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水桶2个月.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HatePicket
标题[检举] 非被检举人或检举当事人 不得推文
时间Wed Mar 30 09:02:33 2011
● 7020 ! 2 3/29 帅哥. □ [检举] 谢政杰 检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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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DaGJsE4 (HatePicket) [ptt.cc] [检举] 谢政杰 检附证据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atePicket/M.1301349622.A.384.html │
│ 匿名管理编号: 1112056 (同一人号码会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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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uth5566:原文所指的谢政杰是危险心灵的主角 做好功课在检举吧03/29 09:41
mouth5566并不是被检举人,也不是检举的当事人。
2.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
(包括检举人及Hate板相关文章原作者或当事者)
(2009.01.18再修定)
或被检举人之说明则
水桶两个月,并自行来信解除。
(2008.09.03修定) (2007.07.26新增)
注:检举人匿名者,检举人不得以上开规定免水桶之责。(2009.01.18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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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2F:推 CaptivAte:done 03/31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