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MENKING (乱世狂刀)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讨论] 有人不知道网路教唆他人自杀是重罪?
时间Tue Feb 3 10:20:22 2026
→ plus203ft: 今年没打下来你要不要自杀
我不知道这些帐号是不是跳板ip,但是很明显的触犯法律了
根据《刑法》第 275 条(加工自杀罪),相关法律规范如下:
犯罪行为:教唆(提议或怂恿)或帮助(提供工具、方法或场所)他人使之自杀,或受其嘱
托、得其承诺而杀之者。
刑事责任:可处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刑法第 275 条规定。
不要认为在网路上说什麽都没关系,有些罪责不用别人去告,检调就会主动侦办
哪怕是民进党的民代也一堆被法办,不要认为自己躲在网路後面就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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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178.104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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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4mp6: 我还以为你在说阿北咧 111.248.10.171 02/03 10:21
2F:嘘 ketter: 快去告 保证你告不成 笑死 114.44.58.222 02/03 10:23
3F:嘘 YOLULIN1985: 等侦办再说114.27.87.73 02/03 10:23
正在举报
※ 编辑: KINMENKING (42.77.178.104 台湾), 02/03/2026 10:24:26
4F:嘘 asn789451: 对喔 告诉老师罚站10分钟 噗1.161.1.52 02/03 10:25
慌了喔
5F:推 ru04hj4: 这叫教唆喔126.35.252.119 02/03 10:26
不然勒?
6F:嘘 linsiegfried: 蓝白仔都这麽玻璃心吗笑死人啦42.79.3.241 02/03 10:27
犯法还敢嘲讽别人(笑)
7F:→ onekoni: 快报案 不要嘴炮101.12.152.245 02/03 10:27
※ 编辑: KINMENKING (42.77.178.104 台湾), 02/03/2026 10:28:08
8F:→ linsiegfried: 他问你要不要而已你自己不能作主喔 42.79.3.241 02/03 10:28
9F:→ linsiegfried: ?42.79.3.241 02/03 10:28
法规都给你们看了,敢叫别人自杀,真是愚蠢
10F:→ linsiegfried: 好啦玻璃蓝白仔快回家找妈妈哭哭喔42.79.3.241 02/03 10:29
※ 编辑: KINMENKING (42.77.178.104 台湾), 02/03/2026 10:29:01
11F:推 linsiegfried: 啊我犯了教唆蓝白仔回家找妈妈哭哭42.79.3.241 02/03 10:29
12F:→ linsiegfried: 的罪42.79.3.241 02/03 10:29
蓝白关我屁事
※ 编辑: KINMENKING (42.77.178.104 台湾), 02/03/2026 10:33:08
13F:推 ru04hj4: 你回答不要不就好了 126.35.252.119 02/03 10:39
你们的法律知识....
14F:→ xiue: 吃药好吗 1.164.241.67 02/03 10:41
下次记得教她要用这招(笑)
15F:→ Sniqow: 很难成立这是成因吧 49.216.188.182 02/03 11:18
文章下面说的很容易成立罪行
※ 编辑: KINMENKING (42.77.178.104 台湾), 02/03/2026 12: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