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plnt (Bruzi Ge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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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德最高法院批准国家当局有条件进行网路监视
时间Thu Feb 28 11:41:20 2008
标题:德最高法院批准国家当局有条件进行网路监视
新闻来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8/19/uahq.html
(需有正确连结)
(法新社德国卡斯陆二十七日电) 德国的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国家当局可以在为保护生
命安全或防止国家遭攻击的情况下,对电脑网路通讯加以监视。
梅克尔总理领导下的左右共治政府欢迎宪政法庭所作的这项裁决,并表示,这为进行比较
精密的安全监视提供了条件。
政府发言人史泰格说:「我们将研究这项裁决,并以此作为根据来拟订一项新法律,以规
范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而且如何进行网路监视。」
宪政法庭推翻了德国西部北莱因─西发利亚邦二零零六年所通过的一项争议性法律,这项
法律授予情报机构庞大权力,可入侵恐怖份子的电脑。
但法院裁定,原则上若「最重要的权利」遭到危及,那麽在嫌犯的电脑植入软体病毒以利
监视是可以允许的作法。
法院指出,监视行动必须经由法官逐一批准,但即使获得批准,情报机构也不得使用纯粹
关乎监视对象私生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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