 2010
1.人身攻击、挑衅等,依Hate板板规四处理,需由当事人不匿名检举。
║
4. 连续挑衅(推)文,吵架,人身攻击,刻意引发笔战。 ║
║ ║
║
砍文,并给劣文及水桶票两星期一张。 ║
║ ║
║定义: ║
║ 原则上优先处理连续刻意针对个人攻击的行为, ║
║ 判断的依据是否会影响到个人发言, ║
║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
║ ║
║ ║
║
补充说明: ║
║ 若有人触犯本条版规,除吵架外,需由
当事人来信任一版主检举, ║
║ 若为他人检举则不受理。(2009.05.11加注) ║
2.已结案之文章,请勿重复检举,依HatePicket板板规六处理。
6.刻意重复检举已结案之文章者,可视情况劣退。
3.依前站长Junchoon公告,违规文章发表超过半小时,板主还没处理的,再使用本板。
请勿滥用本板。
Hate BM @ PTT.cc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20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