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wk (Victor)
看板Hiking
标题Re: 有没有人知道登山界的"文山事件"?
时间Sat Nov 8 09:16:17 2008
※ 引述《IgnoreSwing (舫穗)》之铭言:
: 【2007-08-29/联合晚报/7版/社会】
: 文山温泉94年4月间发生落石,造成1死2重、8轻伤的意外
: ,经邀请地质专家现勘,经由内政部决议暂时封闭迄今。
: 伤亡家属提出国家赔偿诉讼,经花莲地方法院判决,太管处
: 应赔新台币1011万余元,一名主管官员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刑。
: → ctcfb:这个判决... = = 11/08 07:56
http://www.apfnews.net/modules/newschina/print.php?storyid=4040
文山温泉落石伤亡案太管处官员被判刑 2007-06-12 21:54:14
【记者田德财/台北12日电】2005年4月间发生的太鲁阁国家公园文山温泉
间发生落石,造成游客一人死亡八人轻重伤案,民事部份判赔确定後,刑事
部分,花莲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当时的太管处工务课黄清波,被依业务过失
致死罪判刑十月,缓刑三年,同时应在二年内,向执行检察官指定之公益、
方自治团体或,提供一百廿小时的义劳务。
民事国赔求偿的包括死者林国安的父亲林佶、母亲张玉兰、儿子林政谊、太
太谢蕙如;另伤者杨敏子、弟弟谢昌达、女儿谢欣育及堂妹之女阮琬匀共八
人。
林国安家属请求国家赔偿共一千五百多万元,法院应赔林国安家属五百卅九
万余元;另受伤的杨敏子等四人求偿一千一百万余元,法院判决应赔四百七
十一万余元,两家合计应赔偿一千一十万二千余元,二审判决後太管处没有
上诉告确定。
本案今年一月花莲地检署检察官吴宇青在起诉时,具体求刑二年,起诉书洋
洋洋洒洒数千言,而花莲地方法院法官郑光婷审理时,检察官及黄波波启用
「认罪协商」制度,黄清波对检察官的起诉,没有再抗辩,虽然本案仍可上
诉,但由於认罪协商诉讼,上诉的很少,所以本案确定的可能性极高。
检察官在起诉时曾痛批黄清波在具有高度的预见可能性发生落石的情况下,
仍然选择对游客的生命身体安全采取冷漠而不关心的态度,而事故後亦未曾
认错,如果这样代表着我国某些公务员的心态,而有阻碍於游憩观光事业的
发展及现进国家的表徵,甚至有害於人民的生命身体安全的维护的话,因此
,求刑二年以示惩儆,及期许另一种国家 公务员风貌的展现。
检察官指出,在文山温泉及步道存在如上所述的可能危机时,表面上所谓的
观光游憩价值,及可能的轻松工作利益,已明显地危及人民的生命身体安全
利益。
检察官认定黄清波系具有地质学专业知识之人,曾担任太管处工务建设课课
长,掌有太管处区域内各项工程之规划事项、测量设计事项、水土保持工程
事项及自然灾害之治理工程事项之职责。
潢清波自九十年一月起,担任太管处绿水管理站主任,掌有管理站区域内游
憩服务、宣导解说及安全维护管理事项、各项公共设施之维护管理事项等职
责,因此,对於太管处及绿水管理站内设施之设计规划及安全维护之业务。
文山温泉及步道为太管处绿水管理站管辖,黄清波时任工务建设课课长时,
委托案外人建筑师规划设计文山温泉改善工程,修建完成後亦为时任站主任
之监督之范围。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3.173.115
1F:→ WINDHEAD:这判刑是否有助增进实质性的安全呢 11/08 13:26
2F:→ hyu0407:有吧…太危险的地方全都封起来。 11/08 16:00
3F:→ hyu0407:超安全~ 11/08 16:00
4F:推 dansy:最好能签生死状 不然到最後每座山都封起来....囧 11/08 20:54
5F:推 Diffen:不是有切结书这种东西吗? XD 11/08 22:29
6F:推 mysv:泡温泉 签生死状... 11/12 17:09
7F:→ hyu0407:这样好像要打擂了。 11/12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