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dacris (路达克里斯)
看板Hip-Hop
标题前文一直在他人文章里强调试听=盗版=非法的圣人请进来
时间Mon Sep 3 19:15:02 2007
依着作权法…
第3条:「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
五、
重制: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影、摄影、笔录或其他方法直接、间接、永久或暂
时之重复制作。於剧本、音乐着作或其他类似着作演出或播送时予以录音或录影;或依建
筑设计图或建筑模型建造建筑物者,亦属之。... ...
十、
公开传输:指以有线电、无线电之网路或其他通讯方法,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提供或
传达着作内容,包括使公众得於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上述方法接收着作内容。
...」
第22条:「着作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专有重制其着作之权利。
表演人专有以录音、录影或摄影重制其表演之权利。
前二项规定,於专为网路合法中继性传输,或合法使用着作,属技术操作过程中必要之过
渡性、附带性而不具独立经济意义之暂时性重制,不适用之。但电脑程式着作,不在此限
。
前项网路合法中继性传输之暂时性重制情形,包括网路浏览、快速存取或其他为达成传输
功能之电脑或机械本身技术上所不可避免之现象。」
第26-1条:「着作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专有公开传输其着作之权利。
表演人就其经重制於录音着作之表演,专有公开传输之权利。」
所以,未经着作人、表演人同意(授权),
up-load、
down-load音乐的行为 (即,有人未获
同意而将音乐传输至某个web site,其他人在知情的状况下,再从这个web site(通常是
免费的…)将音乐
传输且存录至自己的设备内(如,电脑、MP3 player…),以供播放、再
现),原则上,已侵害了着作人、表演人专有的「重制权」、「公开传输权」,而有相关
的民、刑事责任…
注意 是
up load &
down load 试听并未违法
刑事上
第91条:「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下略)」
第91条它指的是
重制可见以上写的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第92条:「擅自以
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传输、公开展示、改
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
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第92条指的是有
公开展示行为的人 试听者不在此限
民事上…
权利人可依第84、88条,请求侵权人排除侵害、损害赔偿…
3. 当然,主张第22条第3、4项的「暂时性重制」,或第44至66条的「合理使用」,可以
阻却违法…
尤其,使用人只是参访(surf)主伺服器设於国外的「平台」(web site),未存录於自己的
设备(hard disc、MP3…),最有争议,也最让权利人头大…
以下Q&A撷取自法律问答
Q:如果只供网友单纯 试听没提供下载 最多叛什麽罪呢?
A:最多应该是判:着作权法第3-10
Q:那如果 试听的音乐不是自己上传到空间的而也是从网路上取得的呢?
A:无罪.建议您的朋友别贴直接下载网址,贴他的(点进去在按下载网址),这样较好拿证据!
Q:从网路上取得的音乐也是犯 重制罪吗?
A:不算是,(不具独立经济意义之暂时性重制,不适用之。但电脑程式着作,不在此限。)
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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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装圣人闹版 我就陪你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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