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zha (for what?)
看板Huge
标题[分享] 迫害了一百头猪-胡歌手稿
时间Fri Dec 15 23:39:45 2006
06/12/13/南都周刊
车祸意外发生後,吾每餐均以猪蹄为主食。
至今三月有余,若以四个猪蹄为一头猪计,
那麽在下迫害的猪公数量当不下百头。
其原因乃坊间广泛流传的偏方,食猪蹄於疤痕之癒合有百益,
因其中原含有大量胶原质,如此吃法不到半月便感腻味,
寻思着与其满大街觅口味之标新,还不如亲自烹制以立异。
第一步是猪蹄的选购,在香港任何一家"欢迎你"超市都能买到贴着新鲜标签的猪肉。
宣传画上有一头可爱的猪小弟向你挥手致意。
第一眼看到那小弟这般可爱便不忍心吃它,不过转念想来,
如此招待顾客食其同伴及出卖朋友的不义之徒,
我便打着"清猪圈,平猪粪"的名号掏钱了。
猪蹄分为两种:肥的是猪手,八块港币一斤;瘦的是猪脚,八块港币一只。
我一般会买猪脚,猪手太肥,担心自己将来会有残杀"同伴"之嫌。
接下来便是厨房里的艺术了。
一般买回来的猪脚都是已经经过去毛的处理,但我还是会再把那些漏网之毛一一剔除。
最早是用手拔,可那猪毛又细又滑,甚为辛苦。
着急了就用牙啃,效果出奇得好,但亲吻猪脚的概率太高,很快放弃了。
之後在朋友的建议下去某化妆品买了一把拔眉毛用的镊子,用起来相当顺手。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外国人吃肉的习惯,他们屠宰牲口一般都是用电击,
为的是保存血水不让营养流失,
可以理解他们吃着带腥的肉换来的是自己身上浓浓的体味。
由此也可以猜测他们体毛胜於亚洲人的原因,
当然,这只是我在闷得慌的时候一厢情愿的猜测和自嘲,
为的是掩饰我在切姜片和葱段时由於刀法不济而造成的对手指的伤害。
忍着刀伤的疼痛,我将猪蹄放入清水中用大火煮至沸腾,再改用小火慢炖。
这里面还是颇有讲究的。
光锅里放的配料就有数十种之多,如花椒、香菇、木耳、冬笋、红枣、枸杞、莲藕等。
而小火慢炖的学问就更大——时间长短,加水的时机和多少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味道
和“猪蹄的形状”。通常猪蹄的烹制也就在奇形怪状中结束了。
如若碰巧走运蹄形依旧,那麽最後还要放入各种调味佐料。
大多数情况我自己做的猪蹄都不会比买来的好吃,但还是会吃,
不论怎样至少是达到了“立异”的目的,而更重要的是吃猪蹄之根本在於疗伤。
难以下咽的猪蹄吃多了也开始反思,其实烧菜和疗伤一样,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
不可盲目维新,也不可肆意改革,而究其根本是要保持平和的心态。
老子曰:“治大国,如烹小鲜。”对我而言,治疤痕,如烹猪蹄,
必须经过一个小火慢炖的阶段,须遵从医嘱,耐心等待。
所谓疤痕不癒,猪蹄不断,漫漫长路,嫋嫋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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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真的超好笑的XDDDDDDDD(打滚)
"我一般会买猪脚,猪手太肥,担心自己将来会有残杀"同伴"之嫌。"
这句真是笑翻 ~( ̄▽ ̄)~(_△_)~( ̄▽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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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foocoki:歌真的很宝..看的我一直笑 XDD 12/16 05:25
7F:推 chunyin:这篇真妙,看得时候一直让我想到袁弘的网志,都好宝!!!~ 12/16 12:45
8F:推 elytseerf:他怎麽什麽都会啊XD 我最喜欢第一段 :D 12/16 13:55
9F:推 ettoearth:猪蹄吃腻了其实可以换吃鸡脚...也富有胶质喔XD 12/16 17:45
10F:推 quietcat:好想煮给歌吃啊~~~ <==作梦XD 12/18 15:53
11F:推 abinlibra:文笔真好~~~ 12/27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