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imalFarm (庞泰洛)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讨论] 圆仔是本省熊还是外省熊
时间Thu Aug 15 21:17:20 2013
我必须纠正这个错误。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第3、4款:
「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也就是说,
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中国民国国民,
只是在台湾地区没有户籍而已。
所以,不适用国籍法。
因为是在台湾出生,
圆仔可以直接适用户籍法第6条前段规定:
「在国内出生十二岁以下之国民,应为出生登记。」
因此,圆仔可以在台湾办出生登记,是没有问题的,他属於台湾地区人民。
倒是他的爸妈,团团跟圆圆。
当初并非依亲居留,
应该是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第4、5项的规定:
「内政部得基於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专案许可大陆地区
人民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申请居留之类别及数额,得予限制;其类别及数额,
由内政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经依前二项规定许可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者,居留期间无限制;长期居留符合下
列规定者,得申请在台湾地区定居:
一、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连续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二、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
三、提出丧失原籍证明。
四、符合国家利益。」
团团跟圆圆2008年12月来台,
已经住了将近6年,每年被关在笼子365天(闰年多1天)没有问题,
品行端正,应该没有对其他动物犯罪,
对於国家利益也很有帮助。
但他们到底想不想要丧失原籍(四川省雅安县)?
因为我不谙猫熊语,台湾可能也无人知晓。
建议台北市立动物园敦请 @itt 以其言行来判断是否丧失原籍之意思。
才能视情况发给他们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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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动物一律平等,
但是有些动物比其他的更为平等。
─《动物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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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8.16.229
1F:→ EvoLancer:其实猫熊不是人 非民法之自然人 没有国籍问题 08/15 21:18
2F:推 blabla777:这篇超有才!! 08/15 21:18
3F:推 Iser1ohn:……这篇提醒我们,如果陆客来台湾生产 08/15 21:19
4F:→ Iser1ohn:小孩就会直接变成台湾人!? 08/15 21:19
5F:→ weirdgrape:要很可爱才行喔 08/15 21:20
6F:推 HellBlazer:哈哈。。大赞 原po 思路清晰 有理有据,, 08/15 21:20
7F:推 alexroc:it's a fucking panda. 08/15 21:23
8F:→ noonee:中华民国 不是中国民国 08/15 21:24
9F:→ noonee:这一系列文章都可以上新闻的 XD 08/15 21:25
10F:推 killer2k:最近认真个什麽啊XD 08/15 21:29
11F:推 Fengyeh:你想挑战连5拉5吗? XD 08/15 21:35
12F:→ delavino:最近认真个什麽啊XD 08/15 21:42
13F:推 siliver:品行端正,应该没有对其他动物犯罪XD 08/15 21:46
14F:推 ChangWufei:这系列真的超欢乐 XDDDDD 08/15 21:47
15F:→ sonatafm2:办出生证明跟国籍没有关系, 他就只是个证明. 08/15 21:48
16F:→ sonatafm2: 登记 08/15 21:49
17F:推 makoto888:熊猫品行端正,没有对其他动物犯罪wwww 08/15 21:53
18F:推 delavino:大家都忘了猫熊其实是杂食动物(多是动物屍体) 08/15 21:58
19F:→ delavino:所以是否触犯了刑法247条呢? 08/15 21:59
20F:→ aclock:中国民国到底是哪个国家的用语呢?? 08/15 22:08
21F:推 valepiy:超欢乐的XD 08/15 22:09
22F:→ sinechen:我还生性乐观积极向上咧 08/15 23:25
23F:→ apaapa:猫熊爱竹 显然是翩翩君子 08/16 00:18
24F:→ cheng399:应该没有丧失原籍 完了 外省熊确定!!! (用力盖 08/16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