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900735 (大头)
看板IC-Card
标题Re: [新闻] 捡到悠游卡消费 最重判5年
时间Fri Jul 3 01:29:30 2015
※ 引述《RunDLL32 (孤心冰泪)》之铭言:
: 捡到悠游卡消费 最重判5年
: 2015-06-29 〔记者郭逸/台北报导〕
: 台北市陈小姐日前弄丢悠游卡,虽然未记名,但凭着卡号报案,警方受理後,很快就查出
: 卡片动向。因卡片仍有租金100元及余额40元,拾获者花费部分金额後退卡;律师表示,
: 此举已构成侵占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千元以下罚锾。
: 根据悠游卡公司统计,每月平均挂失1万5千张卡片,今年3月更高达2万1千张,数量不含
: 与银行业者合作的悠游联名卡,遗失频率很高;提醒民众可以电话、网路或至各站谘询处
: ,将手中未记名的卡片改为记名卡,多一层保障。悠游卡公司补充说明,未记名卡片难以
: 证明持卡者,通常只能交由警方处理;建议民众可下载「Easy Wallet」App,除储存卡号
: ,也能得知3个月内的交易资料,做为持卡证明。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93431
最近刚好也弄丢了一张悠游联名,但幸运的是银行主动简讯提醒,才知道悠游卡被冒用(不知道银行如何得知,也太强了)…
刚才向警员询问了一下,警方那边若有消费店家位置的话,就会请辖区警察依照诈欺罪来侦办…
若是跟我一样被刷了好几笔的话,就会以第一笔的消费地为辖区来办…
不管怎样,这种冒用个人觉得很不值得,因为一定会查的出来、逃不掉的…为了省几笔小额消费而犯这种一定抓得到的罪…何必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230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80.115.6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C-Card/M.1435858172.A.0AF.html
1F:推 lirick42: 诈欺法源错误吧! 07/03 01:31
2F:→ tony900735: 诈欺可能是因为有被用自动加值 07/03 01:35
3F:→ tony900735: 而在自动加值後又有消费 07/03 01:37
4F:推 aigle: 这个警察的刑法没念好 07/03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