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屿天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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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星国主导IMO重申维护国际海峡通行权
时间Sun Jul 12 11:49:24 2026
标题:
星国主导IMO重申维护国际海峡通行权
日本主张荷莫兹适用 所有船只都可通过
新闻来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712000559-260301?chdtv
旺报 蔡宗颖
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一项由新加坡牵头的决议,重申维护和尊重商船通过重要航道
时的航行权和自由,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另一方面,日本日前也
向伊朗表明立场,主张荷莫兹海峡为所有船只都可通过的国际海峡。
根据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10日发布的文告,这项决议还重申遵守IMO制定的规章和标
准的重要,强调IMO在促进稳定、可预测和基於规则的海上秩序方面的作用,同时强调国
际合作、对话和集体责任,对维护重要海上航道畅通、安全和无障碍的重要性。
文件提到,国际航运是全球经济命脉,运输量占全球贸易总额逾80%。过去几年,包含新
冠疫情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在内的多种因素,大幅改变国际航运与商务的全球态势,因此
维持重要航道稳定比以往都更关键。
文件指出,任何威胁或阻碍航行权利、自由及过境通行权的措施,都会对国际海事安全产
生深远影响。除了航线改道、运费上涨和港口等待时间延长带来的经济损失,还会为海事
人员安全、福祉和健康带来巨大压力。
决议主张,确保航道畅通不仅是商业的必然,更是人道主义和安全方面的当务之急。呼吁
IMO与会员国及所有海事相关者,重申对保护重要航道的承诺,特别是维护国际航行海峡
的通行权。
另一方面,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10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日方8日在与伊朗的视讯会议上
已表明立场,认为荷莫兹海峡属於海洋法公约所规定适用过境通行制度的国际海峡。
日媒指出,日本此前对海峡的立场一直较为模糊,部分原因是出於对伊朗的考虑,但监於
海峡实际上已经关闭,日本最终做出了决定。茂木敏充强调,日本政策改变是为与国际同
步,共同倡导海峡的自由安全航行,而不必负担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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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荷姆兹海峡争议有解?欧洲正研究「非强制性」航行费模式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0/267043
作者 庄蕙嘉 (太报)
美国与伊朗本周因为荷姆兹海峡再度交火,伊朗方面强烈主张对航经海峡的商船收通行费
,美国则要求伊朗11日前宣布开放海峡。欧洲正研究允许在荷姆兹海峡收取航行费的提案
,前提是这些费用并非强制性,且获得联合国监管海上运输的机构支持。
「马六甲海峡」模式成参考对象
英国《卫报》报导,英国副首相拉米(David Lammy)表示,实施强制性收费将是灾难。
但几位英国内阁官员表示,他们承认在许多天然水道、包括马六甲海峡和英吉利海峡,针
对特定航行服务进行付费的制度是允许的。
美国总统川普10日在社群平台重申,他认为临时停火协议已经「结束」,但美国将继续进
行永久结束战争的谈判。
美国官员同日要求伊朗发表公开声明,表明荷姆兹海峡保持开放,且商船将不再受到攻击
。美国官员将未能达成并遵守协议,归咎於德黑兰内部的权力斗争。
同样邻荷姆兹海峡的阿曼已与英国律师合作,为海峡制定一项师法马六甲海峡原则并修改
的提案。阿曼已提议派法律专家前往德黑兰,详细解释这项计画。
麻六甲海峡由新加坡、马来西亚及印尼共同管理,并未对仅通过海峡的船只强制收费。不
过,若船只有靠港、海事服务或损坏等行为,则会收取相对应的服务费用。
伊朗国家媒体10日报导,外交部长阿拉奇(Abbas Araghchi)预定11日前往阿曼,就荷姆
兹海峡议题进行会谈。
伊朗官媒伊朗通讯社(IRNA)引述外交部发言人巴格赫里(Esmaeil Baghaei)的话指出
,这次访问「将聚焦於荷姆兹海峡和航运安全」,并且是「我们在过去一两个月与阿曼开
始的谘询的延续」。
阿曼的替代方案恐难让伊朗同意?
阿曼控制荷姆兹海峡大部分可航行水域,并反对强制性收费。
卡达外交部发言人安萨里(Majed al-Ansari)表示:「以违反国际海洋法的方式赋予伊
朗对海峡的主权,基本上就是同意,让自己成为任何想要在任何时候接管该海峡的激进分
子的人质。」
但阿曼替代方案的规模可能无法满足伊朗、尤其是伊斯兰革命卫队的野心。一名外交官表
示:「革命卫队的部分派系表示,美国在2月对他们发动非法攻击,那麽他们为什麽要理
会国际海洋法?其他人则希望合作。德黑兰内部存在分歧。」
伊朗也面临来自区域国家的压力,要求澄清其提案,以及这些费用实际上是否具有强制性
。
英国研拟计画「部分收费制」
伊朗驻伦敦大使馆表示,对英国剑桥大学「能源政策研究小组」独立准备的报告感兴趣。
该报告主张,在包容各方的区域秩序中纳入透明的服务费将激励各方合作,并补充说,该
计画并非对通过海峡的船只粗暴徵收通行费。
阿曼代表沙马希(Khamis bin Mohammed Al Shamakhi)9日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理事会会议表示:「国际法保障船只通过用於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行权,并不支持
可对通过荷姆兹海峡的船只徵收过境费。」
然而,他补充说,阿曼认为探索自愿性措施具有价值,「这涉及到航行支持服务,可进一
步增强海上安全与保障、保护海洋环境、降低污染风险,并加强对包括船只和油轮碰撞及
火灾在内的海上紧急状况的准备工作」。
一份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关於马六甲和新加坡海峡合作机制的报告指出,每年有
超过12万艘船只过境此处。
报告补充说明,这项机制「已演变成一个结构化且包容性的平台,藉此可以集体应对海峡
中新出现的风险、技术发展和环境优先事项」。自愿性捐款、特别是来自日本的捐款,维
持了这项机制的运作。
在这场会议,一些波斯湾和欧洲国家组成的联盟敦促通过一项决议,谴责伊朗试图透过攻
击船只来控制荷姆兹海峡,但未获得俄罗斯或中国的支持。
俄罗斯表示,这项对抗性动议完全忽视危机的根源,而中国则形容该文本是片面的,超出
国际海事组织的授权范围。
美伊解读MOU不同调恐致海峡僵局?
根据美伊的谅解备忘录(MOU)第5条,伊朗将尽最大努力让商船安全通过海峡,且仅在60
天内不收费。一旦技术和军事障碍消除,商船的通行将在30天内「恢复」。另外,备忘录
承诺伊朗与阿曼将就海峡的长期计画举行谈判。
美国声称,MOU并非意指船只只能在伊朗的许可下,且在德黑兰指定的航线通过海峡。
伊斯兰革命卫队海军则在9日的声明中声称,伊朗实际上已履行其所解读的MOU承诺。
伊朗7日攻击荷姆兹海峡上的三艘商船,宣称它们未依照德黑兰规定的航线行使。美国则
以伊朗违反MOU为由,8日空袭伊朗南部,伊朗同日也攻击美国海军第5舰队位於巴林的总
部以及美军在科威特的空军基地。
一名外交官表示,美伊再度爆发战斗有两个原因:一是涉及重新开放期间对海峡控制权的
争议,二是海峡的长期管理,包括马六甲是否提供一个能被伊朗接受的模式。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杜明奎(Arsenio Dominquez)相信他已获得伊朗对南部航线的同意
,这将允许数千名受困的船员撤离该海峡。然而随後撤销批准,迫使国际海事组织暂停计
画。
尽管如此,美国继续鼓励商船使用南部航线。美国中央司令部声称,自5月初以来,美军
「已协助促进800多艘商船和3.8亿桶原油成功通过这条国际贸易的关键航道」。
革命卫队海军表示:「我们重申,外国人在这片土地或荷姆兹海峡没有任何角色。」
外交官目前正在研究德黑兰是坚持要求所有船只使用靠近伊朗的北部航线、以清除积压的
船只,还是仅要求所有船只在使用南部航线时,必须寻求伊朗「波湾海峡管理局」的许可
。
附按:决议文件内容(编译)
引言
一、国际海运是全球经济的生命线,承载了全球超过80%的贸易量(按体积计算)。过去
几年间的发展,包括COVID-19疫情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已深刻影响了国际海运和商业的
全球格局。在这些全球发展的复杂性中,重要航道(包括国际航行海峡)的稳定性从未像
现在这样至关重要。
保持重要航道开放的的重要性
二、这些发展凸显了重要航道受阻的全球性影响,并强调了具有韧性的全球供应链的重要
性。任何威胁或妨碍航行权利与自由(包括过境通行权)的措施,都会对国际海事社群的
安全与保全产生深远影响。除了航线改道、运费上涨和港口等待时间延长等相关经济成本
外,此类干扰也对海员造成了巨大压力,而他们的安全、福祉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确
保航道的开放不仅是商业上的必要条件,也是人道主义和安全的要务。
三、这些全球发展的累积影响,要求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海事社群必须明确、统一地重申
维护航行权利与自由的重要性。基於此,国际海事组织应坚定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和《国际海事组织公约》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这些文书是全球贸易的基础,确保国际航
运能够持续安全、稳妥且有效率地运作。
四、通过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权,是所有船舶享有的权利。这不是一个抽象的法律学
说,而是对国际海运和全球供应链具有实际影响的权利。确保此类重要水道的安全和效率
,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认识到它们有共同的责任来维持无阻碍的航道。此类合作的一个
成功典范,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保护重要航道」倡议,於2007年建立的「马六甲海峡和
新加坡海峡航行安全与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该合作机制促进了海峡沿岸国、使用国和利
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包括透过实施旨在促进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航行安全和
环境保护的计画。该合作机制表明,透过强有力的合作、夥伴关系和共同责任,最能维护
共同利益,并且它持续获得国际海事组织的大力支持。
国际海事组织在维护航行权利与自由方面的作用
五、作为全球监管机构,国际海事组织在防止可能为海事治理树立负面先例的单方面措施
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承认的唯一主管国际组
织,负责制定和通过国际航行海峡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包括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
公约》第V/10条和第V/11条通过分道通航制、其他船舶定线措施和船舶报告系统。国际海
事组织的监管框架也确保任何此类措施都是透明、非歧视性的,并严格符合国际法。这种
领导作用对於维护全球航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持续合作的需要
六、监於这些挑战,并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事组
织、其会员国及所有海事利益相关者,现在是重申我们致力於保护重要航道,特别是维护
通过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权的适当时机。这种国际性做法将重申国际海事组织致力於
确保通过重要航道的开放、安全和稳妥通道,同时保障海员的安全和福祉。因此,共同提
案国提出一项理事会决议,以确认我们致力於维护和尊重航行权利与自由,使重要航道保
持开放、安全并可供所有人使用。
请理事会采取之行动
七、邀请理事会审议第五段中的提案,并通过附件中的理事会决议草案。
*提案国:
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赛普勒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芬兰、法国、德
国、希腊、印尼、牙买加、日本、马来西亚、摩洛哥、荷兰(王国)、奈及利亚、挪威、
巴布亚纽几内亚、秘鲁、菲律宾、波兰、大韩民国、新加坡、西班牙、南非、瑞典、阿拉
伯联合大公国
附件:关於保护重要航道,包括维护和尊重商业船舶在国际航行海峡过境时之航行权利与
自由的决议草案
理事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1条所载之本组织宗旨,以及透过合作促进安全、稳妥、环
保、高效和永续航运的首要目标,
亦忆及A.1196(34)号决议,特别是加强全球供应链和航运业韧性,以确保危机时期货物能
持续透过国际海运流通之战略方向5,
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载之原则,该公约提供了所有海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
律架构,包括行使通过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权,并认识到该公约所规定的航行权利与
自由反映了对所有国家均有约束力的习惯国际法,
铭记理事会第三十六届特别会议的决定,该决定强调了确保海员安全和福祉的必要性,并
重申必须尊重和保护国际法所规定的航行权利与自由的行使,
认识到海员在维护全球供应链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国际航行海峡中的非法行为对其生命
和福祉构成的风险,
一、重申需要确保重要航道,包括国际航行海峡,保持开放且可供国际航运使用;
二、亦重申根据国际法维护和尊重航行权利与自由的重要性,且不应威胁、阻碍、拒绝、
妨碍、损害或中止通过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权;
三、敦促所有会员国确保在重要航道,包括国际航行海峡中采取之任何措施,不应在形式
上或事实上对外国船舶有歧视,或具有否定、妨碍或损害依国际法享有之过境通行权的实
际效果;
四、亦敦促会员国避免采取危及海员和国际航运安全,或阻碍、妨碍、妨扰或以其他方式
干扰在重要航道,包括国际航行海峡中合法行使航行权利与自由的非法措施;
五、重申沿岸国为规范重要航道交通而采取的任何措施,包括实施分道通航制等船舶定线
系统和船舶报告系统,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规定和标准,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
全公约》第V/10条和第V/11条;
六、吁请会员国继续透过国际海事组织合作,以加强航行安全和保全,并以符合国际法的
方式解决任何技术或安全挑战;
七、鼓励会员国根据国际标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海员的权利和安全,以维护海员的健康
(包括心理健康)、安全和福祉;
八、亦鼓励会员国加强技术合作和即时有效的资讯共享,以增强国际航运的韧性;及
九、请秘书长酌情继续监测重要航道的情况,并就干扰事件(如有)对海员福祉和国际航
运的影响,向理事会提供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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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宋】苏轼《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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