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wei (bonwei)
看板Hsinchu
标题Re: [情报] 石版路你到底懂不懂?
时间Sun Jul 27 08:33:41 2008
新闻来源 :新竹市政府
详细新闻内容
全球热爱生命奖章得主陈全鸿,坐轮椅环岛,不过诸多无障碍设
施中新竹市护城河的石板路最让他痛心,不但颠簸难行,部份路宽
也不足,新竹市政府工务处陈炳煌处长表示,将召开说明会後刨除
石板路面,并重铺彩色柏油路,至於旧有的石板则选定十七公里海
岸适当地点铺设。
新竹市护城河两旁的信义路、胜利路石板路段,从89年铺设以来就
争议不断,特别是雨天,民众屡次向工务处反映,跌倒、摔车或是
妇女高跟鞋卡住等诸多抱怨,但碍於使用年限受限,以及部份团体
反对拆除,延宕至今,如今使用年限已届,市府可做最适当处理。
不过林政则市长看到媒体报导,有轮椅族行经石板路时,颠到尿失
禁感到相当难过和不忍,希望争议至此为止,回归专业及民众行路
安全考量,指示工务处陈处长重新检讨後铺上彩色柏油路面。
至於拆除後的石板,林市长希望物尽其用铺在十七公里海岸处,让
民众能自在步行。 陈处长表示,路面刨除重铺彩色柏油路面将花费
四、五百万元,施工前会向当地里民说明,完工後可考量是否在夜
间或特定时段成为行人徒步区,让民众悠闲的参加当地举办的各项
艺文活动,不受颠簸之苦,也让亲水公园真正让民众亲近。
完工後,林市长并希望邀请残障团体实地体验
「沟通、路平、灯亮」的市府施政基本目标
刊登截止日:2008/08/14
干得好! 市区道路是越来越幸福罗! Y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8.65.171
1F:嘘 dajoe:懂不懂阿 骑楼没净空前 谈石版路都是白谈.. 07/27 08:37
※ 编辑: bonwei 来自: 219.68.65.171 (07/27 08:46)
民国九十一年二月七日府行法字第0910010527
第一条 本标准依新竹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实施都市计画内,下列各款之建筑基地,应设置骑楼或无遮檐人行道。
但都市计画
说明书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一 面临都市计画道路宽度在七公尺以上之商业区及公共设施用地。
二 面临都市计画道路宽度在十五公尺以上之住宅区及工业区。
第三条 路线商业区转角基地侧边邻接住宅区或工业区,且计画道路宽度未满十五
公尺者,除面临该道路商业区正面应配合留设骑楼或无遮檐人行道外,基
地侧面得免留设楼或无遮檐人行道。
第四条 骑楼或无遮檐人行道其留设宽度,自建筑线至建筑物外墙面,按计画道路
宽度依下列规定设置:
一 建筑基地面临七公尺以上至未满十五公尺计画道路者为三?六公尺。
二 建筑基地面临十五公尺以上计画道路者为四公尺。
第五条 骑楼地面应与人行道齐平,如无人行道,则应高於道路边界处十公分至二
十公分,表面应舖装平整,不得装置任何台阶或阻碍物并应向道路境界线
作四十分之一泻坡度
骑楼地面设有私沟时,应筑建为暗渠,并与公共设施排水沟连接。
路面之高程,不得超越法定骑楼之高程。
第六条 骑楼柱正面应自建筑线退後三十公分。但骑楼之净宽不得小於二?五公尺
;骑楼之净高自路肩起不得小於三公尺。
第七条 本标准施行前,既成骑楼不符本标准规定,有碍市容观瞻或公众通行者,
经通盘检讨後,应分期整建或改善,对其已有设施应依新竹市办理公共工
程改良物拆迁补偿自治条例规定办理补偿。但违章之骑楼不在此限。
第八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 编辑: bonwei 来自: 219.68.65.171 (07/27 08:52)
2F:推 bubki:还是开放让新竹市民公投 07/27 10:56
3F:→ bonwei:↑钱你出,我觉得OK,钱要新竹市出我就抗缴税金 07/27 10:58
4F:推 chihcheng:楼上说到要做到阿~ 07/2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