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ofuchen (Shao)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转录]据闻洪仲丘一案,亦有存在这样的声音
时间Sat Aug 3 01:53:40 2013
先前贴八卦版瞬间被删除(补贴之後似乎暂时存活的样子),看了嘘文的推荐,因此到这边分享文章如下,由於不熟悉PTT的操作,希望不至於因为一点小疏失而又被删除文章,
仅分享如下:
姑且不论唐湘龙在7月16日的言论是否与其7月29日的言论有所砥触,但是我赞成唐文中每
一段的论述,尤其对於:「我太懦弱了。我噤声多日。」这句,我深有同感。
我也太懦弱了!当然,我的言论不足以影响任何人或事,但是以往对於近来台湾普遍的雅
各宾党式的群众运动,我都会很迅速地做出明确的抵制言论。
这一次,我到7月29日才下定决心,抵制台湾的雅各宾党徒,而且更让我羞愧的是,我的
决心不是自发的良心和正义,而是因为别人的言论告诉我,我不可以泯灭良心良知良能,
继续噤声下去。
雅各宾主义已经是台湾社会的一大毒瘤,散播着仇恨的种子。
18世纪末,雅各宾党徒以自由和爱国之民,挑动一部份巴黎人民的情绪,渲染至巴黎的大
部份民众,行使全民公审、全民判决。
其做法分三步骤:
一、 宣读者大声宣读受刑者一干罪状(请注意,此人已绑在断头台上了);
二、 宣读者大声问台下的群众,受刑者是否有罪。群众高喊:有罪。再问,此人是不是
当杀?群众高喊:该杀(通常绑在断头台上的人也不想回应了);
三、 宣读者就回头对受刑者说:对不起啦,这是全民的意见,所以你去死吧(请注意,
所谓的全民公审/判决,绝对不是真正的全民,只是在断头台下的一群歇斯底里的民众)
。
虽然雅各宾党的领导人罗伯斯比最後也被送上断头台,在断头台下喊着砍下罗伯斯比的人
头,正是雅各宾党统制的两年间,反覆高喊着砍下反革命人头的群众(他们每次都站在断
头台下)。一个个人民只是隐藏在群众之中,享受着断头台砍下人头的血腥和快感,他们
与罗伯斯比一样有罪(当然我不认为严重到被送上断头台的程度)。平心而论,罗伯斯比
的人头只是这些人民的共业,而可笑的是,在台下的群众还没有发反省到这一点。
但是也要说句公道话,维各宾党也做出了许多重大的贡献,诸如:教育普及至农民、开放
新教、放弃海外殖民地和废除奴隶制度。但是这些短暂改革只印证了极端政治引导的改革
,永远无济於事。
以下进入台湾的实例。
宪法的存在,不只是为了制衡政府有可能会过度扩张其权力,同也也为了制衡人民过度扩
张其权力。所有的民意,都要被法律约束,就是算全国百分之一百的人民,不论有没有投
票权的人民都同意(请注意,这是近乎不可能的事),还是要被法律约束。
而自以为民意无上的群众或许可以修改宪法,但是也要经过重重困难的手续。先要说服足
够人数的民意代表(或是自己选上民意代表),然後经过高门槛的出席和同意人数,才可
以修改宪法。但是不要以为这样一来,宪法就像小姑娘一样可以任人民摆布,因为人类文
明已进入21世纪,有些原则,不论再高的民意也不能挑战,这就是「法治国」、「无罪推
定」、「罪刑法定主义」。
但是如今的台湾群众,似乎认为这三项原则必须屈服於民意。所以我到底比较担心滥权的
政府,还是滥权的人民?就学历史的我而言,我的答案是:经过了一百多年(中国政府进
入宪体辩论是从1906年开始)防止政府滥权的过程,我现在觉得滥权的群众更可怕。加上
网路的发达、台湾的狭小和媒体(特别是电视)的水准,使得群众滥权变成台湾社会现有
的三大问题(学者、立委和媒体)外,新兴的第四大问题。
以下进入洪仲丘案,先说洪仲丘入禁闭室的原因。
(行文至此,我想了大概十分钟,我是否应该不能免俗地说一句,我很同情洪家的感受或
我也理解洪家的悲愤?但是我决定不要。因为我要论述的问题,和洪家感受完全无关;我
是学历史的,更不相信「人死为大」这种说法,因为我评论的人,百分之九十九已经死了
)
事实就是洪仲丘携带照相手机和USB记忆体进了营区,这就是违反规定(请注意,纽承泽
事件发生不久),不论他再几天退伍,拿军人身份证一天,他就是军人,就要受《陆海空
军刑法》的约束。先不要臆测洪仲丘携带照相手机和记忆体入营区的动机。我只想问:难
道买一只没照相功能的手机很难吗(Pchome Shopping上面一只两千不到,下士薪水一万
多)?
我服兵役时,也因为带手机(没有照相功能,我也没带记忆体)进营区,被罚在大屯山卫
哨站旁割草6日(罚勤6日),不得下山回营,不得休假(我在割草时还发现一只被我砍成
两段的眼镜蛇,我如果被咬一口,看也是没救了)。当时有没有其他士兵也带手机,然後
没被罚?当然有!但是我犯了规,理应受罚。
为何我带没有照相功能的行动电话入营,没有被记一至两支申诫?持此论点者,是否故意
装不懂?人人皆知义务役和志愿役的处罚方法是不一样的。举例来说:酒驾者(未肇事)
,一律退伍。这仅适用志愿役,因为这会危及其退休金,可能导致数十年的青春东流。但
是如果适用在义务役,可能每天都有酒驾的阿兵哥吧(想要被直接律令退伍)!义务役怎
麽有可能会担心申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罚勤、禁假或关禁闭。
为何我没被关禁闭?使为我被捉到时一句话也没说,就说我认罪,我该罚(大声嚷嚷着,
别人也有带,为什麽只有我被罚的人,其荒谬程度,就像酒驾被抓的人说,那麽多人酒驾
没被抓,为什麽只有我一人被抓)。如果我如洪仲丘般,「撕掉体检表,再呛护士及排长
」(时报周刊1848期,7月19日报导)。我想我的六天也是在禁闭室中(甚至不止,大家
可以查一下《陆海空军刑法》第52条「公然侮辱上官」罪)。如果我的士兵这样对我这样
说,我也会想尽办法把他关进禁闭室(老实说,我甚至认为关禁闭之前要体检是一个很可
笑的事,如果体能不行就可以躲避这种处罚的话,难不成关禁闭只能关体能好的人吗?)
因为,此风不可长,长此以往,现在十一个月的役期,士兵下部队半年就是快退伍了,人
人倚老卖老,那军队还需要存在吗?
(或许有人会说,军队不需要存在,那麽几个月前,广大兴案发生时,大家嚷嚷着要打仗
,你们以为上战场的没有像洪仲丘的义务役士兵?)
再说入禁闭室後的过程。
如果详看洪仲丘的体能操练的项目,我想不少服两年兵役的人会觉得这样还好(这只是当
年入伍第一年,老兵训练新兵的基本菜单)。对於禁闭室的戒护士而言,他们才不会管你
进来是什麽样的原因,或是你还几天退伍,反正就是一视同仁(如果不一视同仁的话,又
有一堆人大喊某人有後台,所以操练比较轻松之类的),做他们工作上该做的事,照表操
课。有些戒护士要求比较低,有些要求比较高(我完全能想像热爱健身的戒护士一定要求
高)。这些戒护士的医学常识中(完全说不到知识),一定没有「横纹肌溶解」这个辞汇
,更不可能了解其中的基转;只知道预防中暑,然後中暑就是喝水。他们怎麽可能会知道
一旦并发横纹肌溶解症状,是不可以灌水的。
当然,洪仲丘求救或是做不动体能时,为何戒护士还要强迫他做下去?这一点,我想对戒
护士而言是很无奈的,因为他们每天都要面对一堆「装」成快做体能做死的士兵,要他们
清楚地分辨真伪,难度颇高。而且他们也应该会以为,大不了就中暑,休息一下就好了。
试问,在洪仲丘案之前,谁知道中暑加上肌横纹溶解的综合真的可以致死呢?
再说到洪仲丘致死原因。
「集体虐杀」这个词真的太沉重。这包含了三个概念:一、「集体」,二、「虐」,三、
「杀」(我好像在说废话)。但是这需要很仔细的分析。「集体」代表有一群人的共谋;
「虐」代表有非法律允许的处罚;「杀」代表有谋杀意图。换句话说,有一群人共谋,要
以非法律允许的处罚行为,谋杀洪仲丘。这件事的可能性难道高吗?
为了要证明「集体虐杀」所以一堆阴谋论就出现了,例如:洪仲丘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
所以被灭口。这种阴谋论不知道是头脑有问题,还是故意装不懂。杀人灭口需要如此大费
周张吗?送去医院体检,再借另一旅的禁闭室,再授意给另一旅的戒护士,把人弄死。最
好的方法,当然是在自己的连上,制造意外死亡,例如:欢送退伍,喝醉坠楼车祸之类的
。有必要让军医院,另一旅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吗?而且为何249旅的戒护士(不是542旅的
直属部下)会听542旅的某位军士官的命令,把洪仲丘操死?这要塞多少红包才可以说服
戒护士冒着被如此风险做这件事?一两个旅的贪污不法所得,有可能可以打通所有关节吗
?
或许会说:一定是249旅和542旅合谋贪污,规模太大,所以才有可能让戒护士弄死洪仲丘
。且不论数以千亿记的拉法叶案也只能请职业杀手杀害尹清枫一人,要买通另一旅的所有
戒护士和上级军士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钱。只要想想,贪污的必要条件是涉及人员越少越
好,要搞到两个旅共谋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哪一件军中弊案是可以从旅长(少将)一路连
结到中士戒护士(中士只比义务役下士洪仲丘官大一点点,实在是志愿役中最小的人物)
?
这种阴谋论,我没有完全否定其可能性,但是我评估,可能性真的很低。
在此必须要先澄清一事,「中暑」与「横纹肌溶解症状」的成因没有直接关系。洪仲丘「
中暑」的原因就是一方面夏日温度极高,另一方面大量操练,使得体温迅速上升;其「横
纹肌溶解症状」是因为过度操练和温度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有一位家人,可以在有冷气的
健身房中,自己操练过度并发「横纹肌溶解症状」)。洪仲丘的死,就是因为「中暑」并
发「横纹肌溶解症状」(其致死的病理原因,下面会有更精确的分析)。
因此,如果照表操课的话,这叫「虐」吗?当然不是!照表操课有「杀」洪仲丘的杀意吗
?当然没有。多少人被关禁闭,都安然退伍?如果洪仲丘倒下後,戒护士以为只是中暑,
所以大量灌水,而不知并发横纹肌溶解症状,因此大量灌水变成施救不当,这叫「虐/虐
杀」吗?当然不是。倒下後30分钟再叫救护车,有没有延迟救护时间?当然有。但是这也
不难想像,一群没经验的戒护士加上医官(很有可能不是医学院毕业生,就算是医学院毕
业生,也不一定知道怎麽处理中暑案件,加上他们很可能看过无数装死的士兵)完全不知
道怎麽处理,想着先看看情况,再叫救护车。难道这样就叫「集体」的共谋吗?当然不是
。
再说到施救过程。
柯文哲已经确认死因是中暑(总不成有人怀疑柯文哲收了国防部的钱吧?),他也感叹道
:人到了三总已经体温44度,谁也救不回来。三总的中暑救治中心,只见过41/42度,连
43度都没见过,怎麽去救44度?所以,不是殴打致死,也不是蓄意用灌水把洪仲丘灌死,
而是为了救他,所以灌水,没想到因为横纹肌溶解症,使得血管开始渗漏体液,而使灌入
的水份无法使身体降温,所以只好装上叶克膜,死马当活马医,输入12,000CC的血液,一
面输入,洪仲丘体内一面渗出(所以造成体内瘀血,看来似乎被殴打成伤)。但是终归无
效(这就是柯文哲所说的「毁屍」的意思,因为洪仲丘的身体中已经有太多的体液渗出,
这麽多的体液让法医不可能检验是否有其他致死原因,所以不是戒护士「毁屍」,而是三
总装上叶克膜「毁屍」)。
老实说,这就是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折磨病人,我不敢想像当时输血时,洪仲丘受了多大的
痛苦。而洪家家属做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不想让洪仲丘继续受苦,所以决定拔管,放弃急
救。但是三总也做了正确的决定!因为这种浪费医疗资源和折磨病人的方式,让他们免於
被群众指责。
指责不了三总,於是开始指责天成医院(请注意,柯文哲已经说了没有施救方面的问题)
,一句:「好像没人把这条生命当命看」。逼得天成医院出面澄清,他们做了一系列的检
查後,决定无法施救,所以建议转院。於是又开始指责,为什麽押车军士官没人和医生说
是中暑?导致无谓医检,浪费黄金抢救时间。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说,我猜想,如果说了
,天成医院还是会做检查;但是如果没说,我也一点都不惊讶,试想,如果某人说是中暑
,然後医院用中暑方法施救,最後不是中暑,所以病人死亡。请问,说出中暑两个字的人
,要负上多大责任?以现在群众的情绪,可能又是多一个被指责的受害者(臆测他收了某
人多少钱,引导医院往错误的方向施救)。
我同意害怕背责任的心态,可能延误救治洪仲丘的时间,但是台湾社会谁有勇气负责任?
(我也很懦弱地拖到今日才把文章写出来!)
以上处理完洪仲丘个人的案例。以下开始新一部份的论述。先处理关於洪仲丘死亡一事,
谁该负责任的问题
到底谁该负责任?从四方面分析:一、「政治责任」,二、「集体」,三「虐杀」,及四
、「湮灭证据」。
要负「政治责任」的人,说明白了,就是真的事不关己的5位。从小到大排起,六军团司
令、陆军总司令、参谋总长、国防部长和三军统帅中华民国总统(当然,群众对於这5位
之中,谁要负直接/间接政治责任,谁要负法律责任,一定有不同的意见)。
有趣的是,六军团司令和参谋总长似乎没有公开道歉。由陆军总司令向全国人民道歉,说
:我个人负上最大以及完全的责任(然後参谋总长的位子也飞了)。国防部长也向全国道
歉,并辞职下台。三军统帅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数次向全国人民道歉。最可笑的是,民意
调查中,认为国防部长该负责的人,比认为总统应该负责的人,居然来的少。虽然我不认
为国防部长或总统该对此事负责,但是在军令系统来看,国防部长当然比总统更应对此事
负责。
当然再怎麽道歉,人都不会复活。但是这样够不够?这三个人要不要为洪仲丘案负上法律
责任?我想绝对不要(但是要负上程度不等的间接政治责任),所以军检署没有起诉这些
人。但是军队问题积重难返,这三个人有没有政治责任?当然有!但是这绝对不是这三个
人一手造成的。而且这些问题也不可能由这三个人就可以解决(军队腐败的问题从蒋介石
在大陆时就很严重,以蒋威权之重,都束手无策,宪政体制下的军政首长,怎麽有可能在
其任内完成改革?)。
二论负「集体」责任。这要找出是哪些人共谋把洪仲丘送入禁闭室。分两层级:「旅」和
「连」(洪仲丘属於542旅部连,也就是旅长的直属旅,中间没有营长管辖,旅部连在理
论上是该旅中最精锐的部队),原则上以「依照职务妨碍自由」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
以外之惩罚」起诉,起诉对象包括正副旅长、正副连长,连级干部共六人。
现在军检署起诉最高层级是洪仲丘的直属上司542旅长沈威志,被起诉「依照职务妨碍自
由」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如果送禁闭室就是「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
外之惩罚」,那麽国军要被起诉的对象,可能会几千人吧!再说到「依照职务妨碍自由」
罪,如果他只是因为批准洪仲丘的禁闭案,再加上不理洪仲丘的求救简讯,就是「妨碍自
由」。提出如此控诉的军事检察官,不会被沈威志的委任律师在法庭上打到体无完肤吗?
542旅副旅长何江忠,他涉嫌加速体检报告出产过程。如此行为被起诉「妨碍自由」。很
公平地说,洪仲丘和旅长沈威士或副旅长何江忠之间,不大可能会有任何私人恩怨(军阶
差异太大),所以公报私仇的可能性也很低。换句话说,他是一个很有效率的执行者,可
能性格很冲动(所以说出洪仲丘不关禁闭,就你关禁闭之类的话),没有做到兼听则明(
但是看看群众的反应,他们又何尝兼听则明)呢?但是洪仲丘带照相手机和USB记忆体入
营区是实,犯错後态度不佳也似乎是实,如果为了严肃军纪,杀鸡儆猴,而有如此作为,
我也不觉得有什麽大错(千万别忘了,纽承泽事件发生不久,可能军队正在全力防止营区
相片外流,而且旅部连的军纪应该是该旅中最严整的地方)。
542旅部连连长徐信正被起诉的法条和旅长沈威志一样,也是「依照职务妨碍自由」和「
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其荒缪之处也和沈威志一样,但是唯一不同之处就是
,他必定认得洪仲丘,就可能有一些私人恩怨。但是就算有一点公报私仇的意味,就能以
「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之惩罚」起诉吗(我个人觉得「依照职务妨碍自由」是有可能
成立的)?
542旅部连副连长刘延俊可能是这一波被起诉者中,最倒楣的人。他今年6月才至该连任副
连长,马上遇到届退义务役士官携带照相手机和USB记忆体入营之事,他可能有一些新官
上任三把火的冲动,想要树立威信的欲望,所以对该连士兵说出:「如果可以关30天,我
不会只关他15天;如果可以关14天,我不会只关他7天;我会用最重最重的惩处处罚他。
」但是这种为了严肃军纪的话语,在我听来,一点也不奇怪(事实上,洪仲丘也只被关7
天)。
542旅部连士官陈以人和范佐宪,现在是千夫所指,似乎是把洪仲丘送入禁闭室的幕後黑
手,又说范佐宪买名车重车,喝花酒,又说放高利贷,投资色情行业。这些指控,其实都
只是想正当化那个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大阴谋,也就是:范佐宪如此挥霍一定有贪污,然
後被洪仲丘发现,所以要致洪於死。平心而论,军队士官素行不良(内务不整之类),这
也不是第一天的事,现在才大加攻讦,我也不知道原因为何。但是这和送洪仲丘入禁闭室
有任何关系吗(他想花大钱装阔,关谁的事)?如此没有事证就一口咬定,这样对任何人
公平吗?如果不是事实,这对范佐宪及其家属的伤害有多大呢?
三论及要负「虐杀」责任的人。就是249旅的戒护士两名。原则上以「凌虐部属致死罪」
起诉(其实更合适的法条是「上官或资深士兵藉势或藉端凌虐军人致死罪」)。
我必须说,这种事很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位服义务役,受过士官训的人身上。被告中士陈
毅勳和下士李念祖(我不知道这位下士是否为义务役士官),一位是操练洪仲丘最多者,
另一位是最後一位操练洪仲丘者。这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位友人,只要被分发到这
单位,分派到这样的工作,只要尽自己的本份照表操课,就很有可能现在被羁押。
到底「凌虐部属致死罪」是什麽?这分为三个构成要素:一、「凌虐」,二、「部属」,
三,「致死」(我好像又在废话)。这是为了防止直属长官以军令必须服从的形式,对直
属部下进行凌虐行为致死。因为军人必须服从直属长官,所以特设此条文防制此行为。
在禁闭室中照表操课,这可以构成凌虐吗?当然不可以,如果洪仲丘被殴打或是被以刑求
式灌水(而非为了救治),才可以构成凌虐,但是柯文哲已经说明不是殴打或刑求灌水。
再说「部属」洪仲丘属於542旅,这两名戒护士属249旅。因为分属不同军令系统,这两位
249旅的士官都不需要服从542旅的任何一位军士官,反之亦然。这代表洪仲丘不是这两名
戒护士的部属,此罪大概很难适用在这两名戒护士身上。如果不是上下属关系,可能是「
上官或资深士兵藉势或藉端凌虐军人致死罪」吗?中士戒护士绝对是下士的上官,这一点
无庸置疑。但是如果戒护士只是照表操课,这绝对不叫做凌虐。如果真的只是过度操练致
死,这只会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请注意,这不是《陆海空军刑法》中的法条),换
句话说,很有可能只被判两三年徒刑,甚至可以缓刑。但是这麽轻的刑度,群众似乎很难
接受。
但是这两位戒护士现在卷入这件官司,都是七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重刑(不论是「凌虐部
属致死罪」还是「上官或资深士兵藉势或藉端凌虐军人致死罪」,刑度都一样)。无财力
负担律师费用,势必举债支付,其值得同情之处,完全不亚於洪仲丘的家人。试问:洪仲
丘家人有一干免费律师团(其中还有为陈水扁打官司的顾立雄)帮忙,事後也很有可能会
得到钜额国赔;但是这两名戒护士,如果只因照表操课致人於死,被依「凌虐部属致死罪
」或「上官或资深士兵藉势或藉端凌虐军人致死罪」判刑,其刑度必定在十年以上(军人
身份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军旅生涯断送(就是家中少了一大经济支柱),加上律师费用
。到底哪个家庭比较惨,我想很难说。
最後论「湮灭证据」(请注意,这也不是《陆海空军刑法》的法条)的责任。这要找出谁
把十六台监视器,一律做成黑画面,主要是249旅的军士官。由桃园地检署负责侦办。
平心而论,十六台监视器,就在特定时刻全部变成黑画面,人为的可能性真的很高(本文
写於7月29日,但是我於7月30日早上看新闻,桃检已朝向非人为方向办理),我想最後应
该会有被判有罪的人。但是经过侦察,还原现场後,如果当时状况只是一群人看着洪仲丘
昏倒在地,然後束手无策(我猜想这样的可能性极高)。湮灭如此证据的恶性很重大吗?
现在群众的想法就是咬定有人在这80分钟对洪仲丘施虐,所以要湮灭证据。但是如果要施
虐,会选择最後的80分钟吗?应该是入禁闭室第一天(6月28日)就开始施虐,哪有人都
已经不支倒地,再决定开始施虐的道理(从6月28日至7月3日之间,录影中没有任何施虐
的行为)?
於是我开始猜测为何要湮灭证据(如果真的不是非人为因素)?老实说,这是最不容易猜
测的部份。但是我想原因应该是一群不知道怎麽办,又怕事的军人,看到洪仲丘倒死不支
的情况,只想自保卸责,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先把监视器停止再说。老实说,停止的人
也没料想到洪仲丘会不治身亡,如果他知道洪仲丘将不治身亡,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这
样做。
如果真是人为因素,我相信一定会有人为这件事负上法律责任。
以上是我对各嫌疑人的猜测,以下是我对军事检察署的论述。
军事检察署长曹金生以及其发言人的回应,确实有一些不专业和不符合政治正确的情况。
我对於他们不专业的问题不是很满意,尤其在引述法条和专业用语上,有非常多加强的空
间,但是我对於後者「不符合政治正确」的言论是赞许的。
军事检察官不是非常专业,这何尝是天大的罪过?试问,台湾哪一个单位(不论公私)真
的具备世界级的专业能力?老实说,中央研究院集结全国最高水平的研究菁英,难道人人
都有世界级的专业能力?台湾哪一家大型公司是国际级水平(我不是指其规模,很多台湾
公司的规模世界第一,我指的是人员素质)?我们还可以要求军事检察署吗?况且,仔细
聆听军检署的言论,法理说错的现象真的有限。反而被民众断章取义,扭曲解释的案例极
多。例如,曹金生说:指称所有嫌疑人涉及集体虐杀真的太沉重,对部份嫌疑人不公平;
或说:依照现有证据,只有一人涉及「集体虐杀」。有任何人可以说这两句话应该被指责
吗?难道就事论事的言论是错的,迎合群众心理的政治正确的言论是对的?
但是我对国防部、军检署、军法官无法抗拒民众压力下的作为有很多不满的。以四点来说
:
一、 国防部不敢支持嫌疑人:国防部明确表示不会协助嫌疑人进行辩护。如此国防部,
谁敢替国军卖命?被起诉的八人真的有罪吗?连一审都没有判决,又有谁会知道呢?如果
国防部说不会为一审判决有罪者协助辨护,我还可以接受;但是判决没出来,谁知道谁有
罪?当然,我也知道为什麽国防部会这样做,因为如果国防部协助八位嫌疑人辩护,民众
的反应必定会认定,虐杀洪仲丘的凶手的律师费用又是由全民买单!
二、 军检署以不当法条起诉:军检署为了迎合群众,以刑期较重之法条起诉嫌疑人,但
是这只是损人损己的做法。因为部份嫌疑人有钱请律师,而这些律师的法学素养一个个都
比我高出不知道多少倍,如果我都知道有破绽,他们也一定知道。最後搞到无罪,然後由
法官告发或军检官用另一法条起诉(这法条很有可能是群众现在无法接受的「过失致死」
之类的法条),这完全是浪费司法资源。
三、 军检署加速侦办此案:距事发之日(7月3日)至今才27日,军检署全力投入此事,
难道没有其他案件吗?洪仲丘案难道是国军最严重的案件吗?而且才27日就有侦结的迹象
,似乎是要在洪仲丘下葬之前找出真相,国家大事可以如此儿戏吗?当然,我也了解为何
军检署如此加速,因为群众认为太慢了(但可笑的是,洪家义务律师团认为侦办太快了)
!柯文哲竟然说给他30分钟就可以把禁闭室现场还原。这种不尊重其他专业的论述(柯文
哲绝对是某项专业的人士),让我十分惊讶。
四、 军法官裁定收押嫌疑人:押人只有三个原因才能成立,一、「毁证/串证」,二、「
逃亡」,三、「再犯」(有人认为重罪也可以羁押,因为重罪嫌疑人有做出上述三项的可
能性极高;但是我反对这项说法,如果重罪嫌疑人没有上述三项之虞,为何可以羁押他?
)。老实说,被押的军士官中,没有一人可以毁证(证据早被移往桃检或军检),逃亡的
机率极小,绝对不可能再犯(这一点我完全肯定)!军法官只因为有可能串证,所以裁定
羁押,而不使用其他方法防止(例如:电子脚镣),这一点我非常愤怒。
以上我大概把我的观点都整理出来,以下总结一下我的看法。
强把洪仲丘送入禁闭室之事,一定有人有错,不一定有罪;一定有人想要故意整洪仲丘,
藉着携带照相手机和USB记忆体入营区一事,狠狠修理他一下,加上洪仲丘犯後态度似乎
不佳,所以让旅部的直属长官(与洪仲丘有私人恩怨的可能性极低)下定决心送他入禁闭
室。为了送洪仲丘进禁闭室,所以有私人请托之事,但是只要没有涉及金钱或不法(金额
极轻当然也不算,例如一杯30元的饮料),这是没有罪的(但是我觉得有错)!就算修改
体检报告(洪仲丘BMI值33,现行规定似乎是BMI值26才可以关禁闭),这是伪造公文书罪
,刑度很轻;如果是视而不见(也就是明明知道不合规定还是送入禁闭室,但是没有伪/
变造体检报告),我还真不知道要用什麽罪起诉,但是我想刑度一定也很轻。
说到操练致死之事,一定有人有罪,但是这些人没的没做出很严重的错事,顶多就是太认
真的操兵了(而且还是犯错的兵)!咆哮士兵做体能,精实要求动作准确,在我看来,这
是一个好士官的职责,也是军队该有的现象,所有国家的军队都是如此(群众嘲笑国军操
练太轻,38度不出操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对一般没犯错的士兵已没有好脸色,对於
犯错的士兵怎麽可能和颜悦色?虽然洪仲丘不支倒地後,没有很专业的施救,但是这些人
没有一人有医疗专业,强加施救只会越救越糟。现在事後追究其没有进行专业施救的言论
,其荒谬程度,就像车祸现象,肇事者和围观群众看着受伤者束手无策,事後追究为何肇
事者和围观群众站在一旁不施救。
到底洪仲丘事件中,表现得最让我失望的是哪些人?军检署不专业,政府屈服民意、洪家
家人有一些情绪?都不是!群众的暴力,自以为是的正义,完全拒绝聆听对立面的论述,
种种现象让我失望到极点。群众心中都有答案,而且只有他们只接受他们心中的答案,他
们的标准答案似乎就是,军队贪污、灭口、谋杀、故布疑阵之类的大阴谋。不是朝这个方
向的侦办,就是其中有鬼,不是这样的真相,就是官官相护。
在这样猜忌中,对可能是罪不至此的嫌疑人及其家人尽情攻讦,更对说出与其对立言论者
做出人格攻击。完全不思考他们心中的答案是否为真相,或是评估可能性的高低。这就是
我国群众的水平,他们或许没有18世纪在断头台下的巴黎群众那麽噬血,但是心态可能更
阴微,因为他们自以为永远站在道德制高点,只有他们代表正义,但是他们在日常生活的
所做所为,是不是这8名嫌疑人的翻版,我无从得知。
2013年7月29日初稿,7月30日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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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88.215
1F:推 philotu:Good but too long 08/03 02:00
2F:推 ImBBCALL:八卦版瞬间XX. XDDDD 08/03 02:01
3F:推 realwjp:推此篇 写得多但是条理分明 08/03 02:21
4F:→ MaRiaNi:娱乐新闻看太多 却产生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幻觉... 08/03 02:23
5F:推 jlz:可惜的是社会上很多人已经无法平心静气的面对此事件了....... 08/03 02:23
6F:推 kawaiiUsami:你讲人家是雅各宾党徒 当然被八卦板的雅各宾党徒狂嘘 08/03 02:28
7F:推 ebi:贴在雅各宾党徒的群聚地 叫他们情何以堪 08/03 02:28
8F:→ kawaiiUsami:老实说 我觉得他们比雅各宾党徒更不入流 08/03 02:28
9F:→ MaRiaNi:基本上整篇就是对加害群体的行为从轻推论 也不需要证据? 08/03 02:29
10F:→ MaRiaNi:这个立场跟论述实在是有点薄弱 08/03 02:29
11F:→ kawaiiUsami:雅各宾党徒至少在政党方面保持中立 看他们狂嘘689 08/03 02:30
12F:→ MaRiaNi:脑袋空洞的还可以归咎於义愤吧 毕竟也赔上一条命了 08/03 02:30
13F:→ kawaiiUsami:明显偏某党 比雅各宾党徒更不入流 08/03 02:30
14F:→ realwjp:不过操练部份不太赞同 假如这样叫合理 那意味着军队可以 08/03 02:30
15F:→ realwjp:合理操死士兵 在当前环境下不应该如此 08/03 02:31
16F:→ MaRiaNi:这些被告是背负舆论压力 但还尚未有实质刑责 08/03 02:34
17F:→ MaRiaNi:就有些悲天悯人的出来喊不公正了 好客观 好理性 08/03 02:35
18F:推 realwjp:同意不能容忍异见是最糟糕的部份了 08/03 02:35
19F:→ realwjp:噤声不完全是胆怯 而是一种自保 08/03 02:35
20F:→ realwjp:推原po的勇气 也为只会对异见者做人身攻击的人感到可悲 08/03 02:36
21F:→ MaRiaNi:看唐湘龙评论这些东西都要很仔细使用自己的言辞就好笑 08/03 02:36
22F:→ MaRiaNi:姚立明针对案子的剖析好太多 08/03 02:37
23F:→ lovebbcc:你有听到人民在唱歌吗? 08/03 02:45
24F:→ kawaiiUsami:我讨厌那首歌 充满了民进党的符号 还用台语唱 08/03 02:46
25F:→ kawaiiUsami:台湾要革命了? 台湾有这麽糟糕到要革命了吗? 08/03 02:47
26F:推 lovebbcc:干麻讨厌 多点包容不要跟拿群天天只会酸689的一个样子吗 08/03 02:48
27F:→ lovebbcc:反正军旅版版标这几天的更换 从 军队派坦克 到放国际歌 08/03 02:48
28F:→ kawaiiUsami:那首歌根本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08/03 02:48
29F:→ lovebbcc:其实下一个如果是啥 没有真相总统下台 大家冲进总统府 08/03 02:49
30F:→ lovebbcc:说真的我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 只不过毕竟这一切都只式键盘 08/03 02:49
31F:→ lovebbcc:革命 到时候真的会有人去闯拒马冲进总统府吗(冷笑 08/03 02:50
32F:→ lovebbcc:昨晚就有人说到了 悲惨世界的背景是怎麽来的 就跟一堆高 08/03 02:50
33F:→ lovebbcc:喊反共排中的民进党网路游击队却拿切革瓦拉的图腾当识别 08/03 02:51
34F:→ lovebbcc:野草眉活动前高唱国际歌一样的好笑 08/03 02:52
35F:→ MaRiaNi:别被我看出你的假- 结果最假的应该就他自己 08/03 02:59
36F:→ MaRiaNi:新闻龙卷风那群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在演戏博收视 除了友骅 08/03 03:00
37F:→ MaRiaNi:唐湘龙这种自欺欺人到已经浑然不知的人实在无药可救了 08/03 03:02
38F:→ MaRiaNi:惊讶的是这样水准的家伙还能启发人... 08/03 03:04
39F:→ MaRiaNi:果然鲔鱼肚有鲔鱼肚的市场 08/03 03:05
40F:→ MaRiaNi:新闻龙卷风能靠狗血骗到头脑简单的观众 唐湘龙同样也可以 08/03 03:06
41F:→ MaRiaNi:靠矫情带起一些跟班 08/03 03:07
42F:推 LionRafale:这篇文是原po自己写的? 还是转贴? 08/03 04:53
43F:→ noonee:严格说起来 内文的推论 许多也是建立在自身经验的推论之上 08/03 05:05
44F:→ noonee:这种作法 跟乡民凭自己感觉经验 不相信军检 没太大不同 08/03 05:06
45F:推 YYOO:推 08/03 07:25
46F:推 akaihuang:乡民根本是造谣,起哄跟幻想,差多了好吧 08/03 07:28
47F:推 INIP:良心好文啊! 08/03 08:14
48F:推 ukwjason:好文 08/03 08:32
49F:→ chun3581:这件事的发生的原因就是御下不严,这种结果是自找的。 08/03 08:34
50F:推 YYOO:结果法国19世纪占领的殖民地比雅各宾党放弃的多很多 08/03 08:35
51F:推 chun3581:不过从这文才知横纹肌溶解不能喝水,长知识了 08/03 08:41
52F:推 einer:推 08/03 08:42
53F:→ doala:民粹真的很恶心,悲哀的鬼岛... 08/03 08:46
54F:→ j3307002:违法行政说可能无罪,操死人结果可能无罪都给你说就好 08/03 08:50
55F:→ IE5:当初马当选就是主流价值 发现马烂成这样 只好骂民粹 08/03 08:59
56F:→ darkbbyy:我还真想知道群众是暴力在哪里..自己心里有鬼才会把群众 08/03 08:59
57F:→ darkbbyy:妖魔化 害怕成这样.... 08/03 08:59
58F:→ roxinnccu:何必妖魔化?事实上就是这样 08/03 09:00
59F:→ roxinnccu:暴力又不止说得是『不法腕力』 08/03 09:01
60F:→ roxinnccu:我前面问一个问题,听说有人宣称军检没有把全部的故事 08/03 09:01
61F:→ roxinnccu:讲出来所以不可信,说这跟媒体爆料无关,那我就问什麽是 08/03 09:01
62F:→ roxinnccu:全部的故事?特别如果扣掉媒体爆料的话? 08/03 09:02
63F:→ roxinnccu:那个有人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有没人要尝试一下? 08/03 09:02
64F:→ darkbbyy:这位先生知道桃检不起诉灭证後 不知道会不会想上街 08/03 09:03
65F:→ darkbbyy:对阿 真相还有可能是外星人电磁波呢 反正别人不是上帝 08/03 09:04
66F:→ darkbbyy:你想怎嚜耍无赖都行 08/03 09:04
67F:推 askemm:这篇文章很理性,不过理性无益於崩溃,被嘘到XX已经算客气 08/03 09:06
68F:→ roxinnccu:桃检都不相信,你要找哪一个公正第四方呢? 08/03 09:07
69F:→ roxinnccu:真相怎样我倒是不真知道,不过一面说要民检介入等介入 08/03 09:07
70F:→ roxinnccu:完结果不满意又有意见的,我就不怎麽相信这种声音 08/03 09:08
71F:推 loveu8:从送文就违法,不管後面的解释多麽完善,起头错步步错。 08/03 09:10
72F:→ roxinnccu:违『行政』法跟凌虐那些罪名一点关系都没有 08/03 09:11
73F:→ roxinnccu:除非有办法证明他当初是以违法关禁闭为手段刻意要洪死 08/03 09:11
74F:→ roxinnccu:这证明的了吗?科 08/03 09:11
75F:推 askemm:当乡民坚持真相该是台湾霹雳火时,真相对他们早就不重要。 08/03 09:12
76F:推 BDN:原来唐湘龙是看媒体报导才知道过程的啊....靠媒体办案.... 08/03 09:12
77F:推 h1234:唯一证据影片居然要拖到一个月後才出来? 他们吃啥长大 08/03 09:17
78F:→ h1234:阿不是没有画面,现在又有了? 08/03 09:17
79F:→ j3307002:唯一证据影片居然要拖到一个月後才出来? 他们吃啥长大XD 08/03 09:20
80F:→ lampardoRio:roxinnccu 可悲689 洗洗睡了 08/03 09:23
81F:→ lampardoRio:过了20天後才去查 为何要相信逃检的起诉? 08/03 09:23
82F:推 h1234:而且我怎麽觉得你的雅各宾主义比较像是中华民国的人民? 08/03 09:24
83F:→ lampardoRio:你他X的到底有没有脑袋?第三分特侦组办江国庆 尹清风 08/03 09:24
84F:→ loveu8:为什麽宁愿违法也要送人进去,这要问那些士官罗,问我XD 08/03 09:25
85F:→ lampardoRio:台湾的第三方不公正 国民党开的还要怀疑阿? 08/03 09:25
86F:→ h1234:你的雅各宾受刑人应该是中华人民才对 08/03 09:26
87F:→ roxinnccu:(呵欠)那请问你相信谁呢? 08/03 09:26
88F:→ lampardoRio:军检不调查证据 叫人民拿出证据 我有领薪水吗 08/03 09:26
89F:→ h1234:转头对中华人民说道:抱歉是他太白目罗,带手机又不合群 08/03 09:26
90F:→ roxinnccu:还有,现在讲话流行直接问候人家有没有脑袋的吗? 08/03 09:26
91F:推 loveu8:(伸懒腰)~~ 08/03 09:27
92F:→ lampardoRio:特侦组最公正 尹清枫没有弊案 ROXINNCCU最聪明 08/03 09:27
93F:→ h1234:BMI过高操一下就有问题,一切都是he的责任 08/03 09:27
94F:→ roxinnccu:尹清枫的问题啊,请洽民主先生,跟某个消失的录音带 08/03 09:28
95F:→ roxinnccu:另外,我的问题很明确:连桃检都不信你要信谁? 08/03 09:28
96F:→ roxinnccu:张友骅吗? 08/03 09:28
97F:→ h1234:我就只问影片一个月才出来是要我相信鬼喔? 08/03 09:29
98F:→ lampardoRio:689的极致就是希望建立法西斯国家 以为自己守法房屋 08/03 09:29
99F:→ h1234:阿不是什麽画面都没有 08/03 09:29
100F:→ roxinnccu:说军检不调查证据,但又提不出来哪些跟犯罪事实有关的 08/03 09:29
101F:→ roxinnccu:该查的没查,请问这样的质疑军检力道在哪里 08/03 09:29
102F:→ lampardoRio:土地就不会被拆 服兵役不会被操死 呵呵 08/03 09:29
103F:→ roxinnccu:你相不相信是你的自由 08/03 09:29
104F:→ roxinnccu:我一年八+个月兵役都服完了的确没死在这边跟你讲话 08/03 09:30
105F:推 j3307002:特侦组最公正 尹清枫没有弊案 ROXINNCCU最聪明XD 08/03 09:30
106F:→ lampardoRio:干 有人相信曹姊姊写的报告 政大水准最高 08/03 09:30
107F:→ roxinnccu:大专集训我都赶上倒数後几批,比新训时还操 08/03 09:30
108F:推 FlashMan:一开始关禁闭过程就自我脑补得很厉害 08/03 09:30
109F:→ roxinnccu:不相信要有不相信的理由,不然跟偏见没什麽两样 08/03 09:30
110F:→ Doracacazin:大家也很想相信桃检阿 但那种低能结果...╮(﹋﹏﹌)╭ 08/03 09:31
111F:推 loveu8:平安退伍,人好、性格好。^^ 08/03 09:31
112F:→ lampardoRio:诚心希望你家房屋不会被拆 08/03 09:31
113F:→ roxinnccu:假设愿意承认偏见的话,那我也没太多意见 08/03 09:31
114F:→ roxinnccu:房屋?科科 08/03 09:31
115F:→ roxinnccu:所谓被拆的房屋啊,是因为徵收要作道路才被拆 08/03 09:31
116F:→ roxinnccu:这年头徵收听说要改市价了,我倒是想看看谁来徵收 08/03 09:31
117F:推 h1234:好汉不提当年勇,你乾脆把已知用火拿出来讲好了 08/03 09:31
118F:→ lampardoRio:说影片不见是因为线路老旧 战情官惩处了没??? 08/03 09:32
119F:→ roxinnccu:我家的房屋,打算花多少钱徵收(呵欠) 08/03 09:32
120F:→ lampardoRio:你到底是当过哪一国的兵 有没有用过监视器阿 08/03 09:32
121F:→ askemm:被拆有补偿金,有得赚又配合公益干嘛不被拆 08/03 09:32
122F:→ roxinnccu:区段徵收这种东西最好是有人敢用在都市区XD哪来的预算XD 08/03 09:32
123F:→ h1234:要不是我已知用火,你们都不知道还在哪儿呢 08/03 09:32
124F:→ loveu8:我看看,没有进重划区,很可惜XD 08/03 09:32
125F:→ roxinnccu:至於乡村农地,700/900的比例参考一下,後来还更高了 08/03 09:32
126F:推 j3307002:说影片不见是因为线路老旧 战情官惩处了没XD 08/03 09:33
127F:→ roxinnccu:嗯我想想看,我看过港区监视系统 08/03 09:33
128F:→ roxinnccu:别的不说自己部队里的若干电源倒是都记得不要插一电源上 08/03 09:33
129F:→ askemm:还在崩被拆梗,只会被当成笑点。 08/03 09:34
130F:→ roxinnccu:战情官该惩处就惩处啊,风头上他躲的过吗XD 08/03 09:34
131F:→ loveu8:唉阿,人家忘了,别这样,好说,会马上修好。 08/03 09:34
132F:→ lampardoRio:相信起诉书的内容 跟律师团战一下啦 有什麽理由相信 08/03 09:34
133F:→ askemm:崩到语无伦次也蛮可怜的。 08/03 09:34
134F:→ roxinnccu:说起来我家附近倒是有些自愿拆房子的,因为要重建 08/03 09:34
135F:→ roxinnccu:倒是不劳政府费心了 08/03 09:34
136F:→ roxinnccu:(冷笑)我并不相信起诉书讲的罪名啊 08/03 09:35
137F:→ lampardoRio:这种串完供 湮灭完证据的调查?? 08/03 09:35
138F:→ roxinnccu:我前面讲了,这种起诉法只有两字可形容:罗织 08/03 09:35
139F:→ roxinnccu:『有什麽理由相信』? 08/03 09:35
140F:→ j3307002:这种串完供 湮灭完证据的调查XD 08/03 09:36
141F:→ roxinnccu:不相信要有不相信的理由,不然很难说不是单纯偏见 08/03 09:36
142F:→ askemm:那个讲串供湮灭证据的,赶快叫爆卦勇士今晚出来挺洪姐 08/03 09:36
143F:→ roxinnccu:串供?可以问到的人不只志愿役的人,请问他们为啥要串供 08/03 09:36
144F:→ loveu8:说再多,是别人吃面我们在喊烫,人已逝世,无从发声,END。 08/03 09:36
145F:→ roxinnccu:至於所谓录影证据,针对具体犯罪事实,意义不大 08/03 09:36
146F:→ askemm:那些勇士文章应该都还在,传个MAIL给原PO应该不困难。 08/03 09:37
147F:→ roxinnccu:操练-急救失当-死人是已经确定的客观因果关系 08/03 09:37
148F:→ roxinnccu:录影证据无法减损或增加这部分的任何一点 08/03 09:37
149F:→ lampardoRio:录影证据影响不大 被告的陈述最可靠~~ 08/03 09:37
150F:→ roxinnccu:有差别的仅仅是主观犯意,录影也无法说明这点 08/03 09:37
151F:→ roxinnccu:被告有虎烂的权力,谁要你相信被告? 08/03 09:37
152F:→ j3307002:义务役上节目讲,军检军审都不采信,有个屁用 08/03 09:38
153F:→ roxinnccu:但能说明禁闭室乃至急救过程的只有被告吗?哈 08/03 09:38
154F:→ roxinnccu:上节目讲什麽啊?那个C先生算吗? 08/03 09:38
155F:→ roxinnccu:上节目讲的东西可以构成凌虐故意的证据吗? 08/03 09:38
156F:推 askemm:谁要你们找义务役啊,当然是找同样是PTT的爆卦勇士啊 08/03 09:39
157F:→ j3307002:不只啊还有被黑道恐吓的刘先生 08/03 09:39
158F:→ roxinnccu:还有,军审要采信与否等审判庭再说吧 08/03 09:39
159F:→ lampardoRio:很可悲 原来连基本的通联都没调查 的起诉书合理 08/03 09:39
160F:→ roxinnccu:到时作证要具结的,我等着看谁去具结作证又讲什麽 08/03 09:40
161F:→ askemm:上街再难,用键盘SEND个MAIL要他们挺身而出总是能力所及吧 08/03 09:40
162F:→ lampardoRio:懒得跟你辩 顾立雄律师团电暴你像跟掐蚂蚁一样 08/03 09:40
163F:→ roxinnccu:(冷笑)请问一下,你查通联是想证明什麽? 08/03 09:40
164F:→ roxinnccu:喔要跑啦,慢走不送 08/03 09:40
165F:→ roxinnccu:前面质疑我有没有脑袋或可不可悲的发言劳驾记得处理一下 08/03 09:40
166F:→ j3307002:原来连基本的通联都没调查 的起诉书合理XD 08/03 09:41
167F:→ askemm:顾立雄连阿扁都辩不动了,还电爆XD这崩溃的也蛮有趣的XD 08/03 09:41
168F:→ askemm:原来键盘乡民坚持崩溃到连键盘串联的能力都没有惹。 08/03 09:41
169F:推 ssnlee:顾立雄律师团电暴你像跟掐蚂蚁一样 <---怎电?不过就牌子 08/03 09:43
170F:→ ssnlee:大一点就想巅倒黑白,玩弄是非吗? 08/03 09:43
171F:→ j3307002:作证要具结,然後军检军审全不采信,照样没用 08/03 09:45
172F:→ roxinnccu:要具结就会杜绝很多单纯『听来的』或『臆测』之词 08/03 09:45
173F:→ roxinnccu:现在言之凿凿的各名嘴各乡民,我倒是想看看那个愿意 08/03 09:45
174F:→ roxinnccu:去具结然後把现在讲的都讲一遍的 08/03 09:46
175F:→ roxinnccu:至於采不采信者,跟犯罪事实有关的才有采信的必要 08/03 09:46
176F:→ roxinnccu:如果是传闻证据的连证据能力都可能欠缺,遑论采信 08/03 09:47
177F:推 j3307002:义务役本来所知有限,志愿役全被封口或串供当然没证据 08/03 09:47
178F:→ roxinnccu:比方说前一阵子被提起的那个录音带,就是标准传闻证据 08/03 09:47
179F:→ roxinnccu:这样的东西要采信,法官就该枪毙 08/03 09:47
180F:→ roxinnccu:同为禁闭生的描述禁闭室情况是哪来的所知有限 08/03 09:47
181F:→ askemm:因为禁闭生不了禁闭室原来还暗藏个闭锁空间,当然所知有限 08/03 09:51
182F:推 QuantumFoam:被某地嘘到XX是真理的检验标准 08/03 09:54
183F:推 Kazimir:起诉的罪名明显不太适当..要成立只能靠军事审判了 08/03 10:02
184F:→ Kazimir:可惜军中柯南倒了,不然这一次应该可以办的让群众满意 08/03 10:03
185F:推 kiwichi2:这唐写的? 有link吗? google 不到 08/03 10:12
186F:推 askemm:看第一段,应该是原PO写的吧。 08/03 10:16
187F:推 kawaiiUsami:楼楼上一定没看过唐的文章 唐的风格才不会是这样 08/03 10:17
188F:→ kawaiiUsami:还有 唐才不会去批评八卦板 我都怀疑他会不会上PTT? 08/03 10:19
189F:推 kiwichi2:喔,原来他是说看完唐的文章的感想 08/03 10:21
190F:推 alexroc:雅各宾是啥 @@ 08/03 10:35
191F:→ MrRedHair:竟然真的有人相信国防布黑画面没有问题 还是一个月後的 08/03 10:42
192F:推 AnimalFarm:你没被送上断头台算不错了,不要违抗主流民意 08/03 10:45
193F:→ bloodrose23:有乡民真相布在 国防布算老几? 08/03 10:45
194F:推 askemm:这是桃检说的啊,欢迎找八卦勇士去打爆桃检。 08/03 10:45
195F:→ bloodrose23:华神干神宅神已预约公正第四五六方 08/03 10:48
196F:推 shadomun:字字入心 08/03 10:55
197F:推 yule1224:推 我也觉得事情演变成这样,觉得有些悲痛 同意你 08/03 10:59
198F:→ yule1224:或许届护士是所有人中,最希望不要是黑画面的人 08/03 11:01
199F:推 kiwichi2:桃检算啥,只是第三方而已,後面还有一堆x方咧 08/03 11:05
200F:→ roxinnccu:人就死在这个客观因果关系下了,有没画面都不重要了 08/03 11:12
201F:→ roxinnccu:主观犯意部分,画面也不能证明什麽 08/03 11:13
202F:→ roxinnccu:况且还有人可问,并不是全部禁闭生都死光了 08/03 11:13
203F:推 purin820611:我居然把本文跟推文都看完了Orz 08/03 11:29
204F:推 delavino:推 08/03 12:00
205F:推 andersonlin:推~~~ 08/03 12:14
206F:推 Hartmann:大推,写得真好 08/03 12:36
207F:推 yaspo:推~不过游行的人永远听不懂也不想懂 08/03 12:46
208F:推 pennymarkfox:写的非常好!!! 08/03 13:01
209F:推 camuskiroro:写的好? 一整个避重就轻完全忽视军检作业中的不合理 08/03 13:29
210F:→ camuskiroro:这件是最大的问题在军检已经完全失去制约国防单位的功 08/03 13:30
211F:→ camuskiroro:能 事发两周才扣押证物 才讯问嫌疑犯 08/03 13:30
212F:→ camuskiroro:过程中种种法条引用婻的出来的偏向性 08/03 13:31
213F:→ camuskiroro:这才是引起众多怒火的地方 08/03 13:31
214F:→ camuskiroro:你都说了尊重法治 但对於违法将洪送入禁闭室的人因为 08/03 13:32
215F:→ camuskiroro:没有法律上的刑责就略过不提 08/03 13:32
216F:→ camuskiroro:对与法律将巨大的足以操死人权力赋予素质低落毫无专业 08/03 13:33
217F:→ camuskiroro:的戒护室或志愿役士兵分毫不提 08/03 13:33
218F:→ camuskiroro:对军检在侦办过程中种种瑕疵略过不提 08/03 13:34
219F:→ camuskiroro:对军中涌友直法权力者将军法视为私有权力顺生逆亡的情 08/03 13:35
220F:→ camuskiroro:况轻轻带过 08/03 13:35
221F:→ camuskiroro:却将矛头准目标在修正以上种种不合理地方的群众? 08/03 13:36
222F:→ camuskiroro:对於邀重要求改革的内容毫无认知就丢上民粹 嗜血 08/03 13:38
223F:→ camuskiroro:群众暴力的帽子 08/03 13:38
224F:→ camuskiroro:我对你这种研究历史的结论也表示十分的失望 08/03 13:39
225F:推 camuskiroro:法制生效的前提在於法律对所有适用对象的公平性 08/03 13:41
226F:→ camuskiroro:今天长官可以选择性的惩罚犯错的士兵就是军中法治失效 08/03 13:42
227F:→ camuskiroro:所造成的 戒护士依上意"按表操课" 检查单位与国防单位 08/03 13:43
228F:→ camuskiroro:存在上下关系 明知有这些情况却不出声而空谈法治 08/03 13:44
229F:→ camuskiroro:再把矛头指向希图修改这些错漏的人 08/03 13:45
230F:→ camuskiroro:你的论点还真是令人莫名奇妙 08/03 13:46
231F:推 chungrew:推camuskiroro 08/03 13:46
232F:→ MaRiaNi:蛆蛆在嘲笑花果山有多瞎 回来看这篇文跟赞赏的 根本照镜子 08/03 14:07
233F:→ MaRiaNi:好文版主不M吗 XD 08/03 14:11
234F:→ demon3612:推camuskiroro,这文章竟然能这麽受好评真是诡异... 08/03 14:47
235F:→ demon3612:首先,你说洪态度不佳,这些都是被告的一面之词, 08/03 15:05
236F:→ demon3612:军检有提出其他人证佐证吗? 其他医护人员? 士兵? 没有! 08/03 15:05
237F:→ demon3612:你还以此试图正当化军方不当惩处,真的是挺可笑的 08/03 15:06
238F:→ demon3612:再来,旅长等人就是签核了不符规定的惩处才会被起诉 08/03 15:06
239F:→ demon3612:士官携带照相手机入营应记申诫你没follow到吗? 08/03 15:06
240F:→ demon3612:还是你想扯"义务役和志愿役惩处本来就不同"这种鬼话? 08/03 15:07
241F:→ demon3612:你提的酒驾惩罚是有明文分开,通资条例可没有欸 08/03 15:07
242F:→ demon3612:最後,戒护士用力操人给他拍拍手说好认真, 08/03 15:08
243F:→ demon3612:对他们没有医护常识就轻轻放下,双重标准遮一下好吗? 08/03 15:08
244F:→ demon3612:没这个屁股就别吃这个泻药,回去把起诉书看清楚再来... 08/03 15:09
245F:→ bettyshinn:好文?!科科 (呵欠) 08/03 15:12
246F:推 sinechen:推,我也是一直想到雅各宾派 08/03 15:16
247F:→ sinechen:总共操了六天.16支摄影机,给你三个人全部看完要几个小时? 08/03 15:18
248F:→ sinechen:20天是有点慢,但我认为可以接受这速度,难道乡民认为应该 08/03 15:18
249F:→ sinechen:通通上传到youtube给大家看吗? 08/03 15:19
250F:→ roxinnccu:....讲那麽多根本就是不同层次的东西...... 08/03 15:42
251F:→ roxinnccu:什麽ooxx不提的,请问跟本案犯罪事实关连在哪? 08/03 15:43
252F:→ roxinnccu:这些东西都提了,就可以按照乡民想要的罪名判下去嘛? 08/03 15:43
253F:→ roxinnccu:没有医护常识这在後续检讨国军操人专业上面是个问题 08/03 15:44
254F:→ roxinnccu:但在本案刑事责任检验上,那顶多就说他过失致死 08/03 15:44
255F:→ roxinnccu:这一点有谁否认?难道欠缺专业就是故意凌虐? 08/03 15:44
256F:→ roxinnccu:希望修改这些错漏?报派一堆根本跟事实斗不起来的刑责就 08/03 15:46
257F:→ roxinnccu:是修改错漏?笑话~ 08/03 15:46
258F:→ roxinnccu:不相信这个不相信那个,光是我不相信这样就可以定法律责 08/03 15:46
259F:→ roxinnccu:任喔? 08/03 15:46
260F:→ roxinnccu:无法就法论法又硬要谈法的话,当然被针对也是很刚好而已 08/03 15:47
261F:→ roxinnccu:这麽多意见我就等着有几个愿意上法院具结去作证,然後 08/03 15:47
262F:→ roxinnccu:在证据法则检验下还能起码有证据能力的 08/03 15:48
263F:→ roxinnccu:具结就有伪证问题,证据能力检验的话那个录音带首先就会 08/03 15:48
264F:→ roxinnccu:被排除掉,哼哼 08/03 15:48
265F:→ roxinnccu:要求改革的人如果检验到个案上是不能就法论法的话,那 08/03 15:50
266F:→ roxinnccu:请问提出的改革方案又有几分参考性可言? 08/03 15:50
267F:推 yenyen0403:好文 08/03 16:31
268F:→ caine22:根本废文 08/03 19:17
269F:→ wonderlands:废....还讨论到智慧型手机 铺雌~~~!! 08/04 02:23
270F:推 kiwichi2:不可能了解其中的"基转"->机转 08/04 09:39
271F:→ RX110:核心逻辑有问题 END 08/04 21:31
272F:推 songsi:这篇文章让我见识到政黑板可悲的双重标准 08/05 19:06
273F:→ songsi:记然不齿八卦乡民无证据乱吠,竟然还会推这篇文章中肯? 08/05 19:07
274F:→ songsi:"请问...证据在哪?" 这句话,可以打多少人的脸? 08/05 19:08
275F:→ p90ep90e:推测太多,有利一方推定也太多 END 08/07 17:55
276F:推 hctttaipei:songsi不如先指出哪里不合理? 08/07 18:56
277F:→ lamabclamabc:废文 03/30 20:21
278F:推 panzerleader:推 05/16 22:04
279F:推 AlbertSpeer: 好文 09/27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