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98754
时间Wed Aug 25 19:04:59 2010
1.检举文章:
22988 +
1 8/25 CaptivAte □ [震怒] 去你妈的FACEBOOK
●22989
3 8/25 CrazyKill
□ [震怒] 干!! 菲律宾狙击手不穿衣服
22990 +
8/25 kewd14 □ [黑特] 天黑黑
作者 CrazyKill (林一丰) 看板 Hate
标题 [震怒] 干!! 菲律宾狙击手不穿衣服
时间 Wed Aug 25 15:41:00 2010
───────────────────────────────────────
http://news.ifeng.com/photo/bigpicture/detail_2010_08/24/2
2.检举事由:
(违反板规第X条:xxxxx...)
公布相片
1 M
2 7/12 windgodvocx1 □
[公告] mousebig、CrazyKill水桶
║
3. 恨文所指对象之个人资料。 ║
║ ║
║
视严重性劣文退回,水桶两个月,推文违规者,水桶三个月。 ║
║ ║
║ 推文怂恿他人泄露个人资料者,水桶一个月。 ║
║ ║
║ 以各种方式(包含签名档、名片档、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个人资料(本名、手机、ID、e-mail、通讯帐号、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马赛克部分资料、却明显可知所指对象者) ║
║ 未经同意贴出者即属违规(於推文内犯规之情形,视情况砍除该文章)。
║
15. 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多篇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
║ ║
║
违规砍文之计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两周,得以累计并给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纪录之处理方式详见条文说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推 windgodvocx1:驳回 08/25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