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抠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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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领回] 可证明LUSCC与LUSophia为同一人
时间Sat Jan 18 22:04:16 2014
请於两周後再申请
五、若证明人之中有申请人分身,或是证明人之中有多数为同一人者,一经发现,
则案件不予处理并压後两周才允许重新申请之。累犯者,一律不再处理。
p.s. 同 IP 则视为同人申请,将不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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