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US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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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高雄捷运的声明稿
时间Fri Oct 27 18:52:47 2017
〈声明稿〉高雄捷运说明悠游卡公司未依协议设置加值机
「高雄环状轻轨电子票证业务服务案」招标文件工作说明书明定:「二
、上线条件(三)厂商之加值服务据点应包含四大连锁超商中至少一家,且必
须於高雄捷运车站内提供自助及人工加值功能。」
悠游卡公司於6月30日决定投标并得标,表示完全知悉上线条件,理应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来完成,如今悠游卡未完成上线条件,与规定不符,因此不
能於轻轨使用。
104年7月的会议纪录已经载明双方同意以金管会公布各票证公司发卡票
为计算基准,那份会议纪录还是悠游卡公司做的!且分担表悠游卡跟高捷公
司都签字了,白纸黑字很清楚。而悠游卡公司昨所出示的契约「再由双方另
行议定」,指的是此份契约仅涉及4500万权利金,其余2000万的加值机修改
费用仍须回归104年会议纪录,因此不管是在契约前还是契约後,悠游卡公司
都应遵守104年会议纪录。
https://www.krtco.com.tw/news/flourishing-1_detail.aspx?ID=9a86dd5
a-1f47-419a-b506-3bf90bf16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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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的会议纪录效力,
竟然可超越後签署105年的契约,
高捷对契约的解释方式超乎常人对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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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6.138.10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C-Card/M.1509101575.A.A68.html
1F:→ xylophone135: 真的 10/27 18:59
2F:推 qooisgood: 某粉真的很曲解文字解释 连会议纪录 10/27 19:04
3F:→ qooisgood: 都拿出来还能硬掰 主约这样约定 你附约内容 10/27 19:05
4F:→ qooisgood: 也依照开会决定磋商完毕 这也能凹 10/27 19:05
如要参考某次会议记录当作附约不是问题,
但前提是要写在契约主文上!
综观仿间上的商业合约,
如果真有任何附约都会在合约主文注明,
且会将附约以附件形式装订於主约後。
※ 编辑: ASUS (140.116.138.101), 10/27/2017 19:17:26
5F:→ nucleargod: 就说契约文重点都没照进去,一堆人就以为有料 10/28 05:36
6F:→ nucleargod: 其实那张图有发跟没发一样,内容无涉那笔钱 10/28 05:37
7F:→ nucleargod: 说主约附约的,阿全文是出来了喔? 10/28 05:39
8F:→ canlest: 为啥不能嘘文... 10/28 20:58
9F:→ abetterman: 这文章能来此版,尼克当初真不该被停权 11/1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