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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HwangYih
标题网游小说 - 落日 (上)
时间Sun Dec 19 07:24:07 2004
※作者不详,四处被转贴
第一章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座破败的城门边。所谓城门,只剩下断壁残垣了。斑斑驳
驳的石灰松松的附着在残破的砖块上,摇摇欲坠。我不关心这里是叫市还是叫镇
。据我看,这里只是一段废墟、一段旧城门的屍体。
不过废墟也有废墟的价值。任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都可以沿着倾斜的断坡轻
轻松松地走上去,站在上面眺望远方。假如它是一座完好的城门,没有相当的武
力和装备是无法站在它的顶端的。
我正是醉心於这样的废墟。刚才一通狂扫,我自已都记不清PK掉了多少人。跟每
天一样,今天的计划肯定已经超额完成了。我随便瞟了一眼已经看不出是多少位
的钱数,又飞快地算了算收获的武器护具大概能卖多少钱,然後信步走到城门边
。
每次我大规模地PK以後都会找一处空旷无人的地方独自静静地呆一会儿,看一眼
落日再下线。
落日,是这个游戏的名字。
天气:阴。背景的天空显一片暗红色的灰调,给人一种郁结不开的感觉。每次我
等待落日的时候,天空都是这种灰蒙蒙的颜色,太阳像个青白的吊死鬼一样挂在
那里,衬得天地一片愁云惨淡。
我决不相信在我手下冤死或不冤死的亡魂会聚集成强大的怨念阴魂不散地跟着我
。他们现在都应该在各个复活点挣扎着复活。当然其中的一些也许会选择离开。
这是他们的自由。游戏就是游戏,输不起的话尽管不来好了。我见多了,每天都
有大批人黯然离去,每天也有大批人蜂拥着进来。
在这里我的名字叫菲菲鲁。很可爱很卡通的小姑娘的名字。可现在这样美丽的三
个字却被染成一片血红,触目惊心地悬在那个一脸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头顶上。
在游戏中,我是人见人怕的职业PKer。
当我百无聊赖悻悻地走下城墙时遇见了他。他的名字叫灯火阑珊,从衣着上看不
出他的身份。也就是说,他的级别相当低。我只能辨认出一些高级别的角色,因
为那才是我下手的目标。
城门边两个勉强够得上当我目标的剑客正在捉对厮杀--应该叫捉对PK。我不知
道事情的起因,也不关心。在这个以男性玩家为主的游戏中,PK不需要理由。
两位剑客显然都已杀红了眼,否则,有经验的Pker是不会在有低级玩家在场的情
况下还继续同级PK。原因很简单,有一些新手就像食腐动物,专等高手PK得两败
俱伤之後捡屍体上的东西。
我静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同样站在一边观战的灯火阑珊。作为我的目标他还远
远不够格,可是待会儿只要他胆敢翻捡屍体,那他就破格升级了。我恨那些全身
散发着腐味的家伙。
同每次一样,一位剑客倒地宣告了这次PK的结束。活下来的那个先是狂补了一通
血,又急忙跑上去在屍体上搜刮一阵。等他忙完,站起来向着观战的我和灯火阑
珊摇头晃脑地炫耀了一番。看得出他的精神因PK胜利而极度亢奋,就像一只刚刚
吸过血的吸血鬼。
我心中冷笑着,正想离开,那吸血鬼突然对我叫了句:「hi,美女!小妞!……
」後面的话里中和着轻慢和猥亵。这只猪!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扬起手中的雨
切。刷刷几声之後,脚边伏下了一具屍体。我弯下腰,从容地在他身上翻捡着,
收获还算可以。只是我的心情极其不快,不是因为刚才那句脏话,在此地混久了
再脏的话也不能扰乱我的心情。对付它们只要拿刀当扫帚一样扫开就行。我在意
的是旁边的目光。灯火阑珊的目光。
我烦燥起来。我只是在清扫垃圾,顺便拿我应得的报酬。可是旁边那两道目光却
搅得我平添出一种罪恶感。就像要急於甩开那两道目光一样,我迅速做完手中的
事,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不想频道中却跳出这样一句话--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
停下脚步,他正朝着我追过来。我沉着脸回了一句--
〔菲菲鲁〕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片刻,他回答了--
〔灯火阑珊〕一言不合就PK有意思吗?你们这样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有种!我登时血往上涌,举起雨切就朝他头上劈下去。他连哼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就那样直倒下去,耳机里传来「扑」的一声闷响。我的气还没消,恨不得在他
的屍体上再挥上两刀,王八蛋,吃撑了。呆了一呆,趁着他的屍体还没有消失,
我飞快地敲出一行字--
〔菲菲鲁〕送你两个字:离开。这是为你好。
***
直到下线,我一直在心中不住地暗骂。TNND,居然碰上这号鸟人。这里是什麽地
方,是落日,是游戏!我们上这儿干吗来了?还不就是享受幻觉、满足慾望!在
这里,你可以做江洋大盗,猖狂大笑;也可以做一代大侠,秋风扫落叶一般杀得
坏人屁滚尿流;在这里,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力量。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地放
纵自己,可以阴险狡诈狭隘无情;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可以世人皆醉我独
醒。游戏里的每个人都是在追寻幻觉;或者说,是在集体嗑迷幻药,你他妈边嗑
药边疾呼你他妈神经病!有什麽可清高的?现实中清高的人不都过着寡淡如水的
日子,小隐隐於野大隐隐於市去了吗?你清高你上这儿干吗来了?
推开转椅站起身伸个懒腰晃晃脖子,踱到柜台边要了杯水。老板急忙抓住我耳语
了几句,又小心地向着深处的角落指了指。我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看看老板的脸
,请求的面具後面是一派不容拒绝的威严。
那人还在。大约一个月前,他来我们网吧买了张包月上网卡,然後就在这儿住下
了,一个月里没出过网吧的门。饿了就叫网管--也就是我了--给他泡碗方便
面,渴了要支矿泉水,开始一段时间几天几夜没下过机,我几乎以为他的屁股焊
在椅子上了。後来困得实在撑不住了,就在旁边的长凳上打个盹,起来一揉眼睛
接着再玩。一个月,没洗过澡没刷过牙没梳过头没换过衣裳。在这样酷热的暑假
里,网吧中再强劲的空调也不能保证每个人不出汗。现在他还坐在屏幕前面,头
发被油垢糊在一起乱七八糟地支楞着,身上散发着一阵阵刺鼻的汗馊味儿,死鱼
一样半张着的嘴里像喷射毒液一样不断吐着臭气。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人人屏息
侧目,他却浑然不觉,就像佛教所称的那样,坐在那里的不过是一堆臭肉,他的
精神早就鸿飞冥冥了。
我曾受老板指使,委婉地提醒他回家休息休息,他一边喷着毒气一边说,又不少
你网费。我只得掩鼻离开。最近一两天,那股臭气实在太过浓烈,以至於他身边
总留出五六张空位。这下老板扛不住了,逼我把他给请出去。
我深吸一口气,然後屏住呼吸走了过去。右手下意识地向上提了提,彷佛在摸一
把看不见的刀。
「朋友,你不累啊?回家歇一天吧。」我说着警惕地盯着他的嘴。
谢天谢地他没理我。
我小心地用一个手指头捅捅他:「我说,麻烦你回家洗洗再来好不好?」
「干什麽?又不少你网费!」
「你是不少了,可就因为你在,别人都不敢来了!」
他一怒之下站了起来,可是没站稳,摇摇晃晃的。几天没下机他站不稳。
老板眼看要出事忙赶了过来,好言劝道:「也回去看看吧,免得家里人担心。下
回来我给你多加五天的网时总可以了吧?」我趁机拽住他的衣袖往门外拖。
他一脸怒气地瞪着我,眼角边挂着两粒硕大的眼屎。我也寸步不让地和他对视。
过了一会,他疲惫地眨了眨眼睛,在我的推拉之下,就像吸过毒一样,一脸朦胧
,步履不稳地走了出去。
网吧外面,是沤热却新鲜的空气,马路上灰尘弥漫,人声嘈杂;回到网吧,迎面
一阵陈腐的冷气,「网管,泡碗面!」「网管,来瓶鲜橙多!」「网管,耳机没
声音!」「网管,烟灰缸倒一下!」「网管……」叫唤声掺在沉腐的空气中,此
起彼伏。他们从口袋中搜出一点肮脏的零钱,看也不看就扔在鼠标旁,神情紧张
而又木然地盯着显示器。我则像卑微的店小二一样端面送水跑前跑後,心中直纳
闷,他们明明没有数钱,可为什麽给的却分文不多呢?一排排电脑後面,是一张
张年轻的、专注的、亢奋的、麻木的、痴呆的脸。一时间我忽然只想把这儿所有
的人都轰出去,通通给我滚,你们这群殭屍!
你们他妈的是在玩游戏还是在被游戏玩?
这句话突然从脑海中冒出来,吓了我一跳。说这种的话的人,应该不会也长着眼
前这样一种形容憔悴神态怪异的脸吧。灯火阑珊,一个被我PK掉的人,可我居然
还记得他的名字。
看来是我多余。网络、游戏、角色扮演,你可以扮英雄可以扮野兽可以扮美女可
以扮情圣,而灯火阑珊似乎就在扮演着苏格拉底,在雅典的广场上演说着谁也听
不懂的智慧,等待他的死刑。
而我居然愚蠢到去充当那个行刑人。
第二章
我漫无目的地闲逛了几天,居然在险恶谷的山口又看到了灯火阑珊。他一见我掉
头就往谷里逃,我拔腿就追。一路上只看见他不住地补体力,心里直好笑。论体
力他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最後他认命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定定地站着等我走过去
。
〔菲菲鲁〕苏格拉底先生,怎麽不逃了?
〔灯火阑珊〕你又想杀我一次?
〔菲菲鲁〕你当我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灯火阑珊〕有一点。我还是第一次被MM杀。^ ^
他在後面打出的那个^ ^让我很喜欢。已经很长时间没人对我做这样的笑脸了。
〔菲菲鲁〕是你先拿话呛我的。
〔灯火阑珊〕那是因为我第一次看见MM杀人,太吃惊了。
〔菲菲鲁〕你被杀过很多次吗?
〔灯火阑珊〕是啊,都记不得有多少次了。
〔菲菲鲁〕都是因为问了那句话?
〔灯火阑珊〕不全是。被杀过很多次之後才开始这样问的。然後每问一次就被杀
一次。^ ^
我乐坏了。
〔菲菲鲁〕被杀了那麽多次还要玩?
〔灯火阑珊〕那天被你杀了以後看见你叫我离开,想走来着,可是又不甘心,你
让走就走啊?
〔菲菲鲁〕不走想报仇吗?
〔灯火阑珊〕我不是你的对手啊。而且要报仇的话也报不过来了,杀过我的人数
都数不清。不过从没见过你这麽厉害的女杀手,你的装备武器我都不认识,看不
出你是多少级。^ ^
〔菲菲鲁〕我纯武,162级。你练的是什麽?多少级?
〔灯火阑珊〕我是裁缝,才45级。
裁缝就是专门给人做衣服的人,也包括做铠甲。我对技师法师魔族一类的职业通
通没兴趣。打从一开始我就只想做个纯粹的武士。
〔菲菲鲁〕要不要我带你?
〔灯火阑珊〕太好了,3Q。没想到你是个好人,好人也PK? 〔菲菲鲁〕^ ^
看到自己打出的那个^^,我不禁吃了一惊。我怎麽也……?
真是没想到,很久以前那种打怪练级的日子又回来了。其实我也被人杀过很多次
,也交过不少朋友,跟别人组队去远征,下过龙宫,探过紫霞洞。现在的初级玩
家正在经历着的一切,我都经历过。後来,大家都散了。我的很多朋友就像跟绝
大多数玩家一样,踌躇满志地进来,黯然神伤地离去。我不想一一回忆那些片断
。与其说我是成功者,不如说我是幸存者。我幸存下来,成了接近封顶级别的寂
寞高手。
跟灯火阑珊在一起的时间很快乐。我带着他直闯一些对他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
遇到厉害的怪物时只让他打第一下,其余就交给我。有我带着,他升得很快,开
始时大约十分钟升一级,後来就基本保持在三十分钟左右一级的水平。装备方面
更是全面丰收,打出来的不算,所有觊觎我们打出的东西的玩家都被我杀掉了,
我也毫不客气地搜走他们身上的东西,这叫恶有恶报。这一天我们一起打了将四
个多小时,分手时他问我能不能把我添为好友,我说再说吧。
***
下线後我下班,坐车来到另一家规模很大的网吧。一进门,长着一对眯缝眼的老
板就冲我点头直笑,态度比我自己的老板要好得多。我大模大样地对他说:「方
天画戟,一千二,不还价。」
「点点吧。」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交到我手里。
我点过钱,两人找了两台挨在一起的机子坐下来,分别登录,很快就在游戏中接
上了头。我的菲菲鲁把一支方天画戟交给他。
收过货,老板又追着说:「上次说的村正和彩虹,有人急着要呢。还有人要一套
龙骨战袍,一卷无字天书。」 「急什麽?你以为那麽容易啊?等着吧。」
不到十分钟,我揣着钱走出了网吧。没错儿,这是我的第二职业,专卖游戏道具
。干这个挣的钱比我当网管挣的多多了。不过当网管也有好处,可以长时间泡在
网吧里面。这家网吧是本市一个很大的游戏道具买卖场所。老板以网吧本身作信
誉担保,做起了中介。买卖双方在这里发布信息,由老板牵线,约定价钱,然後
买家直接钱交老板,卖家拿到钱後当场在游戏中把物品交给老板,再由老板交给
买家。这样买卖双方互不见面,巧妙地避免了欺诈和纠纷。
我从不在自己的店里透露这些,甚至没人知道我在游戏中的身份。而且我并不是
只玩落日这一个游戏。只不过落日是我最大的卖点。
拿了钱自然要庆祝一番。我照旧拐到附近的麦当劳。平时我吃喝都在网吧里,跟
所有那些面对显示器发痴发呆的玩家一样,方便面加矿泉水,想补充营养时就外
加一根火腿肠。只有在拿到钱的日子,我才去麦当劳打打牙祭。说实话这洋垃圾
的味道实在不咋地,可是我也想不出吃什麽才好。我能想出的大餐也就麦当劳了
。反正吃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填饱以後再去上机打游戏。我到底在干什麽?是
为生活而游戏还是为游戏而生活?早就糊涂了。
还有比我更糊涂的。有人居然会拿着现实的货币去买一件虚无的兵器或战袍,在
外人看来实在荒唐透顶,但我可以理解。这就像是普通人花钱买票看一场虚幻的
电影,听一卷无可捉摸的磁带。无非是想买一点更加多层面的精神。
我也说不出网游有多大妙处,别看名目繁多光怪录离,真正进去之後就会发现,
其实都差不多。每天不过是打怪练功升级、买更高级的装备、摆摊卖掉旧装备,
然後再去打更高级的怪物,再升级,再换装,周而复始。等升到一定级数,有了
一点力量,因为不爽某些人的某些做法,就开始PK;渐渐地那种让人望风而逃的
感觉上了瘾,朋友越来越少,杀人越来越多,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越来越沉默
。在游戏中能够坚持下来的凤毛麟角,落败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伤害黯然出局。
要说也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在对我来说网游是在替我挣钱而不是花钱。只是
而那些掏出沉甸甸的现钞买游戏装备的玩家,知不知道自己正在朝着一条什麽样
的路在走?
***
今晚我当班,有风声说派出所要来查网吧。游戏是不能认真玩了,可我仍旧忍不
住登录进去。没有给自己定下明确的指标,也不想在乱哄哄的人群或怪物中挤来
挤去,我绕了很远的路来到一座危机四伏的荒山。这山有个很长很拗口的外文名
字,而我给它取名叫狼居胥峰。
这里绝少有人来。正因为如此才成为我的最爱。从技术角度分析,这游戏的美工
非常出色。这座山的山脚下浓荫蔽日,山顶上却寸草不生,赤裸的岩石呈一种铁
锈红色,把天空也映射出一片红光。在正午时间,太阳是白色的,又小又远,像
一颗只毫无感情的冷冰冰的眼睛,到日暮时分,太阳突然变得又大又红,彷佛抗
拒时间的流逝一般,挣扎着立在地平线上,把最後的光和热洒向大地,里面装满
无言的慈悲。我坐在山顶看着一天中最後的太阳,天地间彷佛只剩下一个我,独
自面对着血色落日。
我只是一个小网吧的小网管,成天遭人呼来喝去,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另一片地
里,我孤独地坐在绝岭之巅,与太阳分享着独在高处的寂寞、苍凉与壮烈。
就是这样的境界,我说不清是福是祸,是喜是悲;可我知道,很多人花费大量时
间与心血,砸掉大把大把的银子,也许就只想如我一般体验一回。
***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频道上突然跳出一行字:菲菲鲁,你好。
我吃惊地站起来。居然是灯火阑珊。除我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过此地了。
他在离我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停住了,而我也意识到了尴尬。我身上没穿铠甲,
空手赤脚,身上只有一套分成两截的紧身内衣。夸张的女性胴体玲珑毕现地展示
在他面前。虽然屏幕上只是一个故作潇洒的3D造型,可我仍能感觉到他的脸涨红
了。
在狼居胥峰顶,我向来都会收起铠甲手套战靴以及兵器。也许是因为这些装备太
过厚重,也许是因为它们上面沾染了太多的血,也许只是因为我变态,只想在天
地之间放荡地坦露一下完美无缺的身体。一时间我犹豫着是否该先穿上衣服,而
在下一瞬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是我的自由。
好在他很快就稳住了心神,走到我身边,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灯火阑珊〕我一直在找你,到处都找不到。你提到过这地方两次,我就想过来
试试看。
〔菲菲鲁〕又想我带你练级?
〔灯火阑珊〕想是想,不过不是为了这个。那天分手後突然想起来,你叫我苏格
拉底先生,为什麽?
〔菲菲鲁〕你说呢?问那种说哲学不哲学说白痴不白痴的问题,明摆着伸着脖子
等着给人砍,不是苏格拉底麽?
〔灯火阑珊〕哈哈,我发现你很聪明。真想不到Pker中间还有这麽冰雪聪明的MM
。^ ^
〔菲菲鲁〕这是表扬还是挖苦?
〔灯火阑珊〕是事实。^ ^
我沉默了片刻,换了个话题。
〔菲菲鲁〕来这里一趟不容易吧?
〔灯火阑珊〕这已经是第四趟了。前三趟都壮烈了。这次也以为上不来了呢。要
不是那天你带我连升了那麽多级,又打出了这套装备,肯定上不来。当然我自己
又练了几天。我把东西全卖了,口袋里全部装满了苹果和西瓜,走到现在只剩下
4只苹果了。
在游戏里,水果是用来补血的。想到在那麽大的口袋栏里全部装满水果,我心中
涌起一阵感动。
〔菲菲鲁〕不错啊!能够看一眼狼居胥峰的落日,就多算死几次也值啊。
〔灯火阑珊〕狼居胥峰?又是你自己起的名字?
〔菲菲鲁〕第一次来的时候突然间就想到了这个名字。我见多了,在网上杀来杀
去,最後也只落得个「赢得仓皇北顾。」
〔灯火阑珊〕PFPF!你总是让我吃惊。可是你还在PK。
〔菲菲鲁〕所谓回头无岸啊。PK已经成了我在网上的生存方式了,喜欢也好,厌
恶也好,都只有继续PK下去。
〔灯火阑珊〕菲菲鲁这名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看着卡通片的小女孩,可一出口却
是满嘴的深沉哲理。
我不知如何回答。鲁菲菲是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很乖巧很害羞的女孩子,我跟她
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可是很多年过去了,她的名字却一直留在我心里。也许这就
所谓的朦胧初恋。
一阵异样的喧闹,我惊觉民警来了,老板正大呼小叫地让我过去招呼。上网的客
人们一个个不情愿地放下鼠标,掏出身份证放在桌上,我也连忙向灯火阑珊说有
急事要退出,然後把身上所有的血瓶都掏给他。临走时他再次要求加我为好友,
以便可以随时找到我。我稍稍迟疑了一会,最终答应了。
第三章
「放心吧不会的,我们家向来手续齐全,依法经营。」老板和我两个前呼後拥地
围着片警,不住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因为有所准备,总算还顺利,满大厅中只
有两个女孩没带身份证,而她们俩一看就不是坏人,而且已经成年。片警也没过
份为难。
「总之以後规矩点儿。」
「是是是。我们一直很规矩的。」
片警转头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压低声音问:「还规矩呢,你怎麽还在这儿?
」掉过头去对老板说:「你们自己在门口写着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却弄来个未
成年人当网管,好大胆子!」
老板忙赔笑脸:「只差几个月了。其实他在我这儿反倒好了,不然没上学,跑到
社会上瞎混,还不知道会出什麽事呢。」
我强压着满心的不痛快,像小鸡琢米一样频频点头。我没满十八岁怎麽了?我退
了学又怎麽了?我国的民法通则上说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
,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里暗骂着,嘴上却一字不吭。跟他们说也没用。无知者无畏。你要一争辩
反过来他们叫得比你还响。别说跑到网吧上网的小孩子多,像我这种自身不满十
八岁的网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较起真来,尴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爱读书,却不爱上学。具体地说,我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考,考的净是一些我不
屑一顾的东西。高二时因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宁,只好退学。不
过也好,我在电脑城打了几天工,转头来这里做了网管。
打发走了片警,老板用脚尖踢着柜台下面一只纸盒对我说:「你什麽时候去换哪
?这次买回的三十张网卡才几天就坏了十六张,还有这些鼠标,你是不是买了水
货?」
我满不在乎地说:「这屋里的机子哪台不是水货?不是水货的你买得起吗?买的
时候要便宜,用的时候要稳定,哪有这种好事!」
「那就这样让它一直坏?」
「我明天去换还不行?」
***
回到游戏中,发现灯火阑珊已经呼了我好几遍了。我懒懒地应了一声,告诉他我
的位置。我在中心广场上摆了个摊,把在现实中卖不出人民币的装备拿到这里换
落日币。这个世界里的囤积居奇通货膨胀已经到了神话般的境界,不过也正因为
此,才显得特别刺激。摆好摊我就起身去给客人端茶倒水。一个客人暴跳如雷地
大叫什麽破网吧,机子怎麽突然熄了,一检查差点气死,他把接线开关给踢关掉
了。
回到显示器前,灯火阑珊已经到了,正围着我的小摊乱转,并不住对我喊话,我
连忙答应。一看我摆的摊,东西早被抢购一空。
〔菲菲鲁〕下山的时候血瓶够用吗?
〔灯火阑珊〕一个都没用,我全留着呢。下山还补什麽血,给怪物一碰一下就飞
回城了。
〔菲菲鲁〕你可真会搭死亡便车啊!那经验值怎麽办?
〔灯火阑珊〕反正我再练也升不上去,不如有效利用。一起再去吧。^ ^
〔菲菲鲁〕不怕再死?
〔灯火阑珊〕有你在死不了。
〔菲菲鲁〕你说这话有点儿像吃软饭的哦。
〔灯火阑珊〕有什麽关系?游戏里男女平等,GG可以受保护,MM也可以杀人。
我一乐。
〔菲菲鲁〕还是先带你去练级吧。哪天我不在了你也好自己去。
〔灯火阑珊〕你不在了我还上那儿干嘛?
我哑了。这事有点悬。跟菲菲鲁有点不一样,我不是女的。总的说来,游戏中的
女性角色比较受照顾,所以有一些男人就专扮成MM骗人,借此占点好处,当然也
不排除他们本身有些变态。一些代入感强、喜欢投入的小男生深受其害。网游中
专称为人妖。可我不认为自己是人妖。我从未用菲菲鲁的女性身份去欺骗别人,
占男玩家的便宜,我只是PK他们。
当初决定角色的时候我选择了这个一脸无邪的女孩,为她起名菲菲鲁。那时的我
就像那位最终爱上自己作品的艺术家,满怀梦想和爱心,对她精雕细刻。我细心
地呵护着她,为她高兴,也为她伤心,同她一起经历了游戏最初的无助的彷徨,
看着她一步一步由弱小变得强大。在我心中菲菲鲁本应该成为一个纯洁的,美丽
的,善良的,勇敢的,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可是我错了
。用游戏用语来说,我想玩的是育成类游戏。可惜网游不属於此类。网游是最典
型的角色扮演类,在游戏的後来会发现你扮演的其实一直就是自己。菲菲鲁没有
变成我的梦中情人,却变成了我自己,一个在天使面具隐藏下的阴暗的我。
***
我执意不肯和灯火阑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着他继续他的练功之旅。在游戏
中,不练级或PK的话,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後能聊出什麽结果,谁
都清楚。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样不行,别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鲁却还
是执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鲁似乎已经不再受我控制了。
这次的练级却不如上次那麽愉快。帮他练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击败这种程度的
怪物已经不能再给我增加任何经验值,我纯粹是学雷锋。而灯火阑珊对自己升级
竟然还不如我热心,他毫无进取心,只想当个散淡闲人。现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
着练级。正当两人的关系渐渐陷入微妙的时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只丑陋的妖
怪,它身上竟掉出多达十只的天使之羽来。灯火阑珊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欢呼道
原来这种东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兴奋地对我说,只要凑足999只天使之羽,
加上若干金线和珍珠,就能够编成一件极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级别不够
还做不出来,不过他保证说等到收齐999只天使之羽的时候,他一定就够级别了
。
我也不由得动了心。对顶级玩家来说,搜寻极品装备比PK还要令人兴奋。混了这
麽久,我也只是在游戏主页上看到过一张霓裳羽衣的图片,游戏中却从来没见过
。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起来如此麻烦。这衣服穿上之後魅力声望加得最多,魅力一
多就会减少被怪物攻击的次数。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样,追求的只是最强的攻防
。顶着红名的Pker还要它个魅力干什麽?虽说如此,我还是当即决定帮他收集齐
999只天使之羽。
这件意外的任务挽救了我们的练功之旅。灯火阑珊为了达到能够制做霓裳羽衣的
级别,一反常态地刻苦用功。我们把这种怪物出没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
上,不由分说就打。羽毛收集的进度非常缓慢,首先不是每只这种怪物身上都会
掉出羽毛,其次一只两只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况且我
们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打,灯火阑珊还得升级。
当灯火阑珊不在的时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场上去收购天使之羽。这个办法比
什麽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级装备多,一出手有的是钱。大约在三周之後,我问
灯火阑珊他的级数够了没有,他说级是刚刚够了,可是羽毛还差很多。我得意地
告诉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凑齐了,然後我把买来的三百多只羽毛一起交给他。灯
火阑珊呆立良久,半晌没出声,最後对我说,明天晚上八点半,在狼居胥峰顶,
一定要等他。说完就下了线。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继续装傻扮愣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
胥会发生什麽事情,我却还不知道。
第四章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
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
器後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麽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
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的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要
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後再死缠硬磨地设
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麽要告诉他我也在H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後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
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後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
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让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
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网络上也应该有真实。
我见过一个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着她的GG一起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
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撒了500万块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
塞;婚後他们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住下来,然後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
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
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来。後来她又跑到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
,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後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
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真的自杀了。
***
八点半,我准时来到了狼居胥峰顶。今天有雾,也许待会儿会下雨。我没有像往
常一样御下装备坐下来。我全副武装地站在峰顶等他。
十几分钟後,灯火阑珊气喘吁吁地跑来了,边跑边大叫sorry,他说他从五点就
开始往这儿赶,一路上被怪物飞回去了两次,又特别怕遇到Pker,不是怕被杀,
而是怕死了以後被人抢走身上的东西……我一言不发地听着他滔滔不绝。
他停了一会儿,面对着我,有些紧张地再度开口:
〔灯火阑珊〕霓裳羽衣我做好了,一次成功。以前做件普通的衣服都要试过好几
遍,没想到这次却这麽顺利。
〔灯火阑珊〕这大概是因为天使之羽是我们两人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起找来的吧,
所有的考验都已经通过了,所以老天没有再为难我。
〔灯火阑珊〕你看,很漂亮吧,虽然跟我想的有点不太一样,不过我觉得这个样
子更好。
说着他把霓裳羽衣拿出来放到我面前。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了。
〔菲菲鲁〕不要随便把东西拿出来给人看,更不要把武器装备借给别人试。
〔灯火阑珊〕你说什麽呀?
〔菲菲鲁〕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因为另一个好朋友说想借他的妖刀村正试一下,
他借了。结果那人一拿到刀就下线跑了,然後就老躲着不出来。为了买那把村正
花掉了我朋友几乎所有的钱。他走了,再也不来玩了。
〔灯火阑珊〕真无耻,还有这种人。祝他不得好死。
〔菲菲鲁〕如你所愿。我约了几个朋友到处找那个骗子,一找到就杀他,杀得他
最後只好自杀,刀也抢回来了。可是被骗的那个朋友还是不肯再回来。
〔灯火阑珊〕换了我也不会再回来的。
沉默。雨开始下。风中和着细微的雨声。
〔灯火阑珊〕不说扫兴的事了。我是不会随便拿东西给别人看的,我也没有别的
朋友。而且现在就算你真的抢了也没关系,这件霓裳羽衣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
不然我为什麽做它?
〔菲菲鲁〕我不要。
〔灯火阑珊〕?????
〔菲菲鲁〕我不是女的。
〔灯火阑珊〕什麽?
〔菲菲鲁〕我也是男的。我没想骗你,要是你还是觉得我骗了你,那麽抱歉。
说完我转身就走,把灯火阑珊一个人扔在山顶上,慢慢地消化我刚才的话。
***
我仍旧每天上线打游戏,只是没有再去狼居胥峰。也曾想过我不该再来,可我还
不是那麽多愁善感的人,我也没做什麽必须要一死以谢天下的坏事。
大约两周之後我开始接到灯火阑珊给我的留言,说他每晚八点到十点都在狼居胥
峰顶等我,我不去他就天天等。开始我没理他,可是这样的留言每天都会收到一
条,到了第五天,我终於顶不住了,起程赶往山上,一路上我不住地问自己是不
是出了什麽毛病。
到了山顶,他果然在那儿。
〔灯火阑珊〕Hi!
〔菲菲鲁〕你一直都呆在这里没下去?
〔灯火阑珊〕对。
〔菲菲鲁〕想干嘛?
〔灯火阑珊〕没什麽,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衣服是件女装,我用不上,还是想送
给你。
〔菲菲鲁〕我说过了我不要。我也不想跟你结婚。我是男的。
〔灯火阑珊〕笑~~~我早就断了结婚的念头了。可是这件霓裳羽衣只有菲菲鲁能
穿,我想送给她,她总还是个女生吧?
〔菲菲鲁〕这里面的女生不止我一个吧,多少人哭着喊着想要一件羽衣呢。
〔灯火阑珊〕我已经怕了,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菲菲鲁〕都怕了还非要送给我?
〔灯火阑珊〕你是男是女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菲菲鲁是个女生。
〔菲菲鲁〕我在乎!
〔灯火阑珊〕你至少穿上给我看一看好吗?我只想看一眼你穿上以後是什麽效果
。
〔菲菲鲁〕都说了我也是男的,你不觉得恶心?我是不会穿的,别再给我留言了
。
说完我转身就走,心里直後悔得要死,想不到他是这麽一个黏黏乎乎不清不楚的
人。
身後呼的一圈白光闪过,接着从白光的中间一颗小星星拖着长长的光尾腾空而起
。灯火阑珊下线了,地上躺着那件五彩斑斓的霓裳羽衣。
***
我把那件价值连城的衣服卖了,不是在游戏里,而是实实在在地卖给了网吧老板
,卖了两千六百块钱。就这样我还嫌卖少了。这样不世而出的极品服装,再加一
千我也不算黑。
心情不爽,极度不爽。那天从下山以後就就跟丢了魂似的。也不知是什麽鬼使神
差,我竟然跑去把那衣服捡了起来,捡起来後也没放到银行的储藏柜里,而是一
路背着它。一件衣服占了我好大的口袋空间,害得我有好几件打出来的宝物捡起
来却没地方放,只好扔在地上便宜别人。我背了一路却从没想过要穿在身上试一
试。我做不到。
自从捡了那件宝贝衣服,我的心里就空荡荡的。照说我本该是多了点什麽而不是
少了点什麽。要不就是这衣服是件不祥之物。
最後我决定卖掉它。不就是件霓裳羽衣吗?跟我手中的宝刀雨切、身上的赤龙宝
甲有什麽两样?游戏道具而已。况且也不是我骗来的,送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怎
麽用谁也管不着,就连做它的人也管不着。而且我相信我再也不会遇见灯火阑珊
了。
这样对谁都好。这麽大了居然还分不清游戏和现实。我可不是那种精神上的软骨
病患者,活该陪着他哼哼叽叽地发梦话。
而且我相信我问心无愧。我有什麽可愧的?
第五章
再次坐在狼居胥的顶峰,已经不知是多久以後的事情了。在路上我没有斩瓜切菜
一样消灭拦路的大妖小怪,而是逃命般一路飞奔上了山。又是日暮时分,天空没
有白天那麽明亮耀眼,却异常温暖。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什麽也不干,柔和的背
景音乐中不时传来一声鸟鸣虫唱。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包容,即使满身心的
疲惫仍旧无法消除,却能触摸到一种宁静和安慰,就像倦鸟归巢的感觉。我果然
还是属於这里。
猛然间「砰」的一声枪响硬闯了进来,从我身上升起一行血红的数字。那红色的
数字注释着我所损失掉的血量。我起身回头,发现岩石背後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
人,黑压压的一片。我并不认识他们,我认识的只有枪口、剑锋、矛尖……无一
例外全部指向我。显然这是有预谋的仇杀。我被偷袭了。
「小妹妹,在等谁啊?」
「想怎麽个死法?GG一定让你爽到死!」 ……
像我这样的杀手被人设计偷袭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这麽大一群算不上高手的喽罗
怎麽能够爬上这座令无数高手胆寒心裂的狼居胥峰顶。我一动不动,一边冷静地
等待下文,一边用鼠标调用着这群乌合之众的资料。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有帮派的
。果然,他们全都来自一个叫「红名之狼」的帮派。人如其名,他们每个人头顶
上的名字都是红色的。这是个清一色的杀手帮派。
我不记得跟这个什麽「红名之狼」结下过什麽梁子。不过也说不定,我杀人的时
候根本不看他是哪帮哪派的。
又是「砰」的一声枪响,又一行血红的数字从我身体里冒了出来。我再也忍耐不
住,往人群中直冲过去。反正已经无路可退,周围全都是敌人,朝哪个方向突围
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
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
攻势。
无论我怎麽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
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
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
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
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而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
前赴後继着,踏着同伴的屍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
速度消失掉,为後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屍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
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
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麽久的杀
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
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
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
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於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
掉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拚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
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後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法方式就可
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
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
,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麽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
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於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就是
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我一时间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鲁〕对不起,我还不出。我把它卖掉了。
〔灯火阑珊〕果然是你卖的!卑鄙小人!
〔菲菲鲁〕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说完我把身上的赤龙宝甲一件件御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着没有动,可
他身边那群小喽罗在几秒钟之後就再也抑制不住他们喷火的慾望,向着地上的价
值过亿的宝物一拥而上,这些宝物是多少顶极高手倾其所有梦寐以求的终级装备
!混乱中分不清是谁在我已经失去保护、命悬一线的身体上猛地一击。最後一行
红色的数字带着我身体中最後的血从头顶升起,同时我的身体扑向大地。
一阵尖利的呼哮声划过,空中落下密如雨丝的牛毛细针。那些刚才还要哄抢着宝
物、践踏着我的身体的小喽罗顿时死了一地。针雨是灯火阑珊引发的。原来这就
是裁缝的必杀绝招。我一直以为裁缝只是给别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屍体,有点不知所措似的转了个圈,然後点开我的口袋栏。里面没有
任何一件称得上宝物的东西,口袋里面装得满满的是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
***
我记起来了。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疯似的收集来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过从前
的路,从打死的怪物身上一只一只慢慢积攒起来的。就在几天前,游戏主页上发
布活动公告,GM(game master)将以每只五万的价格收购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
游戏运营商就爱出这种小花招,不时用高价收购一些平常价值很低的小道具,增
加游戏的趣味,也顺便丰富一下一些低等级玩家的口袋。这使得这些原本无人问
津的小小羽毛一时间身价暴涨,淘羽者也蜂拥而至。我顿时大急,这一下本来就
不算多的羽毛变得更难收集了。
於是在收购日前,我整天都在每个城市的市场上转。我用比GM收购价还要高的价
格,每只五万五从别人手里收购。因为数量太大,我的钱很快就用光了,然後我
就卖以前收集来的装备,到最後,我卖掉了在游戏中有「武林至尊」之称的宝刀
雨切。
今天,当收集完最後一根羽毛之後,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麽
,我并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九百九十九只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实了许多。
***
灯火阑珊还站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他周围的小喽罗却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
想,在频道上打出一句话:拿走吧,正愁不知怎麽送给你呢。
他仍旧一动不动,就像突然掉了线一样。但我知道他还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
的一样,把东西扔在地上然後下线,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做任何
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算是我还给你的。说完我起身,离开电脑台,走到网
吧外,面对外面明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面对满街的人来人往,点燃一支烟
。
***
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鲁的屍体。灯火阑珊走了,也带走了那些
羽毛。菲菲鲁躺在地上,血似乎还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渗透,原本珠玉般晶莹
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我看了一眼最後的落日,记住那如血般的颜色,然後退出
,回到系统菜单。
从菜单中跳出来的菲菲鲁还在微笑地看着我,不时向我歪歪脑袋招招手,等待我
再次带着她进行游戏之旅。没有了一身坚硬的装备,她显得那麽娇俏可爱,美美
的一个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着迷,让我骄傲,也
让我无可奈何,身不由已。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杀人,把菲菲鲁这个美丽的
名字染成红色。顶着红名的是她,在背後挥刀却是我。
够了。对菲菲鲁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经历过梦想,经历过奋斗,经历过迷失,
经历过痛苦,经历过幻灭……这样的结局也许未必不算是功德圆满。
我把鼠标指向删除键,轻轻地点了下去。
删除人物,玩家称之为自杀。游戏中虽然杀戮遍地,但是一个游戏角色是不可能
被别的玩家真正消灭掉的。能够杀死它的,只有它的主人。
系统一遍又一遍让我确认着,不住地警告我说删除人物的後果就是将这个人物的
一切资料全部抹掉,这个人物将永远从游戏世界里消失。系统在尽它最大的努力
挽救菲菲鲁的生命。
「现在开始倒数,倒数过程中按任何一键就可以取消删除。五、四、三、二、一
,删除!」
一瞬间,菲菲鲁的身影从屏幕上消失了。我最後记住的,仍是她那张无邪的笑脸
。
泪水滑过我的脸颊。对不起菲菲鲁,我的一场游戏是你的一生。
第六章
「最近有什麽新货?上次说的彩虹弓和龙骨战袍弄到了没有?」
「你当我是军火贩子?我不玩了,什麽都没有了!」
「开什麽玩笑?那你的刀呢?还有衣服?」
「全部送了人。」
「你疯了?」--听声音我觉得他才是疯了。
「……你真的不玩了?」
「还要说几遍?不玩了就是不玩了!」
「那你那个ID还要不要?有164级了吧?我出三千块,看在哥们儿一场让给我吧
。」
「没了。我自杀了。」
「啊~~~?」
电话那头垂头丧气的一声长叹弄得我哭笑不得。
三千块啊!菲菲鲁的身价竟然值这麽多。我自己一个月的工钱才一千二呢,居然
比我还高。如果她还在的话……突然间我意识到那天菲菲鲁的自杀完全是出於她
自己的意愿,与我无关。她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抵抗这三千块的诱惑。并不因为我
有多麽缺钱,从游戏中得到极品道具然後转手卖出,这本身就能给人一种极高的
满足。
挂了电话我却浑身发起痒来。如果菲菲鲁还在,我肯定不顾一切就上去了。好在
她已经没了。再一次我确信她是自己求死的。想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痛,就像让
一个无辜的人背负了我的罪过一样。
无聊地晃了几分钟以後我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落日论坛。置顶的一篇文章立刻吸
引了我的视线。
***
【这样的落日,我只能离开】 作者:lods
我玩落日已经有大半年了。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游戏中选择它,是因为落日独有一
股浩荡之气深深地吸引我。我们都是凡人,幸而可以借游戏圆一个英雄的梦。但
是现在的落日,已经彻底变了色。我不说大家也知道,自从PK组织红名之狼出现
之後,一切都变了。
游戏中当然少不了PK,但任何一款游戏都不会鼓励无原则的PK,很多游戏都对杀
过人的红名玩家有惩罚措施。落日也一样,比如红名玩家不能够从商店买东西,
死後经验值比别人掉得多。可是所有这些在红名之狼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他们
以PK为荣,甚至以PK为生。他们进游戏就是在寻求PK。红名之狼的大多数成员级
别并不高,他们靠的是成群结队的围攻。凡不是红名之狼的成员都是他们PK的对
象。据透露,红名之狼每周都会出一份PK名单,针对不同级别的玩家派出不同级
别、不同数量的红名之狼布置PK任务,事後按出力多少给予奖励。他们是在有组
织有计划地杀人。以前这个服务器上有大小帮派40余个,现在只剩下6个。消失
的帮派不是被灭门就是被并吞。令人费解的是系统组织的帮派大擂台--其实是
一种合法化的PK,他们却从来不参加。
除了杀人,他们还垄断市场。摆摊时只要是被红名之狼看中的东西,必需按他们
要求的价格卖给他们,否则就上PK名单。而他们提出的价格根本就是在抢劫。所
有新人一登录服务器,马上就会有人邀请他们参加红名之狼;老玩家只有两条路
可选择,要麽加入,要麽走人。加入红名之狼只有一个条件,40级以上必须杀人
转为红名。
我敢说,落日中的红名之狼,已经具备了某种黑社会的性质:杀人越货、排除异
已、欺行霸市、任用私刑。如不制止,用不了多久,本服务器上就只会剩下单一
的组织--红名之狼,所有的玩家都是其成员,必需服从红名之狼的管理,遵守
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不过到那时,他们又去PK谁呢?
可惜我等不到看好戏的那一天了。刚才说过,老玩家只有两种选择,我选择离开
。我也曾经和朋友一起与红名之狼抗争过,可惜失败了,我本人已经连续数周上
了PK名单,他们扬言要杀到我自杀为止。如他们所愿今天我自杀了。有几个和我
一起战斗过的朋友现在则变成了红名之狼。我不怪他们。走之前我只说一句话:
我不是英雄,但我期待英雄出现,扫平红名之狼,还我一个正义的落日。
***
看完上面的帖子,我只觉得呼吸有些沉重。这是菲菲鲁自杀以後,我第一次回论
坛。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麽,而现在所看到的,则是一些我难以承受的东西。
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第一个死在红名之狼手下的应该是菲菲鲁。我以为菲
菲鲁一死,一切都会结束,万没料到这恰恰是一切的开始。
***
一夜无眠之後,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建了个新人,重新回到了落日的世界。这次我
老老实实地选择了男生,起名为时空机器。时空机器,再不是我用来掩人耳目的
一张面具,他将完完全全代表我本人。
我又在曾经熟悉的新手村出生了。时空机器一身可怜兼可笑的新人打扮,有些别
扭地站在那里晃动着,不知所措。同样不知所措的还有一个我。我根本不知道回
来干什麽。再练级?No!去报仇?No!我有什麽仇可报的?去充当那个别人呼唤
的英雄?My God!开什麽玩笑!
傻站了一会儿之後,有人过来对我说:「新人你好!」一时间我竟有些不适应。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问候新人的。他的下一句话接着就来了:「参加我们红名
之狼吧,有法师和药师带练,40级之前老大发装备。」
我立刻想到了那篇帖子。红名之狼,说来就来了。
「我带你去找NPC报名,很近的。走吧。」没等我回答,他已经在前面带路了。
在不远处的小茶棚里面找到一个老太婆NPC,眨眼功夫,我也变成了一只红名之
狼。
「好了,你可以在城里随便转一转,想到村外打怪玩也行。不过不用太认真了。
每天下午四点,晚上八点,晚上十二点,都有法师在村口带新人练级。跟着练很
快的。升了级以後还可以去老大那里领装备。我一天就出了新手村,五天升到40
级。」
我倒!这红名之狼真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敢打赌,每一个参加的新人都会为
此感激涕零的。
刚才带过我的那个人已经走开了,现在他又在对另一个新人说话。他说他40级了
,不过看名字还是蓝色的。如果刚才我拒绝的话,他会不会马上杀掉我由此转为
红名呢? 我呢?在这红名之狼里,我会再一次,变成红名杀手吗?
***
「参加跟练的新人排队分组,每组五个,跟一个法师。法师会为你们加血加攻加
防。打出来的钱和装备谁都不许抢,由法师统一捡。结束时所有的钱平分,装备
上交。丑话说在前头,抢东西的人法师有权当场秒杀。练级结束後由法师带队到
总坛领装备。带练过程中法师如有寻私舞弊,也可向总坛直接申诉。」
晚上八点,我准时来到村口,早有十数名新人等在那里了。一个新着光鲜的红名
枪手站在下树下面长篇大论地训话,在他身边四名法师也已经准备就绪。
我站在队伍里很快就编了组,跟着一名法师带着的小队出了村。带练进行得十分
谨然有效。所到之处,见到小怪就一拥而上,乱拳之下战果累累;法师则不停地
为我们加防加攻加血。新手村的怪都很菜,又有法师一路照顾,新人们根本无需
顾虑,只管向前乱冲就是了。同组的另外四人都很努力,只有我一个偷懒。不过
偷懒也没关系,组了队就意味着可以共享经验值,照样升级。练功进行得顺利极
了,不出几分钟,小队中升级的哗啦声响成一片。半小时後,所有的成员都已经
顺利地升到了五级。
唯一的一次意外是有位老兄一时性起收不住手,抢了一把匕首。幸亏他反应奇快
,不出一秒钟就吐了出来,法师早摆好了PK的架式,大家吓得都呆住了。还好法
师及时收势,只是严正警告说这种事情决不允许再有下次。
有法师带练,这是我那个时候每个新人玩家的梦想;组队练级也是一种最有效的
练功方式,只是抢钱抢装备的问题总也得不到解决,同组相残的情况时有发生。
而在红名之狼,这两件事似乎都很简单地就摆平了。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跟法师聊了几句。法师现在也只有二十几级,前天才开始玩的
。现在他给我们带练,一会儿还要去参加另一组,由更高级别的法师带他继续升
级。在红名之狼,不同级别的玩家都会被分派不同的任务。
两小时之後带练结束。新人都已经升到了八到十级,基本可以出新手村了。法师
宣布刚才打怪一共收获了若干钱,当场平分给小组的每个成员,然後带着我们回
城找车站,搭车到总坛附近的安城。
安城是落日中最大的城市,城外不远有落日中最坚固的总坛。类似的的总坛还有
十数处,防护级别很高。总坛一开始都是空着的,里面有高级别的NPC怪兽守护
,等着各组织来攻占。总坛一旦攻下,那些守护兽就成为帮派的护坛兽,在别的
帮派攻坛的时候参与本方防御。所以说总坛就是一个帮派的城堡,易守难攻。
法师带着我们进到坛内,向一名小头目简要汇报了带练情况,把所有装备交给小
头目之後就走了。小头目先是通告了下一阶段的带练计划,接着由我们各人报出
自己的职业,根据职业不同发给相应的初级装备和武器。轮到我的时候,他停住
了。我的职业是药师,他手头似乎一时没有药师用的武器。我说没关系,以後再
说。
正要离开的时候,有人突然在频道里对我喊话。
〔灯火阑珊〕你是新来的药师?能不能到大厅门口一下?
我顿时全身发硬。终於又见到了这个名字。毫无疑问我回来就是为了他,可是真
的这麽快又要见面,我却什麽都没准备好。
灯火阑珊仪态庸容地站在大厅门口,穿着一身描龙绣凤的高级装备。来来往往的
过路人不时叫他一声「老大」,他一一点头回应着。
红名之狼的老大,果然气度不凡。
〔灯火阑珊〕你就是新人药师?什麽时候来的?
〔时空机器〕今天刚来。
〔灯火阑珊〕几级了?学了技能没有?
〔时空机器〕刚八级,还没去学。
〔灯火阑珊〕八级已经可以学合成了。现在的新人都只想着当狂战士魔战士,药
师矿工一类的新人已经很久没看到了。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乾脆沉默。
〔灯火阑珊〕你先去学合成技能,然後去店里买材料,帮我合成一批蓝药送过来
。
游戏中的药分两种,补血的红药和补技能的蓝药。红药可以从商店买到,而蓝药
只能通过打怪和合成获得。对高级玩家来说,蓝药比红药更珍贵。
〔时空机器〕好。
我领命转身就走。原来在帮派内,就连新人也是人尽其用。红名玩家在商店买不
到东西,他们就派还是蓝名的新人去买。
〔灯火阑珊〕别忙着走啊,给你钱。多的拿去买支捣药杵吧。
捣药杵是初级药师的武器,也就是刚才那位小头目给不出的东西。
〔时空机器〕谢谢。这麽多钱不怕我贪污吗?
〔灯火阑珊〕这麽多钱能做多少药我心里有数,再说我信任你。
〔时空机器〕凭什麽信任我?就因为你说了句信任我就感动得不去贪污了?
一句话噎得他半天没吭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要去刺激他。
〔灯火阑珊〕实在想贪就贪吧。不过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我心说我太知道了,我要不知道这全落日就没人知道了。
〔时空机器〕你是老大。
〔灯火阑珊〕知道就好。你是不是怕耽误了升级不愿意去?放心,事情办好了不
会让你吃亏的。
〔时空机器〕不耽误。我不急着升级。我也没说不去啊。
〔灯火阑珊〕你不急着升级?我发现你挺有意思的。
〔时空机器〕走了。白白。
红名之狼的头儿真威风啊,这麽快就对我颐指气使起来。看来他的日子过得还不
是一般的滋润。我呢,也心甘情愿地受着指派,屁颤颤地跑起任务来了。就在刚
才,站在新手村的时候,我还全心沉浸在回忆之中。现在看来,网事匆匆,一切
都已恍若隔世。
***
想不到我的第一项任务就这麽的不顺利。我回到安城拜师学艺,然後去商店买合
成材料,合成了一大批初级蓝药。可是当我出城返回总坛的时候,却被几个人拦
袭了。
「红名之狼的狗崽子!」
来不及看清他们的名字,我已经死於一阵乱棍之下。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从我身
上搜走所有的蓝药,还有那支刚买的药杵。
※ 编辑: reader 来自: 61.222.173.26 (12/19 07:37)
1F:推 canser:作者: nonsense 218.32.227.60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